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最新修订本)

检察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机制优化方案

第三十九条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检察官的考核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检察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第五十一条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出的审查意见应当送达当事检察官。第五十二条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事项的具体程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商有关部门确定。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管理规定及职责限制

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第三十五条检察官申请辞职,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经批准后,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第三十七条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任免程序及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二十二条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任命检察官的,任命机关应当撤销该项任命;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任命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任命机关撤销该项任命。
理论教育 2023-07-16

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有效优化方法

根据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修订草案》保留了目前关于担任检察官须年满二十三岁的规定。根据《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初任检察官须任检察官助理满五年。这是根据从严管理司法队伍要求作出的规定。为体现检察官单独职务与行政职级脱钩的性质和特点,《修订草案》明确“检察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职业保障措施优化

第五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第五十七条检察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的条件和遴选要点

省级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级人民检察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遴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负责检察官人选专业能力的审核。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般逐级遴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可以从下两级人民检察院遴选。参加上级人民检察院遴选的检察官应当在下级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官一定年限,并具有遴选职位相关工作经历。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详解

第七条检察官的职责:(一)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代表国家进行公诉;(三)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四)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五)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就案件作出的决定负责。第八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理论教育 2023-07-16

检察官法修改过程及基本原则优化

(一)修改过程。自检察官法修订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修改小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5次专题研究,形成了目前的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二)指导思想。三是注重与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相衔接。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实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时又注重研究借鉴域外检察官管理有益经验。
理论教育 202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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