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研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法律问题透视

企业法性质和地位:普通商事企业法、特殊企业法及立法规定的概述

(一)企业法性质作为调整与规范市场主体的企业法主要包括普通商事企业法、特殊企业法和有关企业立法的特殊规定。由此可见,企业法是兼具公私法因素的若干法律法规群。可以说,狭义上的企业法属于民商法分支部门法体系的商事主体法,其中又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特殊企业法和有关企业立法的特殊规定主要是公法规范。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设立普通程序及审批要求总结

(一)发起人发起在市场经济社会,国有企业设立只有在政府决议同意和人大审议批准后方可进入普通程序,即由政府授权有关机构或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按照企业设立普通程序发起设立。二是多个国有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制定程序上与有限责任公司大体相似,但由于全部资本均来自国家,公司章程需要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审批。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市场转型缺陷与立法问题探讨

而这些应急性、临时性立法又凸显了立法漏洞与功能冲突等诸多缺陷。由于国有企业市场转型尚未完全到位,导致国家公私产或类似划分及其功能定位不清晰,进而影响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立法定位,以及公权力对其转让限制的偏差。基于前述原因,加之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不统一及其部门利益分割,导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立法不统一,比较紊乱,应急性、临时性立法特点明显,彼此间的协调性不够。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立法指导思想和价值理念:社会公益性原则

相应地,社会公益性原则应当成为国有企业立法的指导思想和价值理念。国有企业的社会公益性原则不同于普通商事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前者以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为首要目标,同时在某些国有企业或许或多或少涉及营利性;后者以营利为首要目标,同时伴随着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的需要。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设立程序合规,前置程序

经人大审议批准后,方可启动国有企业设立的普通程序。在我国,现行《公司法》将国有独资公司、多个国有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一并纳入普通商事企业立法,而较少单独加以特殊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外国有企业分类详细介绍

(一)国外国有企业分类概述[32]1.法国法国是一个国有企业比重相对较高的国家。法国的制造、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多属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私法上的国有企业一般为国有控股公司,多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参与市场竞争,有较大的企业经营自主权,主要适用私法规范。
理论教育 2023-07-24

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范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法律问题透视

但对于未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应作为国家出资企业的对外投资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中反映出来。③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视为其子企业进行产权登记。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能会被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或发生其他产权隶属关系变化,届时其产权登记也会发生变化。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国有企业改革

从我国现实来看,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既有国资委,也有财政部门,不仅造成了出资人不统一,而且还导致了出资人职能与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发生混淆等一系列问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立法的规定,国有资本出资人机构及其股东代表除了具有其他股东的一般职责外,还具有一些特殊的职责要求。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终止的意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一般均多从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视角看待国有企业终止的意义。2016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开展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僵尸企业”,压缩和淘汰一批国有企业。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强调,对符合破产等退出条件的国有企业,各相关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其退出,防止形成“僵尸企业”。这只能作为国有企业终止的例外情形。
理论教育 2023-07-24

企业分类:国有、集体、私有和公私混有企业

(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和公私混有企业这是以所有制性质和企业财产的隶属关系为标准来划分的,也是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典型分类。国有企业过去又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国营企业等,在市场经济社会被称为“国有企业”更为科学,主要存在于市场机制无法或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弥补市场失灵和实施再分配政策等作用。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法在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但国有企业法作为特殊企业立法,主要调整和规范国家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再分配政策等通过国家投资设立国有企业、产业政策的行为,更多地具有公法属性。因此,如果考虑到我国部门法划分的传统习惯,从部门法属性来看,作为特殊企业法的国有企业法应当属于经济法体系。如果仅从经济法主体制度视角分析国有企业法,显然不能更好地突出国有企业法在市场经济社会以及经济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理论教育 2023-07-24

特殊企业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度构建

比如,《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均如此。但其第5条却规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由财政部负责收取,国资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因而,特殊企业不应当存在收益上缴比例问题。特殊企业应将国有资本收益缴纳申报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并由财政部门负责征管。
理论教育 2023-07-24

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妥善、谨慎使用国企改革用语。关键要看国企改革的实质与方向是否符合市场规律。通过专门机构,加强国企改革领导和国资监管,尽可能减少或避免“权贵资本主义”、某些不必要的外来资本垄断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的发生。看不清国企改革的问题实质或激进做法均是改革天敌!所谓准则主义原则,是指企业设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可,并不需要政府审批。参阅本书第一章第四节“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内容。
理论教育 2023-07-24

国有企业设立的原则-国有企业改革若干法律

关于企业设立的原则,从传统意义上说,主要包括自由主义原则、许可主义原则、准则主义原则和特许主义原则等四种原则。因此,在市场经济社会,国有企业设立的原则主要是特许主义原则和许可主义原则。②国有企业设立无论是采取许可主义原则还是特许主义原则,均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国有企业特殊立法,但在现阶段却缺乏相应的国有企业特殊立法,而主要适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或《公司法》等。
理论教育 2023-07-24

我国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构建

关于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的构建,学界讨论已久。不能将国家所有权的消极因素一概归咎于政府履行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由财政部国有财产管理局统一履行包括金融企业、文化企业在内的所有国家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财政部国有财产管理局代表财政部对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的是具有公权力性质的总出资人职能,而若干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则对旗下的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具体出资人职能,即具体股东权利。
理论教育 2023-07-24

完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制度前提

单纯通过财政部门、国资委以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常规手段已经难以解决上述问题。这一问题一旦得到解决,所有国有企业均应当被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内,并按照特殊企业和普通商事企业实行不同的预算管理。笔者建议,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按照中央和地方分别所有原则统一由相应的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资委充当专门的国有财产监管机构。这是解决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管及其分配使用的重要基础。
理论教育 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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