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事调解与法律服务研究

农村赡养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农村赡养纠纷多发生在多子女、多亲属的家庭之中。从纠纷的内容来看,农村赡养纠纷可分为赡养费纠纷和变更赡养关系纠纷。(三)赡养义务人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引起赡养纠纷有多名赡养义务人的家庭,往往因兄弟姐妹、妯娌之间相互攀比、推卸赡养责任而引发赡养纠纷。有些晚辈无视法律规定和道德约束,把老年人当作“包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而引起纠纷。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民事调解: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案例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调解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同纠纷,首先要分析合同的类型、效力,其次要根据相应合同法律制度,判断纠纷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其中,前两次买卖和1次租赁显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行为。李某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赵某有权拒绝。基于以上分析,调解人员依法向李某做出说明,耐心劝说,终于使李某认识到自己的要求无理,将农用车交还给赵某,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分家析产纠纷调解事项注意

调解分家析产纠纷,应依照《民法总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尊重民间习俗,妥善协调民间习俗与法律规定的冲突,提出切实可行的权利分配与义务承担方案。调委会受理了此案,经查,造成纠纷的主要原因是老三在父母迁居后对兄弟共同出资的父母安置房存在独占的想法。但是,由于分家析产纠纷的处理直接涉及每个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不容易调解。
理论教育 2023-08-11

相邻关系纠纷解决法律原则研究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民事调解:危及相邻建筑物安全纠纷处理

法院经审理判决乙某将其宅院西侧紧挨甲某东院墙的沟填平。此后乙某起诉要求甲某清除坍塌的石头、瓦砾以及尚未倒塌的部分墙体。法院经审理判决甲某将倒塌在原告乙某院内的石头、砖块等物清除。判决后,乙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此外,原告也可以按照相邻关系起诉,因为相邻法律关系规定,不动产一方的施工行为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理论教育 2023-08-11

加强农村民事调解与法律服务研究成果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不断积极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专责机关,但已经不再是唯一机关。群专结合、上下协调、各方联动、合力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大势所趋,真正形成了全民参与调解的“大调解”格局。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提升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了“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的程序与法律服务研究

对于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2条所规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范畴,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调解的期限做出明确的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8-11

相邻通行和邻地利用纠纷:农村民事调解与法律服务研究

(一)相邻通行纠纷通行权纠纷是相邻关系纠纷中最为基础的一类纠纷。现甲某起诉要求被告乙某、丙某将其承包地东倒的道路打开,方便其生产通行。甲某、乙某、丙某三方承包地与东侧水渠之间的通行道路在以往的耕种过程中已系公共通道,任何人均有使用的权利。甲某、乙某、丙某均在此通道上种植农作物,从而妨碍甲某使用,并对甲某的生产通行造成妨碍的行为,显系不当,应当予以制止。乙某、丙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离婚调解事项及法律服务研究

(二)调解各类农村离婚纠纷应当分别注意的事项1.调解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的注意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中发现包办、买卖婚姻的,对包办、买卖他人婚姻的人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切实保护男女婚姻自由。
理论教育 2023-08-11

纠纷对社会的影响及纠纷化解研究

同时,纠纷的出现可以将社会内部蕴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暴露出来,避免更大的社会动荡。纠纷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表现为对秩序的破坏,使社会秩序处于不稳定状态。追求和谐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纠纷必然带来对秩序的破坏,甚至带来巨大的社会动荡,从而损害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对今日的中国而言,更应当关注纠纷对社会的影响。尽量减少纠纷、努力化解纠纷是人们追求的共同目标,也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
理论教育 2023-08-11

调解农村赡养纠纷的注意事项

②已出嫁的女儿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老人同意后,张所长随即召集两个女儿和女婿进行调解。调解员依法进行调解,使两个女儿明白了法律对赡养问题的明确规定,知道了自己对老人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同时,将社会公德融入调解之中,使两个女儿和女婿均受到了道德的感化。及时调解处理,避免了不良情况发生。
理论教育 2023-08-11

离婚基本法律制度:调解与法律服务研究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法律服务研究及民事调解分析

目前,学者们在研究此类主题时,常用的概念有“基层法律服务”“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农村法律服务”等概念。傅郁林将“基层”和“法律服务”的分别予以解释目的是为明确“基层”和“法律服务”各自的内涵,而在她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研究》一书中也是针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展开的调查研究。而农村法律服务的对象为农村居民或涉农主体。而以合伙制为组织形式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则具备了一定的农村私人法律服务的属性。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建筑与树木越界纠纷解决研究

(一)相邻建筑越界纠纷案例二楼楼板伸入邻居院内,应予赔偿甲某与乙某祖遗两座房屋东西毗邻,中间有一条0.3米通风巷。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协商解决,乙某同意将靠近甲某养殖小区的两行杨树移走,但未执行。法院判决后,乙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维持原判。
理论教育 2023-08-11

农村家庭暴力纠纷调解注意事项

(一)调解家庭暴力纠纷必须迅速及时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调解请求,调解委员会应当迅速介入,开展调解。案例婆媳不和引起的家庭暴力纠纷2010年2月0日,家住张家村的李大妈在邻居的陪同下,来到村调委会张主任处,哭诉儿媳妇韩某对她打骂的经过。韩某承认打骂老人的事实,但不承认自己是错的。为平息矛盾,解决纠纷,张主任找到了住在附近的韩某的舅舅和姨娘帮助调解,韩某下午回到家。
理论教育 2023-08-11

纠纷的存在:农村民事调解与法律服务研究成果

大到国家、小到普通百姓,随时都会发生纠纷。纠纷具有客观性,是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一种现象。了解纠纷性质的目的在于正确认识纠纷。纠纷是客观、普遍的,是无法回避的,纠纷是不能消除的。我们不能期望纠纷从世界上消失,我们只能努力减少纠纷、化解纠纷,尽量将纠纷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纠纷从形式上来看表现为争执,但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对于利益分配发生争议,便产生纠纷。
理论教育 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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