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领域之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特点比较:专利权与传统有形财产权的区别

专利权的产生遵循的是法定主义,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授予专利权人在特定时期内对其发明创造的垄断权。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仅仅是法律上的 “享有” 和名义上的 “独占”,而无法实实在在地占有和控制。
理论教育 2023-07-22

三种全球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模式与专利领域应用分析

一般认为,世界各国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模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模式下,法律对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有明确规定,法官和当事人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即可直接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下文按照第三种模式讨论专利领域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问题,对其他计算模式不再赘述。
理论教育 2023-07-22

德国对惩罚性赔偿的立场与态度

损害赔偿被严格限制于民法领域,而惩罚性赔偿被严格限制于刑法领域。《德国民法典》 的立法似乎抹去了惩罚性赔偿的理念。整个20世纪,德国法学几乎没有直接提及惩罚性赔偿。将损害赔偿限制于补偿是基于德国法的基本原理,而惩罚性赔偿通常被认为违背德国的公共政策。综上,自1900年 《德国民法典》 以来,德国作为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一直坚持纯粹的补偿性原则,拒绝承认惩罚性赔偿。
理论教育 2023-07-22

详解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体系

一般认为,物权请求权是依存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与物权相同,知识产权也是支配权,二者的支配对象都是特定的财产。我国现行民事法律体系不区分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引起对知识产权侵权归责的认识不清,导致有些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还有的学者以知识产权属于一般的民事权利为由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应采用一般的民事归责原则,即过错责任原则。
理论教育 2023-07-22

威慑和预防不法行为的有效策略

与之不同,惩罚性赔偿在弥补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基础上,强调对加害人的惩罚,以此来震慑加害人和潜在的不法行为人,防止和遏制其以后再次实施类似的不法行为。所谓 “预防”,是指损害赔偿的震慑作用可以使潜在的不法行为人更为谨慎,以预防未来损失。
理论教育 2023-07-22

理解和引入知识产权请求权的重要性

在厘清我国知识产权侵权归责体系后,知识产权领域是否应引入 “知识产权请求权” 的问题便迎刃而解。停止侵害和排除妨害属于与知识产权请求权对应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则属于与债权请求权对应的责任形式。在此过程中,权利人对知识产权请求权的主张,不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知识产权请求权” 的引入可以使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说的谜团 “云开雾散”。
理论教育 2023-07-22

赔偿性惩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性

我国最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此,有学者认为 “这是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规定的双倍赔偿责任的再次确定”。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决定》,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进行第二次修正,此次修正的亮点之一就是惩罚性赔偿数额的增加。
理论教育 2023-07-22

产品责任赔偿:了解其惩罚性赔偿的法律规定与影响

于是,有学者认为,“至此我国在产品责任领域建立了全面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历史性进步意义”。这一规定实际上将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官在具体确定某一案件的惩罚性赔偿数额时,通常需要考虑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客观损害后果等因素。法院判决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可以是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倍数。
理论教育 2023-07-22

惩罚性赔偿在旅游消费方面的应用与理解

为了规范我国旅游行业近年来出现的种种乱象,《旅游法》 出台伊始即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目前,在非知识产权领域,我国已经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房买卖、食品安全、产品责任以及旅游消费方面立法明确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近年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呈现出逐步扩宽的趋势。然而,我国在单行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并非在对该制度成熟的理论研究基础上的主动适用,而是迫于我国社会发展现状之迫切需要的被动行为。
理论教育 2023-07-22

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及过错责任原则探讨

由此可知,惩罚性赔偿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不可能脱离对不法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的考量。与补偿性赔偿制度相比,惩罚性赔偿制度更为严格,侵权人承担的责任也更重。基于上述分析,在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对于加害人存在明显主观过错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理论教育 2023-07-22

EchoStar案:明确保密特权弃权范围的详解

专利侵权案件中,被告为了证明自己并非故意侵权,很可能会放弃律师客户保密特权,公开与专业律师的来往信函及相关资料。例如,弃权范围是否延伸到公司法律顾问以及出庭律师的法律意见、是否延伸到律师未提供给被告但与案件相关的资料以及是否延伸到诉讼发生后被告与律师的沟通内容等。对于保密特权弃权范围,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EchoStar 案之前曾明确拒绝规定弃权界定的标准。
理论教育 2023-07-22

英美法系国家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必然性产生与发展

[85]上述涉及惩罚性赔偿的立法和司法判例整体上勾勒出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的发展脉络。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的发展也不例外。纵观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英国、美国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并非脱胎于法学家的 “奇思妙想”,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理论教育 2023-07-22

德国对惩罚性赔偿承认的详解

德国学者Volker Behr研究发现,德国法院开始将刑事赔偿金应用到民事诉讼中,反对惩罚性赔偿的呼声正在消退。德国法上惩罚性赔偿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痛苦和创伤”、雇佣关系中性别歧视以及知识产权的损害赔偿。上述对德国惩罚性赔偿的研究表明:在德国,惩罚性赔偿一直存在于阴影之中。近年来,德国对惩罚性赔偿的态度逐步发生了变化,逐渐由拒绝变为承认。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与英美法系国家对待惩罚性赔偿的态度正在逐渐趋于一致。
理论教育 2023-07-22

前提条件下的惩罚性赔偿适用: 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取舍

也有学者指出,无论是大陆法还是英美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的主要标准是 “恶意” 标准。补偿性赔偿的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是惩罚和遏制侵权人及其他人将来不再实施类似的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时,侵权人主观上的意图和动机不可忽视,应将损害赔偿与侵权人的意图和动机相联系。笔者认为,在我国专利领域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当且仅当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无须考虑客观要件。
理论教育 2023-07-22

如何确定赔偿倍数: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的重要性

故惩罚性赔偿金的赔偿倍数实际为赔偿基数即补偿部分的两倍以内。因此,笔者认为,《专利法草案(送审稿)》 第68条将赔偿倍数限制在两倍以内,使惩罚性赔偿金与补偿性赔偿金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其最重要的价值在于限制惩罚性赔偿金过高。笔者认为,赔偿倍数的确定应坚持过罚相当的原则,赔偿倍数应与专利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相适应。
理论教育 2023-07-22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引入过错推定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重要性

引入知识产权请求权后,可以明确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应指债权请求权行使方面的归责原则,主要是侵权损害赔偿方面的归责原则。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特性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确立不容忽视。因此,笔者认为,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不能单一式地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应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引入过错推定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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