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案草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工作。2018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2019年9月,教育部向国务院报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司法部再次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会同教育部研究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曝光后,司法部又会同教育部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理论教育 2023-05-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教育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公布修正草案全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和高等院校的意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已按上述意见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草案),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理论教育 2023-05-17

关于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法律责任草案

草案共5条,主要是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现行教育法涉及教育指导思想、地位、方针、内容的四个条款作相应修改,并着眼解决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完善相关法律责任。五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教育公平。
理论教育 2023-05-17

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理论教育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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