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政法专论

适用范围解析:证券行政执法和解的应用

行政机关具有行政裁量权是行政执法和解的前提和基础。对中国而言,行政执法和解不应当亦不可能适用于所有行政裁量的情况。确定行政执法和解适用范围,可以依循两个步骤来思考。行政执法和解应当适用于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当事实、法律观点不明确且这种不确定状态不能查明或者非经重大支出不能查明等情况。
理论教育 2023-07-23

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的深度探讨

如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即属于独立规制机构的典型代表,它是一个职权由国会授予,以证券市场执法为己任,并接受司法审查的中立规制机构。在名称上,美国SEC执法手段,被称为监管行动或监管执法措施,我国“证券监管措施”的叫法,与SEC执法措施并无实质差异。由此可见,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措施法律困惑的真正原因,或许是证券法治“洋为中用”与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传统的大陆法系“基因”互斥的结果。
理论教育 2023-07-23

窗口指导在我国证券监管实践中的应用与影响

我国证券监管实践中常见的窗口指导有:对新股IPO发行的窗口指导。例如,2010年,中国证监会对参与融资融券试点的11家券商业务试点的12个主要环节进行了窗口指导。例如,2014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结构化产品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内部窗口指导函》。因此,很遗憾无法统计窗口指导的数量和频次。但不可否认的是,窗口指导是顺从式策略的一种典型方式。
理论教育 2023-07-23

行政备案的意义及其在各领域的应用

行政备案广泛存在于行政规制的各个领域,对于不同的主体而言,行政备案具有不同的意义。明确行政备案这种规制手段所能发挥的作用,有助于我们确定行政备案的边界。其二,行政备案获取的信息是后续监管的基础。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将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布,供社会公众了解。
理论教育 2023-07-23

行政备案:作为规制手段的应用与解析

行政备案从性质上而言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26]学者们大多将是否发生法律效果作为区分行政事实行为与行政法律行为的标准。[27]“行政事实行为是与行政法之法律行为相对之行为。事实行为的结果并不涉及法律关系,也就是不为了产生、变更或消灭一个行政法上的权利或者是义务关系,而仅仅产生了事实效果。”行政备案广泛存在于行政规制的各个领域,
理论教育 2023-07-23

行政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关键观点与详解

《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并没有规定行政和解协议的强制执行问题。行政和解协议生效后,如果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协议,应当如何处理,是一个应当认真考虑的问题。所以,德国和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上均明确规定,行政契约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相对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行政相对人拒绝履行协议时,行政机关只能选择提起诉讼或者解除协议,重新启动调查程序,作出行政行为。
理论教育 2023-07-23

计算基准额的第一步:详细指南与方法

基准额体现对违法行为严重性的评估。个案中的基准额列在下文表格中,从主观故意的情形开始列举。如果行政违法行为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过失造成的,根据《违反秩序法》第17条的规定,罚款的最高额等于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时罚款金额的一半。不履行《违反秩序法》第130条规定的监管义务也可能会减少罚款基准额。只有在与金融报告义务有关的情况下会存在例外情形。
理论教育 2023-07-23

德国立法与实践分析:形式主义法治探讨

从形式法治主义的要求看,行政主体对于其所拥有的行政权进行处分的确可能会带来合法性的问题。但基于行政法治原则的拘束和对行政主体贩卖公权的担忧,德国的行政程序法对和解契约的应用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第59条第2款第(三)项规定,不具备订立和解合同的条件,且行政行为如具有相应内容的,即会因不属第46条所指的程序或形式瑕疵而违法的。德国行政法学界认为和解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合同类型。
理论教育 2023-07-23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与趋势分析

行政许可审批是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所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这一趋势在国务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背景之下,与中国证监会大力推行监管转型,精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相适应。总体而言,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审批数量虽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在监管执法体系中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很显然,行政许可审批数量在中国证监会所采取的各类监管手段中占比仍然较高。
理论教育 2023-07-23

不能设定行政备案事项的详细解析

《行政许可法》规定,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应该遵循“市场优先”“自律优先”“事后机制优先”的原则。行政备案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通过事后监督来实现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成员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
理论教育 2023-07-23

中国行政执法与解的法律规定与实践分析

我国大陆地区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因此没有关于行政执法和解的统一规定,仅仅在单行法律法规中有规定。我国目前在以下领域中建立了行政执法和解制度: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承诺制度。《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共5章40条,规定了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与条件、行政和解的实施程序、行政和解金的管理和使用等问题。
理论教育 2023-07-23

证券监管的两个重要面向:详解和分析

在现有的证券监管措施中,除了可以归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管措施,大量的是无法归入上述两类的证券监管措施,例如予以重点关注、监管谈话、谈话提醒、临时接管、不得参与证券承销等。正如本文所探讨的证券监管措施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对行政法学理论造成的挑战。证券监管措施是证券监管机构行使证券监管权所采取的措施,是证券监管的具体手段或形式。
理论教育 2023-07-23

保护利害关系人利益的重要性及方法

行政执法和解中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保护问题相对较为复杂。因此,就该涉嫌证券违法行为所达成的和解协议完全可能涉及上述第三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其一,和解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美国SEC《执法规范》中也规定了利害关系人提交声明的制度。如果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建议启动执法程序,利害关系人的所有声明均应与工作人员备忘录共同转交证券交易委员会。
理论教育 2023-07-23

基于两条进路的详实分析:关于双进路策略的详尽讨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受到各自法律传统的影响。可以说,实用主义的法律观、发达的法律制度、控辩双方的博弈、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是行政执法和解生存的土壤。而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上明确规定“须对于行政处分所依据之事实或法律关系,经依职权调查,仍不能确定者,订定行政契约”。
理论教育 2023-07-23

交易所与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管理措施与纪律处分解析

证券交易所及行业自律组织在我国的证券监管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21]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是相对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所实施的监管而言的,前者亦可称为政府监管。在中国证监会内部,人们习惯将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称为“纪律处分”。从2010年至2015年的数据看,交易所及行业自律组织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数量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特别是2015年,纪律处分决定总数为321件,增幅较大。
理论教育 2023-07-23

完善防范道德风险的程序规定:关键步骤与策略

可以预见,证券行政和解制度一旦确立,首先将面临道德风险的考验。例如,台湾地区上述“处理原则”第12条规定,“金管会”于行政和解契约缔结后,除依法令应公开者外,应予保密。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和解过程中作出的自认、承诺,国家秘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情形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理论教育 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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