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成果

“三权分置”政策的提出,直接导源于农业经济学界的主倡,是对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实状况和地方农地制度改革试验的总结和提升。[8]从对“三权分置”政策进行理论阐释的层面来看,农业经济学者主要从降低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促进规模经营的视角进行分析。[15]这种观点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进一步细分的角度,讨论了“三权分置”的有效实施路径,认为土地股份合作兼容了农户承包权的身份性和土地经营权的财产流转性。
理论教育 2023-07-31

稳定农户承包权: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与法律研究

《农村深改方案》指出:“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三权分置意见》在《农村深改方案》的基础上,对于稳定和保护农户承包权作出了更加充分的论述,而且与之前的政策性文件相比,更加明确和扩充了农户承包权的权能。第6条规定,妇女具有同等的承包权。
理论教育 2023-07-31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结果

(一)政策话语之“分置论”难以在理论上成立“三权分置”政策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论”,这种提法在理论上能否成立,需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性质为前提。[53]因此,“三权分置”政策提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农户承包权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由此可见,“三权分置”中的土地承包权应理解为现行法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理论教育 2023-07-31

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及法律表达研究

(二)法学界关于“三权分置”的观点争议评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其中,“成员权+用益物权”之观点,是对现行农地权利结构的重构;而其他观点仍坚持“三权分置”的权利建构应以“两权分离”为基础。
理论教育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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