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所得税法注解:主体和客体说明
未分割遗产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属于纳税人。非居民主体仅就其来源于阿根廷的收入依照本法第五编和其他规定纳税。第八条来自出口在本国生产、加工、处理、采购商品的收入属于源自阿根廷所得,这包括那些由境外实体或个人的下属企业、分公司、代理处、采购代办或其他的中介人将商品转移的行为。第九条无论是否有反证,非在本国成立的从事国际运输行业的公司,其旅客票价和货运的总收入的百分之十被视为源自阿根廷的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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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