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权与法官的任免与权力制衡
普通法是在国王的法院中形成的,王权是所有英格兰普通法法院的权力基础,任何刑事犯罪都是对国王的和平的侵犯,任何不公义的欺诈行为都是对作为正义之源的王权的破坏。国王不仅有权任命法官,还拥有将法官免职的权力。王座法院首席法官柯克就是由于对国王詹姆斯一世多次干涉司法的要求进行抵制,才导致了其被免职。1701年《王位继承法》规定,非经议会两院批准,任何法官都不得被国王直接免职。
理论教育
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