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少年

政府收容教养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

小小被警察带走后,被政府收容教养。《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收容教养不是刑事处罚,因而不计入刑事记录。小小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对小小实行收容教养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后仍然让小小复学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容教养的对象为16周岁以下的人,劳动教养对象则为16周岁以上的人;收容教育对象为14周岁以上的人。
理论教育 2023-08-15

法佑少年:不起诉条件,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陈某、谢某均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起诉或者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追诉职权的必然结果。原来规定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免予起诉”,被修改为“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修改之后,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人民检察院即可直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理论教育 2023-08-15

法佑少年:宪法保障,构筑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这些都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宪法保障。前者于1991年9月4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内容涉及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个主要方面,是指导未成年人保护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纲领性法律。迄今,《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仍然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法律。《刑法》中不少条款将对未成年人保护落到了实处。
理论教育 2023-08-15

学校及时救护伤害事故,维护学生安全

结果导致林杉因颅内大面积出血延误最佳治疗时机,不治身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学校应当及时救护受伤害的学生。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从本案来看,老师发现林杉昏迷、抽搐后,仅对其做了简单的掐人中穴处理,随即就不再过问,没有及时送医院抢救,也没有及时通知监护人,学校显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没有尽到照顾职责,最终延误林杉的最佳治疗时间,造成其死亡。
理论教育 2023-08-15

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禁止拒绝招生残疾考生

本案涉及受教育权问题。所谓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为接受教育,要求国家作出一定行为的权利,即公民从国家那里获得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的权利。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原告认为自己的受教育权已得到保护,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许原告金钟山撤回起诉。
理论教育 2023-08-15

初中生受伤,学校责任是什么?校园责任调查

本案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救济问题。过错的认定是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责任最核心的要件。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过错的认定,应该参考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其工作人员义务和职责的规定。朱某作为直接侵权人,也应该承担过错责任,因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家长即监护人作为赔偿主体。
理论教育 2023-08-15

外人校园伤人,学校该承担何责任?探析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

本案涉及校园内的第三人侵权责任问题。这种侵权行为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性质的侵权行为,其法律后果是由直接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在未尽到管理职责时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第三人侵权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的情况下,如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义务,履行教育、管理、保护职责不到位的,给第三人实施侵权行为以可乘之机而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8-15

儿童乞讨者应受法律惩罚,附加刑或主刑

本条是关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认定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时,应当注意以下两点。本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指以暴力或者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情形。沈成友的行为已涉嫌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应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理论教育 2023-08-15

基层群众组织义务:教育挽救失足少年,预防侵害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本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的义务方面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力量。
理论教育 2023-08-15

社区法制宣传:法佑少年

本条是关于社区基层组织应当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的规定。进行法制宣传,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是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的共同任务,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不仅是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治安所必需的。因此,本法规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是其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之一。
理论教育 2023-08-15

下流手段猥亵儿童构成犯罪,从重处罚—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本条是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的处刑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案被告人周某出于淫秽下流的目的,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亲吻并抠摸其阴道,造成该女童处女膜损伤,外阴发痛并充血,其行为符合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该院认为,被告人周某以亲吻和抠摸阴道的手段猥亵10岁女童田某某,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惩处。
理论教育 2023-08-15

预防犯罪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打造法佑少年

本条是关于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学校应当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应该指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预防犯罪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的法定义务至今普遍履行得不好,有的地方甚至根本不作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理论教育 2023-08-15

根据身心发展特点快速抓住学生青春期教育,帮助社会生活指导

某中学初中二年级负责青春期健康教育的康老师今天给初二班的同学上青春期健康教育课。康老师告诉同学们,青春期目前在各国并没有一致的年龄范围,一般指十岁至十七八岁这个阶段。学校对未成年学生进行青春期教育,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对未成年人进行青春期教育,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行。
理论教育 2023-08-15

聚众阻碍解救案曝光:法佑少年律师护航

对柳震理的行为,应认定为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至于解救活动是否因阻碍而中止,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是否被解救,均不影响本罪既遂状态的成立。本罪的主体,必须是16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2012年7月11日,一审人民法院以柳震理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柳震理认为一审量刑过重,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
理论教育 2023-08-15

法佑少年:未成年人无需委派辩护律师,法援机构指派即可

为此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首次向怀柔区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函,要求该中心为胡某、赵某二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是怀柔区检察院首次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律师。根据本条规定,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理论教育 2023-08-15

不公开审理的例外:法佑少年

2013年2月,某县人民法院为了进行法制宣传,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危某同意后,全案予以公开审理。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要有一名被告人不符合公开审理的条件,全案均不得公开审理。本案被告人危某在审判时不满18周岁,不得公开审理。
理论教育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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