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

意大利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概述:送达无效不影响传票效力

送达的无效不会影响传票本身的效力。被告至少应于第一次审理前5天提交载有答辩状及文件的卷宗并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典》第171条的规定,如当事人双方均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出庭则诉讼将从备审案件目录表中排除。检察官有权参加任何他认为有必要保护公共利益的诉讼。如果当事人认为第三人对案件有着共同利益或者需要第三人赔偿,或者法院发布命令要求
理论教育 2023-07-30

欧盟法律程序:国家法院初审可中止诉讼,成员国可诉委员会

当国家法院的初步裁决被要求到欧洲法院进行复审时,国家法院可中止其诉讼。个人或团体当事人可因成员国违反欧共体法律而向委员会提起诉讼。至于原告向委员会提出的违反欧共体竞争法的控告,委员会不能在授予被告有机会听审案件的实质之前对被告作出判决。申请介入必须在欧共体官方公报刊登诉讼通知后的三个月之内进行。(六)汇报法官的任命在向初审法院提起诉讼或欧洲法院已登记案件之后,法院院长将指派一名汇报法官。
理论教育 2023-07-30

尼日利亚法院对外国管辖权的确定及争议解决

作为一个普通法国家,尼日利亚法院对对物诉讼管辖权的确定是以有关当事人的住所或有关标的物在其境内为基础的。尼日利亚法院是通过对外国管辖权范围内的被告送达传票而获得管辖权。依靠管辖权条款解决争议,在一方当事人企图请求尼日利亚法院撤销一个已在尼日利亚正当提起的案件而在一个外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尼日利亚法院不会主动地适用合同当中授予外国法院管辖权的条款。尼日利亚法院在决定是否给予涉
理论教育 2023-07-30

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证据提交及传票答辩规定

合同、委托书或其他原告提出的书面证据必须随附申请一起提交,除非争议将以简易程序解决。同样,也不须附带原告提及的合同、委托书或其他的书面证据。(四)传票和答辩除非诉讼被驳回,法院将签发传票告知被告用书面形式对诉讼作出答辩。如果原告的诉求明显没有根据,法院将会立即禁止签发传票并裁决驳回。
理论教育 2023-07-30

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程序例外及相关规定

程序例外的目的在于否定原告请求法官对已进行的诉讼作出裁判的权利。当这些例外之一被承认为有效时,被告免于答辩。适当的例外赋予被告具有反诉权或反诉能力,当以此作为抗辩时,被告将可以避免被判存在过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48条的规定,禁止变更诉状,如果当事人在上面提及的抗辩中变更了原始请求、起诉状或者答辩状,便是对该禁止的违反。
理论教育 2023-07-30

新西兰法院的管辖权及相关要求

新西兰法院的管辖权分为对人诉讼管辖和对物诉讼管辖。被告的出现以及在新西兰领土内被送达传票是管辖权存在的充分根据,即使被告仅仅是临时的游客和非本地居民。当然,如果被告仅仅是出庭对管辖权作出抗辩,不能认为是同意新西兰法院的管辖权。法院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被送达的人住所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并比较在新西兰诉讼或在外国法院诉讼的便利以及费用。
理论教育 2023-07-30

法国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及起诉要点

(一)起诉1.起诉的法律资格原告应证明诉讼利益的正当性及合法性。一般说来,它是对案件事实和法律的最初声明,它包含了原告在初审阶段的论点。在法国,传票应用法语书写,记载原告、传票送达者和被告的具体情况,以及受理案件的法庭、诉讼标的物、法律理由摘要及对未出席法庭的当事人的传唤通知。(二)其他的诉状法国民事诉讼惯例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互换起诉书。
理论教育 2023-07-30

澳大利亚法院可向全国发送传票并执行合伙人财产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签发的传票可向澳大利亚任何地方送达。如果向澳大利亚管辖地内的任何一个合伙人送达了传票,则可以针对澳大利亚联邦外的其他合伙人,以其为必要的和适当的当事人为理由,并根据管辖外送达的成文法条款送达传票。不过,判决只能针对合伙在澳大利亚联邦管辖区内的财产,或针对已被送达传票的或自愿接受管辖的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予以执行。
理论教育 2023-07-30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对案件标的物有权的判决要求

在全美管辖范围内民事程序规则的一个目标就是迅速揭示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真实性质。(一)起诉如前所论,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的诉讼必须说明该法院对本案中的标的物有权作出判决的事实。然而,一个诉讼请求,无论是在本诉请求、反诉请求或第三人的起诉状中提出,如果违背《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8条第5款第1项的要求,即每一项诉讼请求应简单、明确、直接地提出,那么该起诉可能会被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第5款驳回。
理论教育 2023-07-30

丹麦法院管辖权规定及诉讼程序-国际民商事诉讼导论

令状必须包含《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少信息。住所位于国外的被告必须注意:对丹麦法院管辖权的异议必须在第一次预备会议时提出,否则,被告人将被认为服从了丹麦法院的管辖。原告的这项权利仅限于丹麦法院有管辖权的诉讼。针对丹麦有管辖权但住所不在丹麦的被告的诉讼,法院并不会赋予原告权利以请求合并一项丹麦法院无管辖权的完全独立的、针对同一被告的诉讼。同时,反诉必须是在丹麦法院对之拥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提出。
理论教育 2023-07-30

突尼斯国际商事诉讼程序导论

(第6条)如果无法查明被告在突尼斯的住所,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当突尼斯法院有管辖权,而原被告双方均非突尼斯居民时,案件应由突尼斯城的法院管辖。(第9条)(二)协议管辖如果当事人各方指定由突尼斯司法机关管辖,或被告对此予以接受,突尼斯司法机关有权管辖;除非争议的客体是与某项位于突尼斯境外的不动产有关的物权。(五)管辖权抗辩有关突尼斯司法机关无管辖权的抗辩,应当在实质性辩论开始之前提出。
理论教育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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