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直选规定》
为了便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中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六、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驻地在市区内的,其所属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参加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参加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理论教育
2023-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