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定中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研究

烟台大学法律人推出《三元法学文丛》

为拥有自己的文库,打造学术品牌,在法律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下,烟台大学法律人推出了《三元法学文丛》。盖因烟大校园中心有一湖,名曰“三元湖”。三元湖畔的法律人广交四海俊杰、贤达,他们的进步凝聚着朋友的心血。俊秀的、安静的三元湖在告诫烟大法律人不要在湖光山色中沉醉,不应在春风细雨中沾沾自喜。《三元法学文丛》是我们身后的路标,它告诉我们前方还有远远的路……
理论教育 2023-07-20

管辖范围方面的不足-资仲裁机制

有的IIA规定国际投资仲裁的管辖范围是与征收有关的争端。在笔者考察的前述国家的IIA中,大多数IIA投资仲裁条款规定的管辖范围是东道国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任何投资争端。就有关投资仲裁管辖范围的例外而言,IIA的相关规定包括极端紧急情况例外或安全例外;一般例外。
理论教育 2023-07-20

投资协定投资仲裁机制的运作情况

在32个已经裁决的案件中,14个案件结果是完全或者部分支持了投资者的仲裁请求,11个案件结果是驳回了投资者的仲裁请求,4个案件结果是拒绝管辖。如前所述,NAFTA是第一个纳入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FTA。笔者尚未找到投资者依据我国FTA提起国际投资仲裁的案件。在众多投资仲裁案件中,有不少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由此可见,外国投资者可以利用FTA“投资”章节规定的投资争端仲裁机制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
理论教育 2023-07-20

NAFTA投资仲裁透明度问题

根据第1128条,非争端缔约方可以就NAFTA解释问题向仲裁庭提交意见,前提是书面告知争端当事方。缺乏对“法庭之友”的规定,也成了NAFTA国际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因缺乏透明度而备受谴责的根源。事实证明,法庭之友进入投资争端仲裁是增加程序透明度和民主性的必然要求。仲裁庭认为,ICSID仲裁程序中不存在任何保密的一般义务,也不存在任何关于透明度的一般性规则。但除当事双方同意之外,以上请求基本被仲裁庭拒绝。
理论教育 2023-07-20

晚近我国投资协定投资仲裁机制的运用情况

(一)我国投资者依据我国投资协定提起的仲裁案根据UNCTAD网站的信息,在PCA受理的136个投资仲裁案件中,2个案件是我国投资者提起的。2017年6月,仲裁庭裁定对本案无管辖权。对此,仲裁庭认为应赋予该用语“最宽泛的含义”,投资者提交仲裁的权利不因限制性措辞的存在而被排除。2015年4月30日,仲裁庭发布“中国平安诉比利时案”的裁决报告,以缺乏属时管辖权为由驳回中国平安的全部指控。
理论教育 2023-07-20

条款解释与仲裁裁决不一致

不过,对于这一用语,上述案件的仲裁庭均做出了广义解释。三个仲裁庭最主要的理由来自上下文,即同一条中的“岔路口条款”。[34]上述案件有两点启示:其一,投资仲裁庭就相同或类似条款在解释方法和结果上的不一致现象依然突出,凸显改革必要。[35]如上所述,晚近国际投资仲裁中出现了一种令人忧虑的现象:相同或类似投资条约条款或条款所涉相同或类似投资权利被不同仲裁庭做出不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解释。
理论教育 2023-07-20

UNCITRAL工作成果总结

2017年7月10日,面对包括欧盟及其成员国在内的许多国家提出的审查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多边化改革的要求,UNCITRAL同意建立工作组对ISDS的这一改革展开讨论。[5]2017年7月,UNCITRAL赋予第三工作组广泛任务授权,就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方面的可能改革开展工作。2019年1月,欧盟向UNCITRAL第三工作组提交的一份文件指出,设置常设仲裁庭的国际投资仲裁“法庭”制度应该是工作组优先考虑的改革选择,并期待在UNCITRAL范围内在多边基础上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
理论教育 2023-07-20

投资仲裁机制多边化的可行性

(二)欧盟IPA的条约实践现行的IIA投资仲裁机制存在一些问题,应结合我国以及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东道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19]笔者认为,欧盟-新加坡IPA、欧盟-越南IPA规定的包括国际投资仲裁上诉制度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提供了一种示例,因为其有利于仲裁裁决的一致性、东道国的规制空间和公共利益的保障。这符合前述国家的现实要求,也是建立区域性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立场或观念基础。
理论教育 2023-07-20

仲裁准据法国际化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我国IIA投资仲裁机制的法律适用条款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我国晚近缔结的FTA亦是如此。双方通过投资委员会做出的、声明对本协定某一规定解释的共同决定,应对正在进行的或后续的争端的仲裁庭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做出的决定或裁决必须符合该共同决定。在笔者考察的上述范围内,没有发现有IIA规定仲裁庭可以适用的准据法只是东道国的国内法。
理论教育 2023-07-20

欧盟IIA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

(一)欧盟IIA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的缺失在2009年《里斯本条约》生效之前,对外直接投资事项不属于欧盟的专属权能。(二)欧盟IIA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的发展2014年结束谈判的欧盟-新加坡FTA首次包括了单独的“投资”章节。根据该FTA第9.22条的规定,投资仲裁程序的透明度要求适用附件9-G的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7-20

我国及其他国家投资协定投资仲裁透明度问题及发展展望

(一)我国等国家投资协定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的不足基于前述对于相关国家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的考察,笔者主要以我国IIA作为考察对象来评介其不足:首先,绝大多数国家IIA没有投资仲裁程序透明度的专门规定。再次,仲裁程序透明度的有关内容尚未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7-20

欧盟投资协定的投资仲裁上诉条款

根据前述《概念文件》,欧盟FTA纳入国际投资仲裁上诉制度的另一目的是希望借此保障东道国的规制权利。2015年9月,欧盟委员会建议在“跨大西洋贸易投资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中纳入国际投资仲裁“法庭”议题。
理论教育 2023-07-20

我国等国家投资协定的投资仲裁上诉条款

目前,我国IIA中只有中澳FTA规定了投资仲裁上诉制度的谈判条款。此上诉审查机制将审理有关法律问题的上诉。首先,投资者享有同样的机会提起上诉。从笔者考察的前述发达经济体国家、发展中经济体国家、转型经济体国家IIA投资仲裁条款的内容来看,在仲裁上诉程序方面,目前只有欧盟-新加坡IPA、越南-欧盟IPA对投资仲裁上诉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该条第1款规定,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裁决可以依照本规则附录5上诉。
理论教育 2023-07-20

影响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因素

仲裁庭裁定,该阿根廷省政府的行为不构成征收,但违反了公平与公正待遇条款。该案仲裁庭的裁决显然无视水权问题所涉及的公共利益,而做出有利于外国私人投资者的裁决。该案仲裁庭并未支持阿根廷的主张,裁定阿根廷应当承担其赔偿责任。共有5个非政府组织向仲裁庭申请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仲裁程序。尤其是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事项时,增加公开性和会众对程序运作的认识可以加强公众接受国际仲裁程序合法性的程度。
理论教育 2023-07-20

中国投资协定中的投资仲裁条款

综观我国第一代BIT,协定正文的投资仲裁条款或者协定附件的相关内容都较为相似。与我国第一代BIT相比,我国第二代BIT的投资仲裁条款开始将用尽东道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复议作为仲裁的前置条件。例如,就仲裁的管辖范围而言,相较于第二代BIT中笼统的“缔约一方的投资者与缔约另一方之间关于投资产生的任何法律争议”,第三代BIT具体规定了投资仲裁管辖的“另一缔约方违反如下义务的行为的诉请”。
理论教育 2023-07-20

美国IIA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

(一)美国IIA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的传统规定1994年美国BIT范本没有规定投资仲裁程序的透明度要求,笔者考察的1997年美国-约旦BIT、1999年美国-萨尔瓦多BIT、1999年美国-巴林BIT等IIA也是如此。2004年11月,美国提出了新的BIT范本,其第29条有关投资仲裁透明度的规定与上述FTA的投资仲裁透明度条款内容一致。上述BIT范本、IIA及FTC《联合声明》对这一问题无明确规定。在法庭之友方面,上述IIA赋予仲裁庭较大的裁量权。
理论教育 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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