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时代隐私观念与隐私权保护研究

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民法保护

由于《民法通则》对隐私权没有作出明文规定的客观事实,为应急需,做出这样的司法解释,对隐私权采取间接保护方式进行保护,这是司法机关对人格权进行完整的法律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170]这意味着法庭不再通过侵犯名誉或者其他人格利益间接保护隐私,而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诉因,受害者能通过隐私权被侵犯直接向法庭提起诉讼。
理论教育 2023-05-17

各国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起草的民法典草案也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鉴于同属于大陆法系的缘故,不少学者呼吁采取德国模式,即,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种主张不无道理,毕竟在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助于对隐私文化薄弱的中国为隐私提供完善的保护。
理论教育 2023-05-17

古代中国的隐私是怎样的?

古代中国,隐私的代名词是“阴私。”(二)以家庭为单位的隐私中国古代社中存在着模糊的隐私意识,但是并不存在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因此,在古代中国,几乎每个人都试图避免任何民事争议。对阴私的侵犯在古代中国被视为一个不重要的民事问题,由社会自己来解决。以这种社会现象为基础,许多中国人相信与阴私有关的问题都是丢脸的,他们不愿将之公开。“家丑不可外扬”这句话可谓涵盖了中国传统的隐私观念的主要内容。
理论教育 2023-05-17

国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以“隐私悖论”为视角

研究者将这种认知与行为的不协调称为“隐私悖论”。具体说来,对“隐私悖论”的研究可以整理出三方面内容,第一,什么是“隐私悖论”;第二,“隐私悖论”为什么会出现;第三,如何解决“隐私悖论”,即,如何在享受自我公开的好处的同时,保护个人隐私。[46]文献梳理发现,“隐私悖论”研究的起始点是数字技术,尤其是社交网站为个人隐私带来的种种威胁,个人隐私在数字时代面临的威胁是主要研究议题。
理论教育 2023-05-17

古代社会中的隐私观念是怎么产生的?

西方社会隐私的哲学基础能被追溯到古代。但是,在古代社会,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这种隐藏难以实现。在这样的环境中,隐私意识很难产生。[6]这种“独居和匿名”隐私观念在古代社会的不可能性可以从当时的建筑结构的特点中略窥一二。在古代社会中,房屋承载着多种功能,既是休息场所,又是劳动、工作的现场。[9]在古老的原初社会中,所谓的“独居、独处”的隐私观念并不是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需求。
理论教育 2023-05-17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200]《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留存用户信息60 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2012 年6 月7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通知,就《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理论教育 2023-05-17

电子摄像头对个人隐私有什么影响

(一)电子摄像头近年来,电子摄像头技术被广泛采用用来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行为,满足人们的安全需要。[15]由此可见摄像头技术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之可能性。但是,摄像头一般都是安装在公共场合,而现在学界和业界对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隐私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在这种环境下,个人将丧失自由与隐私。
理论教育 2023-05-17

新技术对隐私权的影响,IT时代与隐私问题

[20]技术对隐私权法发展的影响以美国最为明显。这就是宪法《第四修正案》包含的隐私含义,它意味着政府的权力不能无理由不合理入侵公民的私人空间。在日本,对隐私权的重视以及法理保护直接根源于20 世纪50、60 年代电视媒体对个人隐私的窥探。这一空前扩大知识增量和言论自由的新媒体技术为隐私权带来了什么?首先是作为隐私权的思想基础的隐私观念的变迁。其次,新技术在给社会、个人赋权的同时,也给国家赋权。
理论教育 2023-05-17

中国与欧美国家隐私观念的合流

观念的进步使得中国能与欧美国家对隐私的认知勾连、对话。大致来说,现代社会的人们对隐私观念和含义已经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至少以下两个方面被现代人普遍视为是隐私利益。对这两种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的反对反映了个人追求不愿为他人知晓私人信息和不愿被他人打扰私人生活的愿望。而且,由于IT 技术带来的全球性影响,中国与欧美国家的隐私观念的合流继续朝着同一个方向演进。
理论教育 2023-05-17

私法自治的含义到底是什么?

[145]从这个角度定义私法自治的代表性定义有,私法自治定义是对通过表达意思产生或消灭法律后果这种可能性的法律承认。认为私法自治不仅意味着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意味着当事人有不为自己创设权利的自由。私法自治是各个主体根据他的意志自由形成法律关系的原则。本书中取“自治”的第一种含义,即自治是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作为理解隐私价值的基础。因此,个人有权利控制个人信息是这种自治的当然含义。
理论教育 2023-05-17

互联网知识:个人信息库的构建

互联网技术的这一处理过程与强大的信息收集功能和存储海量信息的数据库有密切关系。互联网促进了信息收集的强度。[83]互联网和电子商业产生的是个人信息的市场的扩张。[85]这对无意识暴露个人信息的个人是可怕的梦魇。美国有一些网站专门从事个人信息的交易。
理论教育 2023-05-17

关于隐私和隐私权的两个核心之一

尤其是由于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个人隐私带来了新的威胁,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自己的隐私和隐私权,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隐私。现代意义上的隐私和隐私权去掉了负面、蒙羞的一面,而如欧美国家一样,将隐私看作一种积极的、至少是中立的价值。在尊重他人隐私权的同时,大胆主张自己的隐私权也得到尊重。刺探、泄漏、宣传、非法干预这些活动和事实,都是侵害隐私权。
理论教育 2023-05-17

美国隐私权法:从“独处权”到“分散立法 行业自律

美国法官开始通过判例确认隐私权为一项独立的权利。今天,这四种侵权得到不同州法院不同程度的承认,隐私权已经在美国司法实践中获得了一个显要位置。这种隐私权也被称为重要决定的隐私权。法院判决认为,宪法保护的隐私领域应扩展为两种权益:独立作出特定类型的重大决定与避免私人事项予以披露的个人信息隐私权。此后,宪法意义上的个人信息隐私权被多数联邦法院所承认。这种模式一般被称为“分散立法模式”或“行业自律模式”。
理论教育 2023-05-17

法国隐私法:从《民法典》到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保护

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在法律形式上,法国“一般不存在判例法……司法机关不能创制法律,相反必须严格执行法律。”[90]即,法官断案要以成文法为依据,不能主动制法。1804 年《法国民法典》第5 条规定:“审判员对于其审理的案件,不得用确立一般规则的方式进行判决。”[91]该法“尤其禁止判例法的实践。”[92]因此,通说认为,法国隐私权法起源于1970 年法国《民法典》对隐私权的具体规定。
理论教育 2023-05-17

互联网时代下的隐私权利是什么

消极的隐私权强调个人私生活事务不被公开或者私生活不被打扰的权利;积极的隐私权则强调对个人信息的支配控制权,该权利赋予个人对其资料是否被他人收集、处理或利用的权利。在互联网时代,积极的隐私权已经超越消极的隐私权成为值得保护的首要隐私利益。[49]在互联网环境下,隐私权的含义已经不再是简单地避免他人未经同意侵扰当事人的私密空间或者公开私人信息,而更多地变成了对流传于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的控制。
理论教育 2023-05-17

中国式的隐私诉讼,为什么不愿意上法庭

与其他侵权案件相比,针对隐私权的诉讼为数并不很多。比如,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不愿意上法庭的,这减少了就隐私提起诉讼的可能性。中国传统崇尚和谐和稳定,任何争议都会扰乱社会和谐的渴望。如果民事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中国式的解决方法就是调解或调停。再比如,在19 世纪的美国,人们甚至宁愿武力决斗,也不愿意走向法庭捍卫与名声有关的隐私利益。
理论教育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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