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新生住宿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第一条住宿生必须随身携带住宿证,进出公寓接受值班员、管理员的检查,无证不准进出公寓。住宿生家属必须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出示证件,经获准登记后方可入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第四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制度和学生宿舍的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对违反住宿规定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理论教育 2023-08-30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保证技工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三条技工学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第四条各技工学校均应执行本规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技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补考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记分时应注明“补考”字样。
理论教育 2023-08-30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细则-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为规范学生宿舍安全工作,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细则》,凡学院师生均须遵守执行。各系每两周对本系学生宿舍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及各系每月对全院安全进行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全院内禁止学生吸烟、饮酒。《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细则》与《班主任及班级考核办法》中的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理论教育 2023-08-30

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细则—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为规范学生使用宿舍空调,特制定《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细则》(试行),凡学院师生均须遵守并执行。第六条开启与关闭空调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否则,易造成触电事故。第七条空调使用注意事项。第八条学生凡因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由违规操作者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第九条学生宿舍内空调过滤网由所在宿舍的使用人负责清洗,每学期清洗次数不少于一次。
理论教育 2023-08-30

南京技师学院简介: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近年来,学院按照“就业为导向、技能为核心、教育为本位”的思路,内抓综合改革强管理,外抓校企合作推转型,将传统制造业专业升级为智能制造和先进制造业专业。在转型过程中,学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校企双师共同培养”为主线,不断拓宽校企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努力培养企业急需、上岗能用的高技能人才。
理论教育 2023-08-30

一年级住宿生晨跑管理细则: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为增强学生体质及规范一年级住宿生晨跑,特制定《一年级住宿生晨跑管理细则》,凡我院师生均须遵守执行。第一条一年级住宿生须晨跑。第三条值班老师签到的同时听从当天值班体育老师的安排,即在学生晨跑期间所站的地点协助管理。第六条值班老师将清点人数、各班迟到人数、缺勤名单以及到场因身体原因未能晨跑者名单记录到当天值班记录表上,并报给体育组老师,由体育组老师汇总后汇报学生工作处。
理论教育 2023-08-30

江苏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第三条各技工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补考成绩记入学籍卡时,应注明“补考”字样。对确有悔改表现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安排补考。第二十一条学生在一学年有三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或累计四门考试、考查科目经补考仍不合格,但达不到留级规定的,允许学生随班试读一学年,试读限一次。
理论教育 2023-08-30

南京技师学院: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南京技师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建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也为了让家长能有的放矢地督促子女更好地学习知识、练好技能,学校、家庭共同培养合格毕业生,为学生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根据劳动部《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有关学习成绩及学籍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如下: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签字,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理论教育 2023-08-30

学生宿舍内务评定标准:三干净,五整齐及考核细则

“三干净,五整齐”:地面干净,床铺干净,桌椅干净;鞋子整齐,被子整齐,衣物整齐,洁具整齐,工具整齐。每学年开学,学院会为每间宿舍配备一套卫生用具,由学院宿舍管理员至后勤部门领取后,再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发放至每间宿舍。第四条宿舍内务标准“三干净,五整齐”考核细则。评分标准: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理论教育 2023-08-30

文明宿舍管理细则: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学生宿舍是住宿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学生宿舍的整洁、舒适,特制定文明宿舍管理细则,凡学院住宿生均须遵守执行。第四条学校于每年秋季评比文明宿舍。
理论教育 2023-08-30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教育读本

第二条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学院与学校共同负责。取得学院学籍的新生数据由学校提交至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第七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学校须在规定时间提交学生信息,由学院审核无误后上报学信平台。
理论教育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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