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的精神

网安法与数据安全保护法的优化与挑战

网安法正式明确了国家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进而划清了个人数据合理使用的法律界限。将网络安全的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写入网安法是本次立法的一大亮点。网安法第54条在“网络安全事件发生风险增大时”,赋予有关部门的监测、评估、发布预警等特殊权限,将成为网络安全事件的“减震器”。
理论教育 2023-07-06

网络实名制与隐私保护的关系及优化策略

网络实名制的反对者认为,实名制之后,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网民的隐私权将得不到保障。第一部分称之为红线隐私。其一,针对核心隐私中的身份信息部分,这是网络实名制真正涉及的信息。同时,这也在客观上解决了网民关于网络实名制带来的网络隐私现实化的担忧。在网络实名制实施之前,网民与网站之间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就已经在注册条款中加以规定了好多年。
理论教育 2023-07-06

网络行为责任主体的模糊性:如何优化?

在现行网络法律体系中,网络侵权的原告在证明侵权成立时,不仅需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和因果关系,还应证明被告系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人。此案经过两审,最终判决两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这个案件再次突出了账号行为责任主体确定的主要问题。以华盖公司为例,该公司在4年间打了2000场网络著作权官司,几乎每场官司都遭遇了证明账号行为与主体行为的同一性的问题。网络责任承担主体的不明确正在造成越来越大的恶劣影响。
理论教育 2023-07-06

反商业诋毁的自律策略及优化方法

任何人都无法回避,商业诋毁的黑稿泛滥是我国目前互联网竞争市场中的现状。商业诋毁是不正当竞争的重要表现方式,既严重侵扰社会经济秩序,又严重侵害企业合法商誉和消费者知情权。目前,我国的互联网企业竞争中大量存在利用“黑稿”进行商业诋毁的行为,由此造成的市场混乱和消费者权益损害已经危害到了我国互联网相关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理论教育 2023-07-06

IACC中止阿里资格的反思和优化建议

2016年5月13日,国际反假联盟向外宣布,基于一系列奢侈品牌的压力,中止了阿里的会员资格。于是,以C2C为主的阿里相关平台结束了刚满一个月的IACC会员生涯,阿里这次与权威反假第三方的合作告一段落。也许,凭借阿里的实力重建一个IACC也非不可能,至少在中国境内这种可能是非常巨大的,毕竟中国市场才是世界奢侈品第一大市场,脱离了中国市场的IACC,应该是不应冠以“世界”名义的。
理论教育 2023-07-06

我国虚拟财产继承伦理性的协调措施

我国《继承法》第3条关于继承财产的范围没有考虑到虚拟财产伦理性的问题,这就给“互联网+”背景下的司法实践带来很大问题。在继承法修法前,虚拟财产继承伦理性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协调解决:第一,修正网民协议。
理论教育 2023-07-06

虚拟财产保险:财产损失与责任保障

从保险险种来看,虚拟财产保险可以分为财产损失险和财产责任险两种。财产损失险是网络用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在网民虚拟财产遭受损失后,保险公司直接向网民赔付的一种保险形式。我们尚不得知,“三马”新公司所要创建的虚拟财产保险究竟属于哪一种形式。网民不需要为自己虚拟财产另行保险,网站因为有保险赔付,也不会太多与网民“纠缠”,从而间接保护网民权益。
理论教育 2023-07-06

韩国宪法法院再次审议网络实名制的制度、诚信、技术和竞争事项

2012年,韩国宪法法院的判决从四个层面阐述了网络实名制制度的违宪性,值得强调的是,韩国法院判决并非是对实名制本身的否认,而是对该制度的否认。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的系列电信诈骗案件,再次凸显了网络实名制和电信实名制的重要性。目前,我国的网络实名制基础就是电信实名制,既最大程度保护了用户信息安全,也最大程度强化了信用网络环境。
理论教育 2023-07-06

治理网络谣言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如何优化?

从我国目前治理网络谣言现状看,公权力正在充当主力军的角色。公权力对治理网络谣言在证据搜集、嫌疑人定位和技术检测领域确有相当优势,不过,仅依靠公权力治理网络谣言是远远不够的,全体网民更应成为打击网络谣言的主力军。网络谣言与网络水军狼狈为奸,已经成为侵害网民合法权益和网络暴力的始作俑者。最后,网民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是打击网络谣言的基础。
理论教育 2023-07-06

被遗忘权在欧盟法院判决中的商榷与价值

欧盟法院并未对被遗忘权的性质,以及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解释,仅对构成做出一般性规定,即内容符合“不相关、已过时和不必要”的基本要件。不过,被遗忘权似乎不能成为隐私权的下位概念。正是这个原因,美国人对欧盟法院被遗忘权的判决多半嗤之以鼻,他们认为被遗忘权的确立必将导致公众知情权的弱小,这不符合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因此,欧盟法院对被遗忘权的判决确实值得商榷。被遗忘权是保护用户数据的武器。
理论教育 2023-07-06

网络违法广告的处罚指南:优化措施分享

违法广告的罚则也大致包括三大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单从行政罚款一项来看,《广告法》明文规定将“广告费用”作为计算行政处罚金额基准的,绝不存在罚款存在“上线”的问题。以虚假广告法律责任为例,单次违法行为,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理论教育 2023-07-06

互联网:新时代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石

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互联网带动“新产能”,既突出了网络时代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侧重肯定了新形势下市场结构性调整的新变化。十九大报告对新经济的阐述中,特别引人关注的一点是明确回应了新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十九大报告再次将建设“网络强国”作为国家基本战略。因此,网络强国战略是对未来中国网信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指引,也是对互联网技术发展方式和理念的重要指引。
理论教育 2023-07-06

应对数字时代法治变化的优化建议

数字时代的法治工作重点应该是破除因循守旧的司法思路,以鼓励促进的司法思维迎接新时代。为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司法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高院应加快更新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工作,更倾向于数字时代新判例,倾向于新法适用的新方向。在数字经济某一方面发展比较成熟,相关案例司法实践较为统一或争议较大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应适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或指导判例,以开放包容的思维拥抱数字时代的法治挑战。
理论教育 2023-07-06

弄虚作假成为韩国实名制失败的重要原因

尤其是在国外网站不受实名制约束的背景下,韩国网站更是处心积虑对实名制责任阳奉阴违。正是这个原因,韩国实名制实施后,并未真正起到制约网络暴力的作用,当然,根本原因在于韩国实名制也从未真正实施过。至此,韩国网络实名制立法初衷早已不在,实名制也没有了任何意义。这无疑从制度上杜绝了网站弄虚作假的可能性。
理论教育 2023-07-06

网络安宁权的现状与发展

2013年1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网络侵权案件权威调研报告”,针对网络日益猖獗的“垃圾邮件”和“骚扰信息”正式提出“网络安宁权”的概念。在我国,网络安宁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已经被写进网络自律公约,写进了常委会决定,这次又进入了法院的调研报告。不过,涉及网络安宁权的司法判例至今仍未出现,网络安宁权能否真正作为法院立案的案由还不得而知。
理论教育 2023-07-06

消费者如何提高警惕避免欺诈?

如果超过3天还未收到返利,消费者应该及时进行询问。这就要求消费者提高警惕,不随意听信“小广告”,不贪图“小便宜”,绝不从任何渠道通过任何人提供的连接方式打开第三方平台。
理论教育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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