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收入及预算执行简介
1990 年,全市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6,935 万元,占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14.01%,增收4,450 万元。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0,131 万元,县市区级完成26,804万元。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1,135 万元,比上年下降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旧财政体制转换计算口径不一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5,354 万元,占预算的118.1%,比上年增长28.2%。加上两税返还收入,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31,061 万元,比上年增长12%,增收13,999 万元。全市预算执行结果滚存结余为赤字8,767 万元与上年累计净结余比较,当
理论教育
202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