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中性原则的形成及其在中国的实施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历程与成效

国资委通过利用市场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效率,提高国有资产规模。国资委的设立意味着国有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职能的分离,以及国有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这一阶段,中央强化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监管的功能,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界定和划分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在国计民生和市场竞争中的功能。
理论教育 2023-06-10

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优势

同样,在国有企业市场准入优势表现上,我国立法层面上未对民企做过多限制,但现实中存在的巨大障碍体现为民企的“准入不准营”,即在准入制度的实施层面民企面临着众多障碍。基于此,2020年我国出台了新版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缩减为33条,并发布了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于文化、资源、电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
理论教育 2023-06-10

行政垄断对企业的影响及竞争中性原则的作用

实行准入规制的历史原因主要是,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各地方政府常常竞相发展类似产业,造成资源浪费、产品趋同、恶性竞争等问题,国家出于顶层规划和确保发展质量的目的,设立准入门槛,要求企业持证经营。竞争中性原则有助于中国打击各种过度使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清理废除各种妨碍市场化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最终实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理论教育 2023-06-10

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国国企的影响可能性

已有研究从多方面分析了竞争中性原则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其有利影响在于,竞争中性将发挥良性的“倒逼”作用,促使中国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竞争中性原则已成为国际经贸领域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中国唯有积极主动参与制定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获得优势。
理论教育 2023-06-10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特点和重点

目前形成的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有非常复杂的成因。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重点是对国有企业功能和分类作出清晰的界定,明确不同类型国有企业职能的边界,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随后,全国各地发布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也基本上以上海的分类为基础。
理论教育 2023-06-10

需要高层级法律确认竞争中性原则适用性

目前,中国规定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待遇原则的法律为《宪法》第7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如果适用竞争中性原则需要在法律顶层设计上予以确认,尤其是目前《宪法》第16条规定的“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的具体范围界定。只有在法律位阶上,从上至下贯穿式地适用竞争中性原则,才能保持市场经营环境有序而公平。目前没有完美的制度解决这一问题。
理论教育 2023-06-10

竞争中性原则助推中国产业链向一带一路地区延伸

自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投资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随着竞争中性原则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实施,能源及重化工行业的国有企业受竞争中性原则的约束较强,相关产业链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竞争优势可能会丢失,产业链延伸速度可能放缓。
理论教育 2023-06-10

国内国企发展中被忽视的竞争性法律问题

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反垄断法》第7条对国企适用的两难境地。一个重要原因是,反垄断法虽然规制国企滥用优势地位和从事限制性竞争行为,但是却承认并保护这类国有企业的自然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这就意味着反垄断法是行为规制并非结构规制。对垄断性国企的特殊市场支配地位予以承认和保护,成为《反垄断法》第7条饱受争议的根源。
理论教育 2023-06-10

提高非国有股东参与度,增强竞争中性

中国目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也贯彻了“商业考量”和竞争中性原则的要求。一个可行的办法是适度增加非国有股股东利益代表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提高非国有股东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理论教育 2023-06-10

市场准入中性原则的推行与实践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推动市场准入中性原则的深入贯彻,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国内自贸区层面也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及上海自贸区出台的若干有关反垄断审查和执法的规定均从不同层面体现了竞争中性的内涵。比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47条规定:“区内各类市场主体在监管、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方面享有公平待遇。”
理论教育 2023-06-10

竞争中性原则:定义与作用

唐宜红、姚曦[9]对竞争中性原则基本内涵的演进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一些国外文献也对竞争中性原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研究表明,在一个关键基础设施和服务部门由公共部门主导的经济体中,竞争中性非常重要。我们综合已有研究文献归纳并列举了不同主体对竞争中性内涵的定义。可以看出,竞争中性原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目前中国提出的竞争中性原则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维度:一为所有制中性;二为市场竞争中性;三为市场开放。
理论教育 2023-06-10

完善维护竞争中性的执法体系

行政法系列主要规范政府行为。但没有具体的各级政府组织法,没有国务院各部门的组织法。目前应该将属于行为法部分的行政程序法作为改进重点。作为市场竞争裁判者的政府的行为应受到严格的规范。行政法体系的完善不仅有利于改进政府和企业及国民的关系,让政府更好地为企业和国民服务,而且能避免或者减少国家出资人给国有企业带来特殊优势,或给国有企业增加不当负担的问题。
理论教育 2023-06-10

主动开展双边或多边谈判:倡议一带一路

中国可以通过倡导回归多边体系以防止区域主义的滥用。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中,中国国有企业是积极参与沿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主力,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或更新自由贸易区协议时就应主动就竞争中性原则的内涵及判断标准达成共识;在与欧美西方国家谈判贸易或投资协议时,要加入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身份认定标准、市场准入以及非歧视待遇等内容。
理论教育 2023-06-10

政府补贴对企业竞争力的实证分析及影响

本部分主要是实证分析政府补贴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因此,我们采用政府补贴与总资产的比率变量以消除公司规模的影响。近年来,中国政府补贴规模逐年增加,超过50%的上市公司获得不同程度的补贴。具体到国有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比例,通过方差分析发现,国有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获得的补贴比例存在显著差异,如表7-3所示。
理论教育 2023-06-10

政策选择问题:促进中政市关系调整与规范国企行为

从促进中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这一角度出发,论述本书的研究意义,将国企存在的合理性问题之争,转化为规范国企行为的政策选择问题,为下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打开突破口。第二章,问题的提出:中国国企业制度自身之弊与外部市场之困。第六章,中国实施竞争中性原则的路径及内容。对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该概念在所有关于竞争中性的研究中引用最为广泛。
理论教育 2023-06-10

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影响

如果未来该条款被推广,中国不能适应竞争中性原则的国有企业将面临很大挑战,中国部分国企对外投资时有可能遭遇东道国其他竞争主体的申诉。综上所述,短期上来看“竞争中性”原则会致使中国国有企业在欧美发达国家投资并购等业务出现调整而更趋于理性。在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中,竞争中性原则对国有企业的影响可能是多方面的。
理论教育 2023-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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