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的分析
熊彼特把“新组合”的实现称之为“企业”,而以实现这种“新组合”为职业的人们便是“企业家”。企业家的核心职能不仅在于经营和管理,还在于发现和执行这种“新组合”。但在当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被同时期的“凯恩斯革命”理论所淹没,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美国学者德鲁克认为,创新是企业家的特殊工具,通过应用创新某企业家把变化作为不同业务与服务的机遇。研发强调的是“过程”与“产出”。
理论教育
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