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标示指南

生产经销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大全

标准条文:4.1.6.1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食品产地可以按照行政区划标示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副省级城市或者地级城市。
理论教育 2023-06-05

如何避免食品标签误导消费者?

在标签上给出了虚假、错误的信息,故意夸大某项事实或功能。“使消费者误解”是指标签上标示的信息能使消费者产生错误的联想,在标签上标示的文字、图形、导致消费者误会食品的真实属性等。有意识地把掩盖真实属性的名称标示得大而明显,把真实属性名称标示得很小、与背景色基本一致,甚至真实属性名称远离食品的名称。
理论教育 2023-06-05

标准要求: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标示方式

标准条文:4.1.7.1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必须同时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日期中的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号分隔,或不用分隔符。
理论教育 2023-06-05

食品配料表规定及注意事项

食品本身含有的成分或者在食品制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不属于配料。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标准条文:4.1.3.1.5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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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示规定:辐照和转基因要标示,营养成分强制标注

标准条文:4.1.11.1辐照食品4.1.11.1.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标准条文:4.1.11.2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强制标示的内容包括能量、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当标示其他成分时,应采取适当形式使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更加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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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含量标示规格及计量单位要求

在标签所标示的贮存条件下,不同状态的食品净含量标示应采用不同的法定计量单位。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应按表2标示。表3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标准条文:4.1.5.5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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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豁免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准条文:4.3.1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时,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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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配料表中未标注全部配料

如月饼中使用了山梨酸、苯甲酸、脱氢乙酸等食品添加剂,但在配料表中却未标注。以复合添加剂蛋白糖为例,蛋白糖是由糖精钠、安赛蜜、阿斯巴甜等单一添加剂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复配而成的。配料表中使用了“等”字,没有将所有的配料标示出来,所有配料应按食品配料加入的总量的递减顺序全部列出。如包糖果用的糯米纸也必须在配料表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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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 营养标签优化指南

基本的营养标签“1+4”项不全,常见的情况是只有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缺少钠含量标示。数据修约值错误,如蛋白质实际含量0.3g,符合临界值规定要求,应标识为0g。如营养成分表中增加了维生素C、钙、铁的标示后,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应采用加粗的方式使其更突出。宣称含有某种成分,但在营养成分里面达不到要求,如标签上标示富含蛋白质,但产品中蛋白质含量小于12.0g/100g或小于6.0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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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称的标示规定及选用建议

标准条文:4.1.2.1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通过预包装食品名称本身就能够获得该产品的配料信息及其真实属性,且不会使消费者误解时,可以不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标准条文:4.1.2.1.1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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