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工厂迁移及女工童工遣送(1938年8月7日)
(六)主席报告:关于武汉纺织工厂迁移事宜日前汉口市政府业经召集会议并经吴市长声明:(一)地点仅能视交通工具及安全情形为标准及(二)重要机件先行拆迁两原则,请各厂勿再犹豫,否则最后必出诸毁坏之一策等情形,并限3天内各厂拟具迁移计划呈送市府备核,谅各厂均已遵办,本处昨奉委员长蒋电饬将武汉各纱厂速即迁往宝鸡并将女工童工一并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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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