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设计常见问题解析

超过650m2的居住建筑仅1个安全出口

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在一定条件下,对18层以下的住宅单元每层可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故对此类建筑,规定每个单元每层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以利于建筑内人员及时逃离火灾场所。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疏散人员多,疏散路径长,每个单元层也应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防火门窗设计问题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1.5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代替甲级防火门时,其耐火性能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且不得用于平战结合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甲级防火门,能基本满足控制火势的要求。
理论教育 2023-08-19

白炽灯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上的问题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2.4 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大于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对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荧光高压汞灯、高压钠灯、金属卤灯光源等灯具表面温度高,如安装在木吊顶龙骨、木墙裙以及其他木构件上,易将这些可燃装修引燃起火。由于安装不合乎安全要求,引起火灾事故累有发生。
理论教育 2023-08-19

解析建筑防火设计的常见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4.1 燃煤、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断路器等用房宜独立建造。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
理论教育 2023-08-19

粮食筒仓耐火等级低于二级-解决方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3.17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筒仓可采用钢板仓。粮食平房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二级耐火等级的散装粮食平房仓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承重构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17条是在有关论证结果基础上根据实施情况确定的。对于大型粮食储备库目前常采用钢结构形式,由于粮食火灾对结构的作用与其他物质火灾的作用有所区别,因此,规定二级耐火等级的粮食库可采用全钢或半钢结构。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防火设计问题解析:油箱通气管和防流散设施缺失

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当室外油库或油罐对油箱加油时,油箱里的油气会通过通气管排出。如果通气管排出的油气排至密闭的储油间里,储油间里聚集的可燃油气浓度会很高,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能产生危险,所以一定要排到室外。
理论教育 2023-08-19

液体储罐区建筑位置规划问题解析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发生火灾时,易导致储罐破裂或发生突沸,使液体外溢发生连续性火灾爆炸,危及范围较大。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设置位置宜远离居住区、工业企业和建有影剧院、体育馆、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地区,并选择在通风良好的地区单独布置。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防火设计: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间窗面积限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2.2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m2。为了顺利并有效地排除烟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参考国外有关资料,规定了有条件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部位应开启外窗的最小净面积。
理论教育 2023-08-19

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设置问题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4.6 机械排烟系统中的排烟口、排烟阀和排烟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排烟口或排烟阀应按防烟分区设置。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支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排烟时,需同时开启所有排烟口,其排烟量等于各排烟口排烟量的总和,故排烟口应尽量设在防烟分区的中央部位。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内走廊通道设计中的关键问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1.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为了控制和减小火灾蔓延的区域,相关规范规定了多层建筑的上下相连通的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等开口部位的防火设计要求。
理论教育 2023-08-19

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解析

当建筑相邻外墙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后,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或贴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2.1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第3章和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一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主要是考虑消防车通行的基本需要。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防火设计:气罐与电力线安全距离分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1.2.1 甲类厂房、甲类仓库,可燃材料堆场,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2倍。因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1.2.1条规定35kV以上的高压电力架空线与单罐储量超过200m3或总容积超过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m。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地下层与地上层有效分隔问题解决方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4 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地下层与地上层如果没有进行有效分隔,容易造成地下层火灾蔓延到地上建筑。为防止烟气和火焰蔓延到上部楼层,同时避免上部人员疏散时误入地下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4条规定在首层楼梯间通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入口处,应用防火分隔构件与其他部位分隔开。
理论教育 2023-08-19

住宅楼梯间形式不符规定的问题解析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理论教育 2023-08-19

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规定要求的解决方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2.2 高层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不应小于表7.2.2的规定。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是扑救初期火灾的用水量。其他情况的仓库和厂房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支水枪的用水量。高层工业建筑防火设计应立足于自救,应使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具有较大的灭火能力。若高层工业建筑内可燃物较少且火灾不易迅速蔓延时,消防用水量可适当减少。
理论教育 2023-08-19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未设置消防水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6.1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对于天然水源,如其水位太低、水量太少或枯水季节不能保证用水的,仍应设置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则可能因检修而影响消防用水的可靠性。如室内外消防用水量较小,在发生火灾时发生供水中断情况,消防队也可解决用水时,可不设置消防水池。
理论教育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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