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传(1949—1976)

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的开辟与毛泽东传1949—1976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一日和八月一日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七月三十一日,毛泽东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这就是毛泽东对当时农业合作化形势的基本估计,和对农业合作化采取的指导方针。因此他断定,中国的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中国共产党又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在生产上,毛泽东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农作物的产量。
理论教育 2023-07-31

中国农业合作化探索与毛泽东传1949-1976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农业合作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他对中国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道路的探索,实际上从这时就开始了。一九五一年春夏,围绕山西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问题,出现了一场争论。争论是由中共山西省委的一份报告引起的。还要有关同志准备召开全国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争论中涉及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理论教育 2023-07-31

新中国宪法产生:毛泽东主席主导

到这时为止,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一九五二年十一月间,中共中央作出决定,立即着手准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这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以周恩来为主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起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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