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颁布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颁布

时间:2023-05-06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应用文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人们对其含义也逐渐有了比较一致的看法。这个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为新中国公文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该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颁布

新中国成立以后,应用文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人们对其含义也逐渐有了比较一致的看法。195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政务院秘书厅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秘书长会议,讨论、通过并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把国家机关的公文定为7类12种。这个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公文法规,为新中国公文体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8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把国家机关的公文定为15种。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经过6年的实践,1993年又对《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进行修订,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国家机关的公文定为13种,对党政公文的文种、格式、处理等诸方面的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应用文从内容到形式不断趋于统一和完善,也为应用文书的写作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把国家机关的公文定为15种。该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www.daowen.com)

纵观应用文的发展历史,这一文体经过数千年的演变,不断适应社会的需要,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并成为体现社会成熟的标志,实用性不断增强。进入21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规范和行政工作的日益严谨,应用文写作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能否正确书写应用文关系到信息沟通的成败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与新时期科学管理效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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