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南部新奥尔良地区、密西西比河流域和东海岸流行的拉格泰姆(Ragtime)音乐和黑人演唱的布鲁斯歌曲(Blues)的基础上,爵士乐(Jazz)作为大众的通俗音乐于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广泛传播开来,涌现出一批出色的爵士乐的黑人或白人的音乐家,其中黑人小号家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iong,1900~1971)这位出生在新奥尔良而活跃于芝加哥的爵士乐风云人物,组织热爵士5人乐队、7人乐队,录制了一些供欣赏的优秀的唱片,以其带有黑人音乐特有的民间乡土气息和即兴演奏的火热风格,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热爵士5人乐队、7人乐队(Hot Five and Hot Seven)用小号、长号、单簧管、钢琴与打击乐器(鼓群)为主要乐器,有时增加萨克斯管、低音提琴。Hot是指其节奏强烈、速度快而热情的爵士乐队的演奏风格。爱德华·埃林顿(Edward Ellington,1899~1974)是著名的多产爵士乐作曲家、钢琴家和乐队指挥,因风格与个性犹如贵族而赢得“公爵”(Duke)的绰号,他作了大量的编曲创作尝试,以改革传统的集体即兴演奏形式,其作品多达2000首。1943年他首次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举行爵士乐音乐会;1924年至1936年间,弗莱彻·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1898~1952)这位毕业于亚特兰大大学的黑人爵士乐音乐家,组织10人至16人的大型爵士乐团,为纽约玫瑰之乡舞厅举办的白人舞蹈晚会演奏,独树一帜,为后来建立大型爵士乐队铺平了道路。
爵士乐(Jazz)一词的起源,至今众说纷纭,不过共同认定它出于黑人的语汇,据考证原先的拼法是Jass,具有俚语“性欲”的含意。其音乐特点在于:采取拉格泰姆用钢琴演奏的以2/4或4/4规则的节拍和各式各样的切分音节奏的舞蹈音乐格式,又综合由黑人灵歌(Spiritual)演变而来的布鲁斯歌唱的切分旋律和特有的包含由bE音构成的小三度、由bB音构成的小七度的布鲁斯调式,采取旋律主题与器乐变奏的手法。乐队一般分为由低音吉他琴或低音提琴、钢琴与鼓组成的可以即兴演奏的节奏组,由小号、长号、单簧管与萨克斯管演奏旋律的即兴组(1mprovised section),小号常吹主旋律,单簧管或萨克斯管吹变奏旋律,长号吹低音声部,其他乐器作为节奏背景也可按照粗略的旋律骨架进行即兴演奏,同主奏旋律乐器形成复调对位式的“一问一答”的形式。爵士乐是以即兴创作为主的,乐谱仅有一个简单的旋律、和声、配器和曲式的框架,演奏者根据预先确定主题与变奏的安排程式依次用不同的乐器演奏,段落与段落之间可加进插段,最后整个乐队合奏结束。由于风格和手法的差异,爵士乐按其发展和不同的演奏特点,常划分为早期的新奥尔良的“迪克西兰”(Dixieland)爵士乐,芝加哥以阿姆斯特朗为代表的热(Hot)爵士乐,30年代和40年代在纽约盛行的大乐队演奏的摇摆(Swing)爵士乐,40年代初出现的以错综复杂的新和声、新节奏为特点而用小乐队演奏的“比鲍普”或“鲍普”(Bebop Bop)爵士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产生的用室内重奏方式演奏的“冷爵士乐”(Cool jazz)等等。随着唱片、电影、广播、电视等现代通讯工具和媒介的传播,特别是欧美群众性的社交舞蹈和娱乐日益商业化的发展,爵士乐迅速国际化,成为西方流行音乐的主流。
流行音乐(PopMusic,又称大众音乐、通俗音乐Popular music),以美国音乐文化发展而言,是指拉格泰姆、布鲁斯、爵士乐与福斯特(S·C·Foster,1826~1864)的歌曲和源于英国移民歌谣的“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为主的普及性的大众通俗音乐。这种音乐表现浅显,歌唱曲调动听,手法、结构简明,具有文化娱乐性的特点,其流传广泛,适宜群众欣赏或演唱消遣以调剂生活。
美国是由世界各地的移民组成的非常复杂的、多样化的国家,而以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文化(WASP)为主体,用中产阶级的传统观念和行为规范作为衡量文化艺术的思想标准。流行音乐长期为美国上流社会和学术界所轻视和贬评。1880年至1920年间,在美国从事布鲁斯音乐和爵士乐的演唱、演奏者与作曲家仅能聚集在纽约西28街为中心的一些地段,开展自编自演自唱的娱乐活动。由于出版商们的扶植,通过雇用的歌曲宣传员(Song plugger)向音乐厅、歌舞厅或百货商场推销印制的歌篇,逐渐推动这些大众通俗音乐的发展。当时专业音乐家们将流行的大众通俗音乐贬称为“罐头盒子(垃圾)音乐”。随着纽约这一地段出现爵士布鲁斯歌曲单页歌篇和乐谱出版兴隆繁荣的景象,“廷潘胡同音乐”(Tin Pan Alley)的俗称由此而来,即泛指美国流行音乐行业的兴起(现已不用此名称)。
20世纪20年代,交谊舞的盛行和麦克风扩音设备的广泛运用,通过舞厅、广播电台,爵士乐获得广泛的传播,紧接着录音技术和唱片制作业的兴起,尤其是好莱坞有声电影插曲的传播,使各种流行器乐曲、流行歌曲成为美国最大众化的音乐娱乐。二三十年代的爵士乐、30年代末的摇摆乐到五十年代出现的摇滚乐(Rock’n’roll)形成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其世界影响范围之大、波及面之广是西方任何一种音乐创作所无法比拟和相抗衡的。美国作曲家格什温的钢琴与管弦乐曲《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1924)是第一部将爵士乐与交响音乐融合在一起的成功的音乐会作品。他于1928年写的管弦乐曲《一个美国人在巴黎》(An American Paris),格罗菲(F·Grofé,1892~l972)的交响曲《大峡谷》(Grand Canyou,1930),艾伦·科普兰的《戏剧音乐》(Music for the theater,1925)和钢琴协奏曲(1926)等,都以爵士乐为素材,表现美国世俗风情,充满温馨的乡土气息,反映出流行音乐对专业音乐创作深远的影响。
20世纪60年代,摇滚乐同青年“对立文化”(Counter Culture,又称反主流文化,即反传统文化的潮流)相结合,成为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Elvis Persley,1935~1977)是美国青少年崇拜的摇滚乐偶像。鲍勃·迪伦(Bob Dylan,1941~)是美国青少年“对立文化”真正的音乐代表。英国由四个利物浦市青年工人组成的“甲壳虫”摇滚乐队(Beatles,有译披头士乐队)于1964年2月在纽约首次演出,引起全国空前的轰动,有四分之三的电视台都播送他们的演出实况。他们演唱的歌曲内容触及到青少年敏感的社会问题,他们追求的理想主义,反映的民权观念、和平要求、反战争和反暴力的思想及态度,通过摇滚乐的演唱形式生动地表达出来,不论是音乐风格、艺术趣味和文化倾向,对美国青少年都有直接的启迪。1980年12月8日,“甲壳虫”乐队的主要成员、作词兼演唱的吉他手和键盘演奏者约翰·列农(John Lenon,1940~1980)在他定居纽约的公寓门口被一个“崇拜狂”马克·查普曼枪杀。这件惨案震撼整个西方世界,说明他们在美国影响之深远。
摇滚乐于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形成一股席卷全国的流行音乐大风潮,不仅适应青少年不满社会现实、空虚彷徨而寻求强劲的刺激来获得精神寄托的逆反心理,而且深刻地反映出人民群众反战、反民族歧视和企求和平的愿望要求,其产生的社会意义也是美国过去任何一种文学艺术所不及的。但是,它又和美国的嬉皮士(Hippies)文化、吸毒文化和性解放浪潮相联系,有的社会学家和教育学家将摇滚乐的风行看做是西方一次大灾难。它是文化现象,又是社会现象,美国的音乐学家、社会学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以及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自60年代起,都在关注和研究这个波及全社会的流行音乐问题。(www.daowen.com)
【注释】
[1]转引自:拉约什·莱斯瑙伊.巴托克传.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48.顾连理译
[2]转引自:A·图多尔.艾涅斯库.北京:音乐出版社,1960.37
[4]转引自:钱仁平·肖斯塔科维奇交响曲。湖南文艺出版社、2000.221
[5]转引自:蔡良玉.美国专业音乐发展简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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