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格什温(George Gershwin)是这时期探索与创立美国民族音乐风格的重要作曲家的代表,1898年9月26日生于纽约的布鲁克林,1937年7月11日卒于加利福尼亚的好莱坞,终年39岁。父母是俄国犹太移民,1893年前后定居美国。他从小喜爱音乐,14岁时师从查尔斯·汉比策尔(Charles Hambitzer)学钢琴,后又从爱德华·基伦尼(Edward Kilenyi)学理论与和声。1913年辍学,在纽约第28街廷潘胡同(Tin Pan Alley)流行音乐出版商雷米克(Remick)商行担任钢琴师与歌曲宣传员。廷潘胡同其意是“铁罐头胡同”,自1890年起,美国几乎所有的流行歌曲出版商都集中在这条街的中段设立事务所或商行,雇人来推销,街上众多破旧廉价钢琴的喧闹声从早响到晚,像敲击破洋铁罐头一样,故名。格什温有机会广泛接触到流行音乐,并开始自己的歌曲创作,如最佳之作《斯旺尼》(Swanee,1919)和《我爱的男人》(The Man I Love,1924),在全国很快流传开来。直至逝世前,他都没有中止过歌曲的创作,仍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歌曲。
1919年他写成第一部百老汇音乐喜剧《拉拉露西尔》(La La Lucille),其后几乎每一两年就有一部音乐剧问世,至1933年有16部之多。1934年至1935年,格什温创作了美国第一部民族风格的抒情歌剧《波基与贝丝》(Porgy and Bess)三幕九场,取材于现代美国黑人生活,以东部查尔斯顿的鲶鱼港的一对黑人男女的爱情悲剧为情节,原作为白人作家海沃德(DuBose Heyward,1885~1940)的小说《波基》,他一生大部分时间与黑人在一起,亲自体验到他们的遭遇和痛苦。1929年格什温读到这本小说,深受感动,产生写成歌剧的想法,请其兄与小说家合作改编成脚本。为了写好这部作品,他于1934年夏到查尔斯顿的福里岛深入到黑人中间体验生活,记录了大量的黑人民歌。他用九个月的时间完成全剧音乐的谱写,1935年9月30日在波士顿首演,立即引起白人与黑人的不同反应,有的评价它是一种新的民间歌剧风格的开创,有的指斥它是一系列黑人流行歌曲的组合;有的甚至批评它歪曲了黑人的性格。然而,这一部全部由黑人演出的《卡门》式的歌剧,以它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悦耳动听的歌调,鲜明的美国黑人的民间音乐格调,吸引了广大的观众,首演后在纽约连续上演16个月,又作了8个月的巡回演出,轰动全美国。截至1942年,有26个城市上演过这部歌剧。后来在欧洲、南美相继上演,现已是美国歌剧传统的保留剧目。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爵士乐(Jazz)、拉格泰姆(Ragtime)和布鲁斯歌曲(Blues)已广为流传(详见本书《美国爵士乐和流行音乐》一节),引起美国和欧洲一些作曲家的注意,他们将这些民间因素的音乐仅作为一种素材加以运用。格什温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作曲家,是在“廷潘胡同”音乐、百老汇音乐和爵士音乐的环境中培养出来的。格什温非常熟悉这类音乐,是内行的专业作曲家。1924年,格什温应爵士乐队的指挥和经理保尔·惠特曼(Paul Whiteman,1890~1967)的委托写一部爵士乐特点的交响乐作品,他用了3个星期创作出钢琴与乐队的《蓝色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将爵士乐与交响乐巧妙地加以结合,给人们以全新的美国风格的感受。为了增强乐队的效果,惠特曼请作曲家格罗菲(Ferde Grofe,1892~1972)另外配器谱写总谱。在纽约首演时,格什温担任钢琴独奏,获得巨大的成功。他采用类似协奏曲的形式,结构又非常自由,具有爵士乐即兴演奏的特色,由3个带有爵士乐风味的主题与一个抒情优美的欧洲音乐格调的主题形成对比加以串联,突出布鲁斯(蓝调)的风格特点。继这部作品之后,F大调钢琴协奏曲(1925),《一个美国人在巴黎》(An American in Paris,1928),第二狂想曲(1931),《古巴序曲》(Cuban Overture,1932),《“我有了节奏”变奏曲》(“I Got Rhythm”Variation,1934)等作品接踵而来。这期间,他的音乐喜剧《我歌唱您》(OF Thee I Sing,1931)获1932年度的普利策奖,这是美国第一部获奖的音乐剧作品。
格什温的音乐剧、管弦乐、电影音乐、钢琴曲与歌曲在风格上基本相同,带有鲜明的美国流行音乐的格调,常常融进爵士乐降三级和七级音以及切分音节奏,有时还渗入犹太音乐的音调。他大部分运用自然和声与一些不解决的七和弦,有时会出现无准备的相隔大、小二度的调性转换。在大型器乐作品中,他喜欢用复节奏,但保持各声部节奏线条的清晰易辨。由于没有全面掌握作曲技法,在曲式结构和配器技巧方面存在缺陷。他曾于1923年起先后师从卢宾·戈尔德马克、亨利·考埃尔和约瑟夫·希林格(Joseph Schillinger,1895~1943)学对位和作曲,弥补自己的不足。如果他能多活几年必然在交响乐与歌剧领域有更多的佳作问世。可惜他39岁时死于脑瘤手术,未能作出更大的贡献。(www.daowen.com)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法国是欧洲音乐的中心,各种现代音乐流派都集中在巴黎,勋伯格、斯特拉文斯基、巴托克、西班牙的德·法雅和法国六人团的奥涅格、米约等的作品像百花争艳似的展现在人们面前,令人目不暇接又目瞪口呆。美国年轻的作曲家科普兰、罗伊·哈里斯(Roy Harris,1898~1979)、维吉尔·汤姆森(Virgil Thomson,1896~)、埃利奥特·卡特(Elliot Carter,1908~)和沃尔特·辟斯顿(WalterPiston,1894~1976)于1921年至1925年间相继赴巴黎学习,先后师从娜迪亚·布朗热,回国后在哈佛大学、科内尔大学、科罗拉多学院、犹他州立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耶鲁大学和朱利亚德音乐学院等院校任教,通过他们的教学,大量作品的演出及发表,有力地推动了美国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的发展。
三四十年代在美国涌现出一大批本土音乐学院及院校培养的作曲家,活跃在美国乐坛上,他们同现代音乐流派有着密切的联系,顺应反古典传统的现代音乐潮流,在推动新古典主义音乐、十二音技法、电子音乐、偶然音乐、简约音乐、第三潮流音乐、新浪漫主义音乐等方面都有所建树。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大批德国和被希特勒法西斯军队占领地区的欧洲音乐家逃亡出来,移居美国,大大增强了美国的音乐实力,使美国成为西方音乐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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