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北京公园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北京公园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时间:2023-04-2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现代意义上的公园是由西方传入中国的,最早出现于上海租界,而后逐步向华界扩展,又由沿海开放口岸向内陆城镇发展。20年代以后的北京公园,多是从皇家园林发展而来的,真正体现了平民文化势力的上升。三大公园,各有特质,吸引不同的游人。而且在不同的时间游人也不相同,不过从早晨6点起一直到晚上12点止,公园的游人常是不间断的。极司非而公园位于上海的西边,是公共租界公园当中最优美的。

北京公园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近代以降,在西方社会文化影响下,中国人社会风气大变,交往方式、娱乐方式也与过去明显不同,注入许多新的因素,有了许多新的表现形式。到了民国中晚期,由于战争等各种因素,中国被人为分裂成国统区、根据地、解放区、沦陷区等区域,又由于各个区域实行不同制度,有着不同的主流意识,因而使不断丰富发展的娱乐休闲方式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

中国自古以来就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各种各样的礼仪规矩层出不穷,其间的细节特别是那些细微之处绝非西方人能够轻易弄明白。比如中国人之间的称谓就非常复杂,至今天由于中国已严重西化,不再那么讲究,许多称谓都被简化,即便是那些自称为“国学大师”的人,也往往闹出令人喷饭的笑话。从一个层面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是西化的成功,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是中国文化的悲哀,号称国学大师的人也弄不清国学的真谛了,可见这个文化似乎已严重落伍。

人际交往的称谓确实比较复杂,不同语境就有不同的理解。称谓的变化主要反映时代的变化,传统中国称呼的老爷、大人等,后来随着平等思想的传入,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到了民国中晚期,官场中依然保留着古典称谓的遗传或改良,比如长官,比如首长,不论来自哪一个阵营,总是要从称谓上对人群做出某种必要的区分,即便到了今天民权平等思想已经像空气一样不可须臾离开,但领导仍然是领导,所以那些不易觉察细微区别的称谓最能反映中国文明的本质。

中国传统的交往方式一般说来比较含蓄,人与人相见不过是点头、鞠躬、作揖,至于见面就磕头的礼仪,一般发生在非常态的情形中,并不是日常的礼仪。中国人亲朋之间相互走动,大都比较随意,不像西方人那样拘谨,如一定要事先通报,预约时间。中国人一般是在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相互随意来往,所以不需要预约,不需要通报。在那些天,各家都在等待着亲朋到来,都在准备着接待各方亲朋。中国民间素来讲究“走亲戚”。其含义,就是说亲戚是靠“走”的,即便是血缘关系很深很近的人,相互之间不走动,或者迎来而不送往,礼尚而不往来,有来无往,那么久而久之,这层关系必定疏远,所以中国民间又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

在民国中晚期,人际交往在方式方法上实际是新旧共存,是用新的东西对旧的东西进行改造,用西方现代礼仪方式重新建构一种新形式,对旧形式赋予新内容。传统中国人际交往的主要方式是吃饭,许多事情都是在饭桌上于谈笑之间加以解决。到了现代,吃饭依然是中国人的一件大事,但吃饭的礼仪则与传统有所不同。传统中国的吃饭礼仪或许因为有着青楼女子陪花酒的原因,一般说来良家妇女不会到餐桌上参加吃饭,更不会陪着客人喝酒。但是到了现代,特别是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到了抗战和解放战争时期,男女平权的思想已经在男女人群中基本普及,男女同席甚至一起喝酒,一起称兄道弟的情形也就所见不鲜。这种情形不仅发生在中共领导的革命队伍中,就是在比较开放的农村,也已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一般人家只有那些最讲究的比较保守的人家坚持男女不同席,更多的人家不再拒绝女子陪男客人吃饭。

在传统中国文化背景下,讲究的人家在陪客人吃饭时会有相应的娱乐手段,比如堂会,就是边吃边欣赏一些艺人的表演。到了民国中晚期,由于民权思想的影响,堂会的形式逐渐被废止,而代之以餐后舞会之类的娱乐形式。

舞会当然是从西方传入的一种娱乐方式,因为传统中国从礼俗上严厉禁止男女的肌肤之亲,强调男女授受不亲。但到了现代,在西方风俗影响下,舞会成了新派中国人的重要交往方式,受到中国社会各个阶层的普遍欢迎。即便是在战争环境中,也没有阻止舞会爱好者跳舞娱乐。

在延安,从美国来的战地记者史沫特莱给革命将领带来了交际舞,包括毛泽东朱德、任弼时、周恩来贺龙等高级领导人在内,都对交际舞产生兴趣,作为休闲娱乐。

对舞会的爱好,也不只是中共领袖,在重庆,在国统区,同样被视为一种现代交往的主要方式,受到各方面人士的普遍欢迎。国民党的达官贵人时常举办私人舞会招待各方面来宾,舞会同样成为重庆以及大后方各方面人士交往的主要场合和主要形式之一。在那暧昧昏暗的灯光下,一对对男女搂抱着缓缓起舞,真有“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味道。

舞会、跳舞,不仅在根据地、大后方受到欢迎,而且在沦陷区,在孤岛上海,更成为中国人消解苦闷的象征。本来,西方舞厅就是最先从上海传入中国的,待到上海成为孤岛后,留在这里的中国人中的许多人已经弄不清这场战争和自己有着怎样的关系,他们在那里醉生梦死,各式各样的舞厅就是他们消磨时光的最好去处。据记载,上海富有阶层的太太小姐在上海沦陷后不仅在数量上没有减少,反而大量增加,因为内地比较有钱的太太小姐,都跟着她们的丈夫和父母一起来到上海,她们都把那儿当成了世外桃源。上海向来就是以奢侈放纵著名的地方,自上海失陷后,留在上海和新来上海的富有阶层更加放纵。失陷前被关闭的电影院、戏院、跳舞厅、游戏场等,在沦陷之后都得到了恢复,而且有很大的扩张和提升,新开了许多跳舞厅,特别是跑冰场极盛一时。那时,随便到上海一家电影院、戏院、游戏场,或一个跳舞厅、跑冰场去看看,那里都塞满了骄奢华丽的太太和小姐们,眉飞色舞地在那儿过着她们的“快乐生活”。一班太太小姐们脑子里所想的,口里所谈的,是如何去打扮,如何去寻乐。“三花牌的胭脂比别的牌子好,乔其纱到了一批新花样,大光明的一张歌舞片真好,还有某某花园开幕了,某某舞厅内大刷新……”这一切占有了她们的头脑和时间。至于日军在中国全国范围内的猛烈轰炸和攻击,前线士兵将领的死伤,人民的流离失所,国土的不断丧失,整个民族命运的日趋危机,这一切,对于她们似乎是毫无关系的,她们至多亦不过在狂欢极乐之余,或茶余酒后,把叙谈这些国家大事当作一种消遣罢了。[59]她们终日沉迷于逍遥梦幻之中。据研究,上海在1933年共有领照的舞厅三十九家,到了1946年,舞厅总数略有减少,但登记注册的舞女仍高达一千六百二十二人。

舞女作为一种特殊职业,一方面在舞场里被各色人等所追慕,但另方面却不被人所看重所尊重,而戏称为“弹性女孩”“货腰女郎”“蓬拆姑娘”,甚至被戏称为“火山上的仙子”等,大约都是对这个特殊人群的贱视和蔑视。所谓“弹性女孩”,源自于英文Dancing Girl,就是专业舞女的意思,只是用了音译与意译相结合;所谓“货腰女郎”,是指出卖苗条的柳腰供人搂抱;所谓“蓬拆姑娘”,是用跳舞音乐强弱节奏“蓬拆”的谐音,还是专业舞女的意思。至于“火山上的仙子”虽然最富诗意,但也最下流,所谓“火山”,据说有两重含义,一指舞场上气氛炽热,一是那些放浪轻浮者将其比喻为舞女硕大无比的乳峰。

从表面上看,那些妙龄舞女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过着富足的生活,其实这只是假象。她们真实生活状态非常悲惨,各种各样的情杀、骗局、盗窃随时会在她们身上发生,至于轻生的比例,也远高于其他人群。她们与男人们的纠葛一般不会产生良性后果,除了在一系列没完没了的家庭纠纷中被迫退出外,很少有能够上位升级为主妇的。舞女始终是一个不体面的职业,她们的恋爱、婚姻,也总是受制于这个不体面的经历。舞场本身也是一个隐含凶险和恶势力比例最高的地方,许多舞女不知不觉成了恶势力手中的筹码和赚钱工具。

作为娱乐场所,舞场的经营在民国中晚期社会混乱状态下,在全国各地似乎都没受到过多的约束,除了延安和根据地没有营业性舞厅外,大后方、沦陷区以及后来的国统区,不论抗战时期还是后来的内战时期,似乎都有一种“繁荣娼盛”的感觉。舞女虽然不是一个体面的职业,但在政府睁只眼闭只眼的情形下,总算有碗饭吃,总算有个营生。然而到了后来,这些特殊商业受到越来越多的约束,租界乃至华界都先后制定出舞场管理条例、舞女规则,甚至一度公布《取缔舞女营业规则》等,限制舞厅的发展,阻断了靠跳舞换一口饭吃的舞女们。

图6-20 1948年震惊全国的上海舞女大游行

国民政府对于交际舞始终采取不提倡但也不明确反对的态度,蒋介石虽然在新生活运动中明令禁止公务人员进入营业性舞厅,但由于国民党中高层深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对于来自西方的交际舞情有独钟,所以各种变相的娱乐活动始终存在,即便在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还都南京,特别是内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再度进入战争状态。为稳定社会秩序,上海市政府为配合国民政府的战争动员令,于1947年9月下达“禁舞令”,下令在当月底关闭全市所有营业性舞厅,于是那些完全凭借跳舞吃饭的舞女们一下子陷入困境。同时,依附在舞厅和舞女身上吃饭的还有一大批人,他们面对生死存亡的困境空前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抗议政府的禁舞令,要求劳动和生存的权利,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社会风波。[60]

随着高中低各种档次的舞厅大量开设,跳舞技术的普及,跳舞的性质也在悄悄发生改变,已由先前雅人雅事逐步变成连一般老百姓都参与的健身活动、娱乐活动,人们不仅到营业舞厅跳舞,而且许多企业、社会团体、机关节假日也举办规模不一的舞会,热衷于跳舞的不仅有青年男女,还有一些中年甚至老年绅商等。[61]

民国中晚期中国人的娱乐休闲方式除了跳舞当然还有很多,如果从雅人雅事的层面说,至少还有电影院、剧场,以及咖啡馆。

电影传入中国已有一段历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至民国中晚期,电影已经成为最受中国人欢迎的娱乐休闲方式,其本土化也在快速增进,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已经拥有电影制作公司数十家,电影院的数量也在急剧增加,中国的电影也同样成为一个造星工厂,电影明星成为社会生活中知名度很高的人物。

对电影的喜爱是那个时代娱乐休闲方式的时尚,但不是所有阶层都能够消费得起。喜欢电影乃至迷恋电影的,主要是社会的中上层,他们受过新文化影响,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欣赏能力和比较高雅的文化情趣。所以说,那时看电影依然属于雅人雅事,也是现代中国公共活动空间的扩大。电影院同时在物质和文化上给城市生活带来了一种新习惯——看电影去;而如果没有这种文化气候,本土电影的迅速发展是难以想象的。[62]

电影引领了现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潮流,都市女性在生活细节上无不以电影明星的做派为模仿对象,这一方面扩大了都市的消费,提升了消费水平,另一方面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中国人对西方特别是对中国电影市场最大供应商美国的认识和亲近,对战时中美关系日趋紧密产生了很大影响。

剧场戏剧是中国的传统艺术,但是到了现代,随着西式生活方式的传入和逐步本土化,戏剧一度面临着深刻危机,在经过一番现代化改造和重塑后,中国的现代戏剧到了20世纪初重新回到人们的生活之中,只是先前的旧式戏园子开始向现代的新舞台转变,京剧和各地方剧种,都在这场转变中获得了新生,重新赢得听众和观众。

至于咖啡馆,对中国人来说,当然是个新事物,但在西方文明的影响下,这种新事物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就广泛流行在中国最时髦的那部分人群中。咖啡馆一度成为最受欢迎的休闲场所,时髦男女和一些时尚的生意人往往将咖啡馆作为消遣的首选去处,因为那是都市摩登生活的一种象征。都市青年一到黄昏,便会不约而同踏进那些他们常来常往的咖啡馆,他们在那里或高谈阔论,天南地北;或窃窃私语,柔情蜜意。他们一边颇有涵养颇有风度慢吞吞地呷着浓厚醇香的进口咖啡,一边交流着各自想法、快乐或郁闷。有时,咖啡馆灯红酒绿的气氛和异国情调,也是吸引这些年轻人的元素。假如有个妙龄少女同坐,那就更显得美妙无比。

民国中晚期,城市居民的公共空间无限扩大,去处很多,比较大众化且具有近代格调的还有新建的或改造过的游乐场和公私花园。像上海的大世界、天韵楼、先施乐园、新新花园等,都是城市居民特别是年轻人的去处。那里除了有南北戏班的演出外,还有不少具有现代科技内涵的娱乐活动,像西洋镜、射击、弹子房等,应有尽有,花钱不多,乐趣不少。

在民国中晚期公共空间有所发展,近代以来传入中国的体育,也逐渐赢得中国人的喜爱,成为中国人调节身心的一种娱乐方式,体育场馆的修建越来越多,体育爱好者也越来越普遍。足球、网球、乒乓球、游泳等现代体育项目不仅赢得许多中国青少年的喜爱,而且有些项目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甚至在一些国际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

雅人从来都是社会中的少数,雅事更不是一般百姓所能做到的。与雅人雅事相对应的还有社会成员大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以及那些难得的苦中作乐与大众狂欢。

在民国中晚期,尽管一直处在战争环境中,八年抗战,紧接着四年内战,但对于广袤的中国国土而言,战乱波及依然不是全部,在战争的边缘、间隙,人们必须照样生活下去。因此他们也就不可能像后人想象的那样整天愁眉苦脸,满腹牢骚,他们将战时当作平时过,该怎样生活还得怎样生活,像遍布中国城乡的旧式茶馆依然是那些老少爷们侃大山、交流信息的重要公共空间,即便在战时首都重庆也依然如此。

旧式茶馆有旧式茶馆的气氛,是中国传统社会交往空间和消息交流渠道。上层社会人士喜欢的是茶舞会、游园会,或者来一次饶有风味的鸡尾酒会,对于那些旧式茶馆,当然不会光顾。甚至上层社会人士以为,在那样拥塞与喧嚣的情形下,喝那种乏味的茶,简直就是一个“愚人的集会”。愚人不懂得什么东西叫“情致”,所以吃茶亦觉得可笑且可怜可悯。其实,这是上层社会人士不懂中国社会实际情形和下层社会喜怒哀乐表达方式,这正如庄子的“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茶馆是下层社会中国人一个重要的交往空间,这不仅表现在平常悠闲的乡村生活中,即便是战争年代,这种悠闲依然无法阻挡无法改变。在陪都重庆,茶馆遍布,其布局大致相同:地方阴湿而黑,空气中带点臊气和霉味,一式的粗糙方桌,四张窄窄的条凳,桌子上放着一碟葵花籽,一碟盐炒白瓜子,作为下茶。茶客大抵以闭目为苦事,倘若真的无话可说,这些茶客就用瓜子填补嘴的空白,瓜子壳纷纷吐在地上,远看像一层初化的春雪。

图6-21 20世纪40年代沈阳旅馆内饮茶的客人

茶堂倌的嘴脸与腔调也是一式的,用唱山歌然而又与音乐完全相反的声音大呼小叫,或“香片”,或“沱茶”,然后站得远远地替你斟茶。倘是生客,必先看见一股银流注入盖碗,然后才惊奇于那样笨拙可笑的长嘴壶。

重庆的茶馆形式虽旧,但生根在这样的大都市,且成为社会的一角,内容并不简单。茶客来自各方面,人品不一,带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事件,也带来谣言,使人人轻信,为原本就高度恐慌的战时首都制造出许多无端的悲观和莫名其妙的乐观。

从表面上看,这些茶客的生活多半是繁忙的,他们并没有真的把吃茶看作闲情逸致,看作添逸兴长精神的雅事。他们中有的是借茶馆谈生意,当然这种生意也不会是很大的;有的是为了一桩买卖遇到困难而找到这个地方进行磋商协调的;当然,也有为躲避债主追索而潜藏在茶客喝茶压惊的;也有到这里等候一个永远不来的人的。在重庆这些旧式茶馆里,吃闲茶的也有,在人数上,他们只是极少数,这个下层社会的“有闲阶级”或者随意清谈,但所谈主题大多为风花雪月,他们似乎谨守不谈国事的告诫,不愿在这个地方惹是生非,无端生事。也有一些人跑到这里读书看报,看从旧书摊租赁来的全本只差一页的书。或者下棋,倘是老手,当头炮,把马跳,三下五除二,干净利索,犹如探囊取物,赢得一支“主力舰”香烟。

组成茶馆生活插曲的,还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人物,像卖灵丹妙药的,看骨相的,占卦问卜的,挖耳朵修脚的,修鞋的,要饭的,以及一张嘴兼带锣鼓胡琴唱月下追韩信的,各种声音混合在一起,再加上几十人或上百人同时说话,拍桌子或大声吐痰,茶馆就像一台质量低劣的收音机,听起来总是乱糟糟的。

地处重庆交通要道有一家名叫“万园”的茶馆,茶客繁杂,无论早晚,堂口都坐得满满的,后来的茶客就只好找个空位子陪个末座,对先来的茶客陪笑卑词,请先来的“大哥”上升一步,先来者必然不肯,于是后来者只得扭扭捏捏坐下来,各自吃茶,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当然也就不再相互搭理。[63]

与城里下层社会有些不同,在广大农村,乡村居民虽然同样受着战争的威胁,遭受着各种各样的苦难,但乡村生活的舒适度似乎远高于城市,他们在相对清贫的条件下自得其乐。

乡村居民的大众娱乐和休闲方式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儿童娱乐,一是成人娱乐。

儿童的天性是不知忧愁不知痛苦,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寻找到自己的乐子。根据各方面当年调查,在民国中晚期,农村主要娱乐方式有这样几种:

一是打水仗。这当然要在江南水乡或北方有水的地方。每逢夏日天气炎热时,农村儿童一般都是三五成群在池塘里,在大江大河中自由自在地游泳,他们没有经过什么特殊训练,就在长者带领下不知不觉地学会了游泳。他们兴高采烈地在水中比赛泅水技能,不知疲倦地打水仗。只是这些儿童在水中游玩时也有相当的危险性,有一些儿童原本水性很好,可能因为过于贪玩,疲惫过度,有时游到深水处而溺毙。这也是农村儿童死亡率高的一个原因,许多村庄到了夏天,总是会发生几起这样的事故。

二是打灵官。这个游戏的玩法是,一群儿童竖起一块长约尺许的石头,距这块石头两丈处再画一条横线。这些小孩子则排在线上,各执一个小石子掷向石头,谁能用这个小石头掷倒这块大石头,就是英雄好汉。这个游戏的用意还算比较积极,因灵官为神,有时不正,所以掷之,以惩其不正之罪。

三是水机关。儿童在夏季的晚上,多有手执长约五六寸竹筒,竹节前端有小孔二三个,外用细竹棍或筷子,上端缠着布条,塞在竹筒中,放在水里,把筷子一抽,将水吸入,用力一挤,那水就由孔激出,好像开机关枪一样。这个游戏在抗战期间还具有一定的政治意义,儿童们往往要挑出一两个孩子充当日本鬼子,其他儿童为中国军队和民众,都用水机关枪击之,打得日本鬼子落花流水,儿童兴高采烈群呼“打鬼子回东京去”。这个游戏由来已久,也一直得到很好的传承,农村小孩没有太多的游戏,这个游戏成本低,趣味高,一直受到农村孩子的欢迎。

这种准军事的“童战”是中国古老的儿童游戏,并不仅仅发生在抗战时期,这或许是历史留下的阴影,或许反映中国人始终在心里存在着的一种不安和警惕。所以即便是在非战争状态,乡村儿童能够想到的游戏就是童战,就是几十个孩子分成两队或几队仇敌似的两军对垒,以小石子作子弹相互投掷相互攻杀,经过一段时间狂投滥掷后,积极的一队发起冲锋,冲向对方阵营,有时闹得不可开交而相互厮打。这种情形与真实的战争有着许多相似性,或许就是人类作战兴趣在儿童身上的反映。[64]

四是跳房。这也是中国农村传之久远且南北东西各地非常普遍的儿童游戏。其玩法是先在地上划出一房格子,再在距格子五尺处画一横线,然后几个小孩各定自己的房间,按顺序用石片掷向自己的房间。掷中后起跳,跳至自己的房间,复将石片剔出,不准落到别人的房间,也不许越线,否则为失败,另换人掷之。最后以能占房间多者为胜,少者为败。这个游戏比较讲究跳的花样和艺术,既是游戏,也是一种运动,有利于小孩身体健康。

五是棋类。农村儿童中有一部分对棋类有着很大的兴致,而且这些棋类既不是象棋,也不是围棋,而是因陋就简在地上划上几个格子,用石子或小棍子作棋子,这个游戏在皖北又叫作“下子”。“子”读若“仔”。棋的种类有好多种,各种下棋程序也不一样。在炎热的夏季,在一棵大树下,往往有一群孩子静静地在那里观棋。或者在雨后,一群孩子在田间地头,随手捏几个泥疙瘩,画几个格子,就能够“下子”。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游戏,当然也很难有多少智力因素。

此外,如捉迷藏、放风筝等,也是乡村儿童最常玩的游戏。只是由于农村劳动力缺乏,能够有机会玩游戏的儿童都是七八岁以下的孩子,农村小孩一般到了七八岁,就要帮助家里干些力所能及的活,比如割草砍柴,放羊拾粪,或者跟着大人到地里种庄稼、收庄稼等,所以他们也就没有时间去玩游戏了,尽管他们依然有着童心童趣。[65]

与儿童游戏不同,乡村社会的成人游戏讲究气派和排场,各地风俗不同,因而也就形成许多不同的样式,综合各地记载,大致有这样一些:

1.大戏。这是南北东西各地都习以为常的大型娱乐活动,各地最热衷的剧种当然是各地具有特色的,因此中国各地数百剧种得以传承,主要是因为各地不时找个缘由演一场大戏,娱乐大众,又传承文明。这些缘由非常多,像富裕人家的红白喜事,当地的庙会、逢集,以及一切能想到的理由,在经济或年景比较好的时候,都会找个戏班子来村里唱一台或几台大戏。届时,本村男女老少,以及周边一些村庄的青少年,都会欢欣鼓舞像过节一样前往观剧,人山人海,非常热闹。

图6-22 庙宇里的戏台正在演戏

2.龙灯。这也是南北东西各地普遍喜爱的一种大众狂欢活动,时间一般安排在农历正月初一至二月二。在这段时间,不论白天黑夜,各地都有龙灯表演,锣鼓喧天,热闹异常。所玩的灯统称龙灯,其实细分有龙灯、花灯等各种样式,有的地方还伴随着焰火,而焰火主要是用木炭、铁屑一类的东西自制,因而有时也具有相当大的危险。龙灯能够耍出许多花样,如二龙戏珠、双龙出水、水龙腾飞、蟠龙闹海等,都是各地保留项目。

花灯的式样也非常多,有鲤鱼灯、彩灯、摆字灯等。所谓鲤鱼灯,就是用彩纸将花灯扎成鲤鱼形状,或者扎成龟、虾、螃蟹、蛤蟆等形状,里面燃烛,照耀辉煌,煞是好看。这类灯又称为水族灯。

所谓摆字灯,有的地方又叫作七巧灯,是用细竹篾扎成的笔画,上糊彩纸,内点蜡烛,使竹篾构成的字形凸显。每一个灯里面只构成一个笔画,共分为横竖撇点折钩等七笔。这些花灯单独看不起眼,但是几经旋转,放在一起就构成了不同的字形,五光十色,其味无穷。

所谓彩灯,是最常见最一般的花灯,更常用的是玻璃或绸缎制成的彩灯,上面排列着形形色色的戏剧场景人物,什么风仪亭、黄鹤楼、空城计等,这些彩灯上惟妙惟肖地展现戏剧情节,外面再衬托着辉煌灿烂的灯烛,琳琅满目,美不胜收。

有的地方,在扎花灯的同时,还用头面蒸一些小灯,样式大致仿照油灯,中间放些麻油,用一个灯芯点燃,油快耗干时,就用灯面沾着里面的油吃,一层一层从外向里揭,最后剩下薄薄的头面透着光亮,也非常好玩,是成人游戏中儿童特别喜欢的一种娱乐方式。

3.赌博。在农村,大老爷们有时还有许多妇女,始终以赌博为一种娱乐方式,因为他们实在没有正当的娱乐,没有刺激性的娱乐,因而在春节、农闲、阴天等时候,往往聚在一起赌博,形式多为打麻雀、玩纸牌、牙牌花会、推牌九等,一般情况下下注不大,但有时有的地方也嗜赌成风,危害极大。到了农忙,一般说来,赌博的事情自然减少。在民国中晚期战争背景下,赌博在许多地方也逐渐减少,原因是金融枯竭。

图6-23 常用的赌具——麻将牌

4.弈棋。这是乡村社会比较正当的娱乐方式,只是能够玩棋且比较乐于玩棋的人,多属于读书识字的老人,普通流行的只有象棋一种,在乡村玩围棋的非常少。

5.赛龙舟。这是中国传统娱乐项目,起源很早,传播很广,时间都在农历五月初五,缘由就是纪念屈原。这是乡村居民最大乐事,届时,沿江沿河一切能够举行龙舟竞渡的地方,差不多都会举行这样的活动。当然一般农民已经久不知道这项活动的起源和意义,只是认为热闹好玩。许多地方的龙舟都是一种狭长形的小船,长约三丈,宽三尺许,竞渡时饰以龙头龙尾,划船手8至20人不等,一人在船尾敲鼓,并用当地土音唱词,划桨以鼓音节前进,如有两船以上时,前后竞争,先者为胜,后者为败。还有以酒食粽子为奖品者,乡间红男绿女来参观助战者人山人海,站立于江河两岸,鼓掌喝彩,助兴加油,热闹非凡,是乡间社会最盛大的节日之一。[66]

图6-24 上海外滩黄浦江上赛龙舟

此外,乡村社会比较富裕比较讲究的家庭,也有一定的家庭娱乐生活方式。比如有比较新潮的人家自己购置了留声机,于闲暇时候放唱片。也有的人家自备各种乐器,有中国的,也有西洋的,他们在农闲时候组织一个小型乐队,在农闲的晚间进行免费演出。这当然是农村社会比较高雅的一种娱乐方式,只是在当年并不普及,更不普遍。

抗日战争和后来的四年内战,是中国现代历史转型期,社会的苦闷,生活的艰难,使一些中国人选择了一些极具负面影响的不正当娱乐。殊不知,“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心中的忧愁郁闷没有化解,反而因此导致更坏的后果,有的家破人亡,有的妻离子散,有的走上不归路,有的走上断头台。

图6-25 城里开赌局的老板

在民国中晚期不正当的娱乐和消费中,不论城市,还是乡村,主要就是黄、赌、毒。在乡村,甚至在边远落后的乡村,可能都潜藏着卖身的妓女,妓家就成了一些堕落青年或失落成年人的去处;可能还有几家烟馆、几家赌场,甚至还有一些流动的小贩,在其货郎担子里都带有一两副小赌具,随时开张,随时下注。遇到有什么庆典,赌风更盛。至于在城市,黄、赌、毒更是城市毒瘤,为害不浅,但人们久已见怪不怪,无奈接受。

娼妓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这个行业就不曾真的中断或后继乏人。传统中国对娼妓的态度比较复杂,也曾纳入体制内进行管理,但并没有决绝废除,有需求就必然存在,与其将公娼逼成暗娼,不如让她们浮上台面,公开化。所以,传统中国的文人雅人对于青楼文化情有独钟,流传千古的许多诗篇如果没有青楼文化的背景和刺激,估计也就不会写出来。

到了近代,社会进入一个转型期,青楼文化也发生巨大裂变,青楼女子再也不是过去的青楼女子,她们在西方思想文化影响下,变成了最直白的性工作者,以身体换取物质上的满足,文化已退至非常次要的地位,原本并不构成中国社会问题的青楼文化反而成为问题。在日本人占领上海期间,全市共有妓院3900家,登记注册的公娼总数当在3万人以上。根据广州市政府统计,至1948年3月,全市私娼七八千人,显然真实的数字要大于这个统计数字。根据北京市政府1949年底统计,北京市共有妓院224家,妓女1316人。一些研究者根据各地数据进行推算,认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全国登记在册的公开妓院在1万家以上,登记注册的合法妓女不少于10万人。在许多大城市,妓女与当地人口的比例相当大,许多城市每200人就有至少一个妓女,也就是说,不到100个女性中,就有一人是凭借身体吃饭。这当然是时代悲剧。

有需求就有市场,大量妓女的出现当然是社会发展的结果,民国中晚期,战争或者其他的原因,使人口大规模流动,这个规模肯定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在这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过程中,许多男性青年或入伍当兵,或进入城镇谋生、经商、做工,造成社会性别的严重失调,为娼妓文化繁荣提供了市场机会。同时,由于大规模人口流动,一些年轻女性也在这个过程中离开家园,走上流浪之路,她们限于能力、学历,更限于市场对女性就业的抑制,不得不用最原始的方式谋取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成为性市场的供应方。

性市场的畸形繁荣和性泛滥,导致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性病蔓延,严重危害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健康。根据20世纪50年代初期官方估计,当时全国性病患者在1000万人以上,主要为梅毒、淋病等。在这巨大的性病患者群体中,最大的群体又是这些职业妓女,她们成为性病的最大受害者。

在中国文化背景下,赤裸裸的性市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因此在民国中晚期畸形发展的性市场中,各种社会丑恶现象都充分暴露出来了。性市场的经营者为了寻求政治权力的保护,不能不与官场的人打交道,政府中一些人见利忘义,特别是税务、治安方面的官员,见钱眼开,成为性市场的恶势力或保护者。

由于性市场的经营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职业,因而这些经营者在官方恶势力保护的同时,为慎重起见,还必须寻求黑道势力的支持和帮助,地痞流氓成了这个行业的打手,这对社会也构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性市场的泛滥不仅在各大中心城市,即便是偏远的乡村也同样具有相同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可能比城市还严重。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安徽北部豫皖交界的界首镇,一个人口不多的小镇,竟然也同样沾染了性文化的通病。根据相关记载,湖北省界首镇在1942年初仅挂牌妓女就有一千多人,后因当地生活实在太过贫困,许多妓女流往外地,至抗战末期,界首仍有明娼355人,其中甲乙等妓女共358人。这些妓女分别来自江苏沦陷区与河南黄泛区。她们按照摆设、穿戴、容貌,又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界首的妓女与其他地方有一个显著不同,就是将妓院称作“书寓”,比如“同乐书寓”“会友书寓”“天香书寓”等,如果不加辨别,真的以为这里人杰地灵,书香传家。其实,这些都是妓院的招牌。

从经营习惯看,界首的妓院也很有特色,有所谓“上盘子”“出条子”“住局”等项目。所谓“上盘子”,就是每天下午4时至夜里12时,嫖客到书寓内挑选妓女,选上哪一个,就在那个妓女房间里端上盘子。盘子里有香烟、瓜子、糖果,另有茶水招待嫖客。妓女则陪嫖客谈笑,供其玩弄。“上盘子”有时是几个嫖客同去,但其中只有一个为主的可以动手动脚玩弄妓女,其他同去的为朋友,只能与妓女谈笑,不能动手。一个嫖客在一个书寓里只许挑一个妓女,不能挑第二个。同去的朋友可以在书寓里挑选其他妓女,但不能选朋友嫖过的妓女,这是为了防止争风吃醋而立下的书寓规矩。所谓“出条子”,就是嫖客招妓女到旅馆,陪其谈笑、淫乐,叫作“时条”,大约是按时收费。有的叫妓女出去同床过夜,叫作“夜条”。嫖客在书寓中与妓女过夜,叫作“住局”。[67]

界首性市场的情形只是广大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妓院老板或许因为这个生意发了财,但妓女们,除了极个别的幸运者,大多数其实赚不到多少钱,实际上处在水深火热中,一旦入错了行,她们就如同进入了人间地狱,失去了自由,失去了贞操,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只是由于中国传统的特殊性,中国人从来是笑贫不笑娼。人总是要活着,哪怕苟且或屈辱,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有机会。这大约也是中国社会长时期性市场兴旺发达不衰的根本原因。

在孤岛,上海公开的和隐蔽的娼妓数量突然增加至令人惊恐的程度。上海各游乐场所空前繁荣,“马路天使”增多,随时拉客。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是异常明显的,因为无数青年妇女的家庭都被日本人摧毁了,无数的女工都失业了,同时又加上各地逃难来到上海的无数青年妇女,她们现在除了进难民收容所外,便只有走上这条路。她们虽然不习惯不愿意从事这种出卖肉体的无耻勾当,但她们不能不生活,要生活只好暂时“忍辱含垢”去干这种“无耻勾当”。然而她们的生意很坏,孤岛上的“马路天使”不断地“拉人”,可是被她们拉去的人很少。显然这种“人肉市场”久已供求失衡,供过于求,因而平均利润和经营机会都大幅度减少。这些凭借肉体养活自己和家人的可怜女人,整夜整夜得不到顾客的眷顾,她们真的是在人间地狱中煎熬。[68]

对于性市场,国民政府的态度比较矛盾与游移,一方面对于那些暗娼、私娼,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其目的似乎就是要化私为公,将所有娼妓纳入一个可管理可调控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登记在册的公娼,政府虽然一度出于种种考虑有查禁废止的表示,但至民国终结,公娼私娼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究其原因,一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考量,不管怎么说,性市场总能为政府提供某种程度的财政支持,即便没有直接的税收入库,其所带来的消费对于地方经济增长依然有着很大的作用。更何况,合法税收之外的罚款,更是一笔可观的进项,而且可以私分,可以很容易地转化为地方政权机构的合法收入。根据一些文献的记载,当时政府向妓院征收的税款有妓院营业税、招牌税、筵席税、条子税。这是一切经营性机构都必须征收的合法部分。此外,还可以向嫖客及那些冶游买春者征收“不正当行为取缔税”,还可以向妓女征收“妓女个人收入税”等十余种。这大概就是民国中晚期性市场始终昌盛的外部环境。[69]

二是社会尚未达到一种理想状态,一部分人因为各种原因成为富人贵人,而另一部分人则在死亡线上挣扎,出于最简单的生存需要,这部人中的女性,除了出卖自己的身体,也就没有别的办法。

在国民党统治的地盘里,娼妓始终是一个大问题,但在共产党统治区域,这个问题却比较顺利获得解决,并没有构成社会问题。中共在理念上始终认为,娼妓制度是反动政府摧残被压迫妇女灵魂的罪恶。在这个惨无人性的制度下,许多青年妇女忍痛操皮肉生涯,娼门即地狱,妓女终日处在凄惨痛苦之中。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共当然不愿意容忍娼妓制度的存在,不论这个制度能给政府带来多大的效益,中共都坚决予以铲除,从制度层面杜绝卖淫买春的可能性。所以,在中共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后来的新老解放区,即便个别地区一时没有来得及痛下重拳,予以打击,依然在一定时间里存在着卖淫买春现象,但它毕竟是隐蔽,且根本不能形成气候和规模,有的地方甚至根本就没有妓女的踪迹。这当然和中共一直注意提倡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力主废除娼妓制度有关,所以当中共取得全国政权,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禁绝了娼妓。

在民国中晚期的社会丑恶现象中,与卖淫买春具有同等危害的还有赌博和毒品泛滥。

正如许多研究者所指出的那样,赌博本来起源于人类早期的竞争游戏,是一种智力游戏,也是一种运气的竞争。传统中国的赌博方式不少,但大体上还算得上是一种娱乐休闲方式,似乎并没有职业化专门化。

到了近代,赌博日趋专业化和大众化,赌场林立,无处不在;形式多样,无奇不有。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社会各阶层不分老少男女,高兴时都能下个注,压个宝,打一圈牌,赌博成为中国人生活方式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成为生活调剂。

随着赌博大众化,近代社会又出现一批职业赌徒,他们以赌为生,以赌为业,遍布城乡,大小通衢,开设赌场,坐收抽头,成为稳赚不赔的特殊阶层,当然他们又有黑社会背景,为非作歹,霸占一方。

图6-26 20世纪30年代大连的女子在街头搓麻将

现代赌博手段花样繁多,主要有打麻将、推牌九、掷骰子、押宝、转盘、套圈等。这些方式如果不带有金钱赌输赢,当然也是中国特色的娱乐休闲方式,然而只要使用赌资,性质就大变,成为危害社会的因素。

麻将起源于中国,距今已有三四千年的历史,原本属于皇家和王公贵族的游戏,后来逐步从宫廷流传民间,受到一般民众欢迎,其玩法先前各地有不同的规则,后渐走向统一,至清中期大致定型。

现在的麻将已经演变成了骨牌,其实它最初的形态是纸牌,在明代又称为马吊牌。麻将牌有时也被称为麻雀牌,大概所指都是一个意思。后来逐步演变,改为骨牌,并将几种牌的玩法糅合创造,形成新玩法。所以说,麻将牌实际上是一种纸牌与骨牌的结合体。

与其他骨牌形式相比,麻将的玩法最为复杂也最为有趣,它的基本打法简单,容易上手,但其中变化繁多玄妙复杂,搭配组合又因人而异,因此真正能打好也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这也是麻将具有极大魅力,吸引无数中国人的原因之所在。

从积极意义上说,搓麻将有利于身心调节,心智锻炼,丰富生活,增加情趣。然而如果不知适可而止,或者使用赌资,作为赌输赢的工具,那么一旦上瘾,也会因此倾家荡产,走上犯罪,扰乱社会。

相比于麻将,牌九的玩法非常简单。牌九又称骨牌,每副三十二张,用骨头、象牙、竹子或硬木制成,方形,正面分别刻有不同方式排列的点数,从二点至十二点。

在农村,牌九就是一种赌博工具,因为它的娱乐性不高,赌输赢很快。基本玩法是以骨牌点数大小分胜负。骨牌牌九有大小之分,大牌九每人四张牌,分成大小两组,分别与庄家对牌,全胜全败为胜负,一胜一败为和局;小牌九是每人两张牌,胜负立现,干脆利落,因而作为赌博的工具非常方便,效率高节奏快,在农村最受赌徒欢迎,但也最容易被庄家作弊。

与麻将、牌九相比,掷骰子是更简单更不需要计算的游戏,也是来得更快的赌博工具。所谓骰子,又叫作色子,为一正方形多面体,通常作为桌上游戏的小道具,当然也是最古老的赌局之一。最常见的骰子为六面正方形,上面分别刻有一到六个孔或数字,其相对两面之和必为七。(www.daowen.com)

骰子作为牌九等娱乐工具的道具,只是决定摸牌先后。而在很多地方,其实是将骰子单独拿来作为定输赢的赌具,以大小赌输赢。掷骰子的玩法,大致是由各赌者向庄家下注,每次下注前,庄家先把三颗骰子放在有盖的器皿中摇晃。各家下注完毕,庄家打开器皿并派彩。因为最常见的赌注是买骰子点数大小,所以这种赌博方式也叫作“买大小”。

公平的掷骰子当然赌的是运气,带有很大偶然性,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刺激。但在一些时候,这种骰子也被人为进行了处理,便于庄家作弊。

与掷骰子相仿佛的是押宝。这个游戏作为赌具也是靠着其偶然性和运气。押宝不需要文化,不需要算计,因而在广大农村最受欢迎,像鲁迅在《阿Q正传》中所说的,假使有钱,他就去押宝,一堆人蹲在地面上,阿Q汗流浃背地夹在中间,声音也最响,“青龙四百”。押宝需要的只是运气、手气,农村中的男女老少,到了农闲或春节前后,总会去押宝碰碰运气,就像现在那些买彩票的人一样,总是相信自己有机会,或者期待自己有机会。

至于转盘赌博,与现在的转盘赌博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在技术层面有所改进,其功能是一致的,赌的都是运气。

至于套圈,也是一种比较简单的赌运气赌手气的赌博方式,现在的城市已经没有这种方式了,在过去的城乡,套圈的游戏非常多,每逢庙会、赶集等,都有套圈游戏,花钱不多,运气好了,或许能够赢得一个大物件。其玩法,就是摊主在一块空地上摆放许多物品,有脸盆、玩具、家庭用具等,花上一块钱,摊主给你十个圈,让你站在一定距离的位置上往那些摆放在地上的物件上扔,套上什么东西都归你,这就看你的运气和手气。距离近的地方,摆放的物品一般都不太值钱,越远的越贵,也就越有诱惑力。为了招揽生意,摊主往往多给儿童一个圈,反正儿童的力气小,命中率也低。按照一般的推算,一元钱十个圈,那么每个圈套上一个最不值钱的小物件,加起来也不止一元钱。然而,人们的贪欲使自己不愿在最近最有把握的物品上用力,总希望拿下最远最值钱的物件,结果则是一番忙碌,空手而归,笑到最后的还是摊主。

在福建、两广、江浙以及上海、天津等地,还流行一种赌博方式是字花,也称花会。其开赌方法是,庄家会预先开出一个列表,内有36个人名、36种物品,或36种动物、36种职业。有些地方的庄家或称“字花厂”也会提供一些似是而非的提示,用来提高投注者的兴趣。每次开赌时,抽出其中一个,把写上名字的纸或竹牌覆盖起来,放在当眼的地方,让赌徒下注。过一段时间,打开谜底然后派彩。派彩一般为一赔三十左右。然而正所谓十赌九骗,开字花作弊的情况并不罕见。例如庄家看见买中的投注太多,可以借词取消开彩,甚至携款一走了之。于是造成大量的社会问题。

在中国民间社会,类似的赌博游戏还有番摊。这个游戏的玩法是,赌桌中央设计一方块,坐庄各边分别标示1、2、3、4。庄家抓两把小的硬币、豆子或其他小东西,倾注桌上,盖上铁碗。游戏者赌该堆用4除余数为多少,并将注下在所选数字的方块边。下注完成,庄家翻开碗盖,用一根小棒每次移去四个小东西,直到最后剩下四个或少于四个为止。这就是胜利数字。如果最后剩下四个硬币,那么押四的即为赢家,其余类推。

番摊在有的地方又叫“揜钱”或“意钱”,大概意思就是随意抓起一把东西,用物品掩盖起来,然后让人猜数目。假如不作弊的话,这个方式当然是赌运气,因而很受欢迎,许多地方开设有专营番摊的赌馆,叫作摊馆。

中国传统的赌博方式带有很强的游戏色彩,有运气有手气,还多少带有一点文化含量,因而到了近代似乎不太适合紧张的社会节奏,不太适合急于求成的人群,于是西方赌博方式传入中国,并很快赢得中国人的欢迎。

图6-27 20世纪30年代的大连赛马

传入中国的赌博方式很多,如赛马,在19世纪60年代传入中国后很受欢迎,到了20世纪30年代,香港赛马业迅速发展,上海也建有两个赛马场,天津建有3个赛马场,全国的赛马场总数一度高达20多个。尤其是建于1861年的上海跑马厅,占地数百亩,一度领先亚洲,成为亚洲最大。日本军队进占上海后,上海跑马厅被用作日军兵营,后来又成为美军俱乐部。

类似于赛马这种运动性的赌博还有回力球、跑马、跑狗等,这些洋式赌博方式主要盛行在上海、天津等外国人比较多的大城市,吸引了无数的中国人下注,给很多中国人带来了快乐和幸运,当然也制造了一些社会悲剧。有的人长年痴迷于赌博场上,输得精光,家破人亡,或者走上犯罪道路。

黄赌毒是个互为因果的关系,毒品泛滥是近代中国一直无法真正有效解决的问题。

近代中国以鸦片战争为起点,鸦片构成近代中国问题的主体,然而经过两次鸦片战争,毒品泛滥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似乎还有愈演愈烈之势。

由于鸦片潜藏着巨大的利益,因而鸦片的种植、生产与贩卖等,在现代中国一直没有得到真正遏制,鸦片成为一种特殊商品,特别是因为鸦片价高质轻,携带方便,有的时候甚至比银圆比黄金还值钱。因此在经济动荡、社会不稳的时候,农民或者地方官府为了抵消政治动荡所带来的物质损失,他们往往选择种植、生产或贩卖鸦片作为保值增值的手段,这势必增加鸦片等毒品的泛滥。所以到了现代,到了抗战和内战混乱时期,鸦片泛滥已经成为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成为政治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敌对双方较量的手段之一,为了胜利可以不计成本不择手段。

在伪满洲国,鸦片的种植虽然要经过政府的批准,整个种植过程都要经过政府严格监督,而且要将收获的鸦片交给政府收购。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农民为了逃避繁重的赋税,在申请种植的面积之外,总是想方设法多种一些,因而合法的不合法的鸦片贸易在伪满洲国大肆泛滥,据相关文献研究,伪满洲国鸦片上瘾者竟然占总人口的1/3,多达一百万人。[70]

在国民党统治区,法律层面实行严厉的禁毒措施,设有专门的禁烟机构,委任禁烟专员,痛下重手。然而由于各方面原因,在国统区许多地方依然存在着私自种植鸦片的违法行为,督察大员在地方官员贿赂等影响下,有时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因而至民国在大陆终结,国民党始终没有真正解决鸦片等毒品泛滥毒化人民的问题。

图6-28 1948年6月兰州民众焚烧鸦片

至于在根据地和解放区,情况也非常复杂,一方面政府采取严厉措施打击种植毒品、贩卖毒品,甚至打击吸食毒品的行为,收到了相当效果;然而另一方面,当根据地的生存陷入危机状态,根据地不得不生产自救的时候,为了生存,甚至也是为了扰乱敌对阵营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可能也有一些“特产”生产。这些特产终于担当起为边区赚取法币“外汇”的大任,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根据地的生存危机。[71]

毒品泛滥,最直接的受害者当然还是老百姓。在民国中晚期,不仅城市人口中潜藏着相当大数量的吸毒者,即便在偏远乡村,也有不少鸦片烟馆,许多不务正业的人在那里吞云吐雾,浑噩度日,追求感官刺激,实际上已经沦为社会的废人,沦为一个对社会有害而无益的群体。

[1] 陈嘉庚:《复兴民族与服制》,《东方杂志》34卷1号,1937年1月1日。

[2] 《衡山县师古乡社会概况调查》,《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893页。

[3] 参见黄正林《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生活》,载黄正林主编《从深处看历史——近代中国的政治思想与经济社会》,河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5页。

[4] 段苏权:《一生奋进总思源——忆延安马列学院》,载吴介民主编《延安马列学院回忆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18页。

[5] 参见朱鸿召《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1—12页。

[6] [日]香川孝志、前田光繁:《八路军中的日本兵》,长征出版社1985年版,第55页。

[7] 朱鸿召:《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第14页。

[8] 黄正林:《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社会生活》,载《从深处看历史——近代中国的政治思想与经济社会》,第124页。

[9] 按:以每公石计算,一公石相当于一百五十四市斤;货币单位为旧国币。

[10] 走幸田:《我住在新校舍——衣食住行及其他》,载《联大八年》,西南联大学生出版社1946年版,第71页。

[11]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81页。

[12] 《衡山县师古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892页。

[13]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81页。

[14] 《北平1200贫户之研究》,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23页。

[15] 《南京东瓜市与其附近之棚户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底边社会卷),第819页。

[16] 金彭育:《五大道杂忆》,载《天津文史资料选辑》(81),第182页。

[17] 走幸田:《我住在新校舍——衣食住行及其他》,载《联大八年》,第73页。

[18] 艾青:《手推车》,《艾青全集》(1),花山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

[19] 张公权:《抗战前后中国铁路建设的奋斗》,(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4年版,第128页。

[20] 祝曙光:《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铁路运输》,《军事历史》1993年第4期。

[21] 熊月之主编,罗苏文、宋钻友著:《上海通史》(9),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

[22] 周俊旗主编:《民国天津社会生活史》,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05页。

[23] 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9),第20页。

[24] 戴恩基:《中国民用航空之发展》,《东方杂志》34卷3号,1937年2月1日。

[25] 杨继廉:《我国民运航空的今昔》,《东方杂志》37卷6号,1940年3月16日。

[26] 徐同邺:《抗战两年来的空军》,《东方杂志》36卷14号,1939年7月16日。

[27] 谭子浓:《抗战两年来的交通》,《东方杂志》36卷14号,1939年7月16日。

[28] 陈鹤琴:《学生婚姻问题之研究》,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婚姻家庭卷),福建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29] 陈盛清:《战后的婚姻问题》,《东方杂志》1940年第37卷第7号。

[30] 陈顾远:《中国婚姻制度之发生并其进展》,《东方杂志》34卷7期,1937年4月1日。

[31] 刘是今:《论民国时期农村家庭制度的变迁》,《青海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

[32] 碧云:《妇女解放与托儿所》,《东方杂志》34卷15号,1937年8月1日。

[33] 曾菀:《抗战期中妇女生活的改善》,《东方杂志》35卷13号,1938年7月1日。

[34] 张闻天:《民主、法制与共产主义的恋爱观》,1937年10月11日在审判黄克功的大会上演讲。

[35]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78页。

[36]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21页。

[37] 李柳溪编著:《赣县七鲤乡社会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660页。

[38]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08页。

[39]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81页。

[40]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885页。

[41]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81页。

[42]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08页。

[43] 《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44]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22页。

[45]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890页。

[46]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889页。

[47] 按:“从此不再夜啼郎”或改为“一觉睡到大天亮”。

[48] 《樟林社会概况调查》,《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1072页。

[49]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890页。

[50] 彭慧:《战时儿童保育问题》,《东方杂志》35卷3号,1938年2月1日。

[51] 陆传籍:《沦陷区域内的儿童之抢救和教育问题》,《东方杂志》36卷7号,1939年4月1日。

[52] 璧如:《敌人掳杀儿童与我国妇女之使命》,《东方杂志》35卷9号,1938年5月1日。

[53]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81页。

[54]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77页。

[55] 按:之所以穿红色衣裤,一个说法是表示孝子有罪的意思,因为在清朝,犯罪的人就穿着红色衣裤。参见《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18页。

[56] 《樟林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1072页。

[57] 《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20页。

[58] 参见朱汉国主编《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83页。

[59] 碧云:《孤岛上的妇女生活》,《东方杂志》35卷13号,1938年7月1日。

[60] 马军:《1948年:上海舞潮案——对一起民国女性集体暴力抗议事件的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61] 熊月之主编:《上海通史》(9),第178页。

[62] [美]李欧梵:《上海摩登》,毛尖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页。

[63] 司马吁:《一个观察家宣传家》,载《重庆奇谭》,中心书局1947年版,第8页。

[64] 《新宁白杨乡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979页。

[65] 《樟林社会概况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1074页。

[66] 《赣县七鲤乡社会调查》,载《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第二编《乡村社会卷》,第688页。

[67] 吴雨、梁立成、王道智:《民国时代的娼妓》,《近代中国娼妓史料》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9页。

[68] 碧云:《孤岛上的妇女生活》,《东方杂志》35卷13号,1938年7月1日。

[69] 田云山、段明仁:《旧兰州妓院概况及取缔经过》,《近代中国娼妓史料》下,第643页。

[70] 苏智良:《中国毒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91页。

[71] 陈永发:《红太阳下的罂粟花》,《新史学》1卷4期,199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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