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者,不过谓吾人不能指定某特殊事物是某特殊事物之原因,并非谓各事物,彼此之间,皆无关系。依《庄子注》,事物彼此之间,有关系而且有必要的关系。《秋水》“以功观之……”注云:
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斯东西之相反也。然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者,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宏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者也。(《庄子注疏》卷六页二十六)
《大宗师》“孰能相与于无相与……”注云:
手足异任,五藏殊官。未尝相与,而百节同和,斯相与于无相与也。未尝相为,而表里俱济,斯相为于无相为也。(《庄子注疏》卷三页二十五)
又“知人之所为者……”注云:
人之生也,形虽七尺,而五常必具。故虽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一物不具,则生者无由得生,一理不至,则天年无缘得终。(《庄子注疏》卷三页一至二)
人之所以如此如此,是因宇宙之是如此如此。严格言之,宇宙间之任何事物,皆与其间之他任何事物有关系。所以说:“区区之身,乃举天地以奉之。故天地万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无也。”(www.daowen.com)
即在人事中,“治”“乱”之代谢,亦是自然的,必然的。《大宗师》“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注云:
人皆自然,则治乱成败,遇与不遇,非人为也,皆自然耳。(《庄子注疏》卷三页二至三)
《天运》“人自为种而天下耳”注云:
不能大齐万物,而人人自别,斯人自为种也。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其弊至于斯者,非禹也,故曰天下耳。言圣知之迹,非乱天下,而天下必有斯乱。(《庄子注疏》卷五页七十八)
“承百代之流,而会乎当今之变”,在此种整个的情形之下,必有某情形、某事物发生;此是必然。但吾人不能指某情形、某事物,是某情形、某事物的原因;此是独化。此见解与所谓唯物史观之历史哲学,颇有相同之处。例如俄国革命,依唯物史观之历史哲学言之,乃在其时整个客观环境之下,必有之产物,非列宁个人所能使之有也。上之所引“相反而不可以相无”之言,如附会之,亦可谓系讲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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