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党争酷烈之程度超越以往任何历史时期。尤其是晚明史上轰动一时的东林书院与东林党在当时社会激起巨大的反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最近数十年来,关于它的探讨,成果累累,许多学者都作了颇有深度的研究。但实际上,明代朋党问题并非始于万历年间兴起的东林党及齐楚浙昆宣等党派,早在明王朝肇基伊始,胡党与蓝党就已登上了明初的政治舞台,并且成为大明开国之君朱元璋治国兴邦必须面对的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
所谓胡蓝党案,即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其本质就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巩固皇权,大开杀戒,把开国元勋一网打尽。开国皇帝杀功臣,一向是敏感话题。首先触及这一话题的是吴晗,1934年他在《燕京学报》上发表了《胡惟庸党案考》,广泛收集史料,进行严密细致的考证,把已经变得扑朔迷离的胡惟庸党案的真相揭橥出来。他说:胡惟庸党案的真相到底如何,即使明朝人也未必深知,这原因大概是由于胡党事起时,法令严峻,著述家多不敢记载此事。时过境迁以后,实在情形已被湮没,后来史家只能专凭《实录》,所以大体均属相同。他在论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胡惟庸党案的要害:“胡惟庸的本身品格,据明人诸书所记是一个枭猾阴险专权树党的人。以明太祖这样一个十足地自私惨刻的怪杰自然是不能相处在一起。一方面深虑身后子懦孙弱,生怕和自己并肩起事的一班功臣宿将不受制驭,因示意廷臣,有计划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杀,胡案先起,继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复继以蓝案。胡惟庸的被诛,不过是这一大屠杀的开端。”然而几十年后他修订出版的《朱元璋传》,却见不到如此锋芒毕露的分析了,只是在书中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回避了这个尖锐而又敏感的话题。当然他也有难处,害怕和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相左,引起猜忌。但是历史是无法回避的,读明史首先就会遇到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历史学者,一切都应按客观史实讲话,秉笔直书历来是史家基本也是必须遵循的史德。故笔者在吴晗先生发凡起例、筚路蓝缕的基础上,就胡蓝党案发生的原因、朱元璋为何要制造此案以及这一事件对明代社会造成的影响作一探讨。
1 胡蓝党案真相
如果说朱元璋在打天下时,把全部精力集中于剪灭群雄、推翻元朝的统一战争,那么在定天下后,就开始把相当一部分精力转向对付曾与他同舟共济打天下的功臣宿将了。洪武十三年(1380),兴胡惟庸党案,可以说是朱元璋杀戮功臣的开端。
胡惟庸是定远人,龙凤元年从朱元璋于和州,历任地方官。由于李善长的极力推荐,洪武六年升丞相。“十三年春正月,左丞相胡惟庸谋不轨伏诛”。[1]胡惟庸究竟是否“谋不轨”,是一个很有必要搞清楚的问题。明清时期,几乎所有的官修史籍对胡惟庸案都作肯定的结论,即胡是以谋反被诛。近代,明清史学者孟森亦认为,“胡惟庸以宰相谋叛,诛之宜也”。[2]对此我不敢苟同,这里并不专门考证胡惟庸案,但为了说明所谓胡惟庸“谋不轨”是朱元璋存心捏造的罪名,也不得不作一番必要的分析。
明人郑晓认为:“国初李太师、胡丞相、蓝国公诸狱未可知。”[3]因此所谓胡惟庸谋反,明代就有人怀疑。究其原因当然是专制政治的高压下,造成史家无法获得第一手资料和不敢如实记载此事。等到事隔二百余年,清人撰《明史》,实际情况已被湮没。因此我们仅能根据现有史料,分析其中疑点。
据《明史·胡惟庸传》载:
会惟庸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輓车者,帝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不许,惟庸惧,乃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起事,阴告四方及武臣从己者。十二年九月占城来贡,惟庸等不以闻,中官出见之,入奏,帝怒,敕责省臣,惟庸及广洋顿首谢罪,而微委其咎于礼部,部臣又委之中书,帝益怒,尽囚诸臣,穷诘主者……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明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乃诛惟庸,宁并及节。
又据《明史·汪广洋传》载,“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节言刘基为惟庸毒死,广洋宜知状,帝问之,对曰:‘无有。’帝怒责广洋朋欺,贬广南……赐敕诛之”。
从上述记载可见,胡惟庸案是大有问题的。
首先,在帝制社会里,作为位极人臣的丞相杀死一个挽车夫是细微小事,况且胡惟庸杀挽车夫是因其子坠死车下,朱元璋抓住这件小事,“命偿其死”,不是存心要杀胡惟庸吗?
其次,洪武十二年胡惟庸“坐罪”后,朱元璋只要以“擅权枉法”罪来杀他就足够了,但朱元璋当时不杀,而非给他罗织一个“谋不轨”的罪名而杀,难道不是因为前者只能杀胡惟庸一个人,而后者可以杀一大批功臣吗?
再次,既然汪广洋于洪武十二年因所谓知道胡惟庸毒死刘基要办罪,毒死刘基的胡惟庸本人在那时反而不治罪,为何一定要在洪武十三年弄了个“谋反”罪再处死呢?
再看《明史纪事本末》卷13《胡蓝党案》:
(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磔于市。并其党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皆伏诛。
这一记载,仔细推敲,不难看出,“云奇告变”一事纯属乌有。
其一,时间上大有问题。夏燮稽考道“实录正月癸巳朔,甲午中丞涂节告惟庸谋反,戊戌赐惟庸等死,若然,则正月二日惟庸已被告发,不应戊戌尚有邀帝幸第之事”。[4]即使胡惟庸邀朱元璋到其第看醴泉的日期是洪武十三年正月戊戌,但胡惟庸是戊戌被处死的。这样当天“邀帝幸第”,当天“掩捕考掠”,当天“磔于市”,在时间上是绝对来不及的。
其二,云奇身为内使,怎知胡惟庸谋反,既知谋反,又为何要在千钧一发之际,才匆忙告变呢?朱元璋登上城墙俯视胡惟庸的府第,又怎么能毫无遮隔地看清胡惟庸暗藏伏兵于“复壁间”,更令人惊奇的是朱元璋居然能看见“复壁间”内的“刀槊林立”。难道当时已发明了望远镜?难道胡惟庸的宅第没有围墙,没有屋顶?
其三,明清之际,许多人对云奇一说有怀疑,钱谦益说:“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5]他怀疑云奇告变是由邵荣谋逆之事衍变而来的。谷应泰也认为这是“傅会难明之事”。[6]由此可见,胡惟庸“谋不轨”的罪名,是强加在他头上的,是朱元璋为了杀戮一大批功臣的需要而精心捏造的事实。[7]
胡惟庸被杀后,胡案成为朱元璋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凡被认为心怀怨恨,骄横跋扈,对皇家统治存在危险的文武官员,都被罗织为“胡党”,灭族抄家。胡惟庸最初的罪名是“擅权枉法”和“谋不轨”。之后,随着朱元璋剪除异己,镇压元勋功臣的需要,又制造胡惟庸私通倭寇和蒙古的叛逆罪。洪武二十三年,又发展到胡惟庸曾串通太师李善长谋反。于是进行了再一次大屠杀。李善长是朱元璋最早的“从龙”元勋之一。洪武初大封功臣,他名列第一,封左丞相,韩国公。朱元璋借胡党案,并假托有星变得杀大臣应灾,把年已77岁的李善长及其妻女弟侄全家七十余口全部杀掉。为此许多人替李善长鸣不平,特别是王国用上书道:
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借令欲自图不轨,尚未可知,而今谓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太师国公封王而已,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何苦而忽为此?
“太祖得书,竟亦不罪也”。[8]朱元璋对此默认,表明他对自己一手制造胡党案前后的矛盾之处,不能作出自圆其说的解释。正如赵翼所指出的:“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诛者不过陈宁,涂节数人。至胡党之狱则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已十余年,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薙禽狝之计耳。”[9]赵氏一语中的道出了朱元璋制造胡案的真谛。
胡案十年间,“牵连所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清”。[10]前后因胡党牵连被诛的公侯大将文臣达二十余人,成为明初的第一大狱。“胡党既诛,犹以为未尽,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11]蓝玉为开平王常遇春妻弟,骁勇善战,曾多次带兵出征蒙古,战功显赫,被封为大将军,凉国公。“(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告玉谋反,下吏鞫讯。狱词云:玉同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及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谋为变,将伺帝出籍田举事”。朱元璋故伎重演,又捏造蓝玉谋反的罪名,除对蓝玉族诛外,“列侯以下,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手诏布告天下,条列爰书为《逆臣录》。至九月,乃下诏曰:‘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12]
胡蓝二案之外的开国功臣,也先后被朱元璋杀戮。大将军魏国公徐达尽管被朱元璋誉为:“受命而出,成功而旋,不矜不伐,妇女无所爱,财宝无所取,中正无疵,明乎日月”的元勋,[13]但在背上生疽,最忌吃蒸鹅时,朱元璋却偏赐蒸鹅,置徐达于死地。[14]颍国公傅友德为朱元璋打天下出生入死,“每战必先士卒”。[15]曾被流矢击穿头部,仍在所不惜;但洪武二十七年被朱元璋赐死。宋国公冯胜,功勋卓著,但他“数以细故失帝意”,[16]洪武二十八年也被赐死。朱文正是朱元璋亲侄,早年即从朱元璋,曾坚守南昌八十五日,力拒陈友谅的围攻,积大功官至大都督,后也以“亲近儒生胸怀怨望”罪被鞭死。[17]李文忠是朱元璋养子亲甥,骁勇善战,屡立战功,封曹国公;因礼贤下士,左右多儒生,又“尝以客言,劝帝少诛戮,又谏帝征日本,及言宦者过盛”,[18]也被朱元璋毒死。[19]另外,“廖永忠功最大,以僭用龙凤诸不法事赐死。周德兴年最高,以其子乱宫,并德兴赐死,王弼已还乡,又召入赐死。胡美因女为贵妃,偕子婿乱宫,并美赐死。李新,谢成别以事诛死。文臣以事诛者,又有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20]
朱元璋一手制造的胡蓝党案,疯狂地屠杀了数以万计的元勋宿将,造成了朝臣人人自危的局面。明人叶子奇说“时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21]正是对朱元璋杀功臣形象化的写照。
在明初的二三十年中,开国功臣先后被朱元璋杀戮殆尽,其手段之残酷,在历史上甚属罕见。“用刑之际,多出圣衷”,[22]“稍有触犯,刀锯随之”,[23]在他统治期间,“一不当则斥;一得罪则诛”,“无一日无过之人”。[24]赵翼认为明太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25]把朱元璋杀戮功臣归之于他个人的品质和性格。这个看法虽不无道理,但并不能揭示问题的实质。我认为,帝王个人品质和性格固然会对历史事件的发生起一定的作用,但并不起最终的决定性的作用。剖析一个重要人物在历史上的活动,必须综合他所处那个时代各方面的因素,才有可能得出比较符合实际的结论。因此单从朱元璋个人的性格去分析他制造“胡蓝党案”的动机和目的是片面的。“文革”之前,有不少史学家认为,朱元璋所走的道路,是从农民到皇帝,因此封建小农所特有的自私、保守、贪婪、嫉妒、狭隘等特点都典型地作用于他,一旦当权,对功臣的猜忌,超过贵胄阀阅门第出身的帝王。笔者以为,这种看法也失之偏颇,难以令人信服,因为农民或佃户出身与屠杀功臣没有必然的联系。朱元璋出身贫寒,但他统一天下,登上九五之位时,已由农民起义的领袖转化为统治阶级的政治总代表。他成为最高统治者后,其政治思想和所作所为就不能单从农民身上寻根究源。例如刘邦也是从农民起义领袖转为西汉开国之君的。虽然他也屠杀功臣,“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韩、彭。至英布则因其反而诛之。卢绾、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其余萧、曹、绛、灌等,方且倚为心臂,欲以托孤寄命,未尝概加猜忌也”。[26]
在帝制社会里,农民起义领袖称王称帝屡见不鲜,他们在坐稳江山之后,并不见得都是非把功臣斩尽杀绝不可的。相反天潢贵族出身的帝王,诛戮功臣的事例却是史不绝书,如秦二世杀李斯、蒙恬,曹操诛荀彧、杨修,隋文帝、隋炀帝戮史万岁、高颎、贺若弼,唐高祖杀刘文静,宋高宗杀岳飞等,可见朱元璋剪除功臣绝不是由于他出身农民而造成的。明太祖杀戮功臣的原因必须从洪武朝淮西勋贵独霸政坛,尾大不掉,朱元璋与淮西集团产生矛盾、冲突,以及明初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
2 “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
元朝末年,淮西一带是东系红巾军的根据地。[27]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是生于斯、长于斯。至正十二年(1352),朱元璋加入濠州红巾军,从此淮西也就成了朱元璋创立王业的基地,一个以朱元璋为首的淮西集团逐渐发展壮大起来。
据《明史》记载,首批追随朱元璋起兵的淮西将领有35人,他们皆“濠产也”,其中不少人还是朱元璋的同村,甚至是朱元璋少年时一起放牛的伙伴,彼此间都有着乡里宗族关系。[28]到了朱元璋军事力量日益扩大的时候,这些淮西老乡便都分别作了领兵的将帅,成为军中的骨干。熟悉明史者皆深知朱元璋之所以能扫灭群雄,统一天下,建立明朝,与其善于用人,网罗大批人才有关。由于朱元璋初起兵时,活动的区域主要局限于淮西一带,故大批淮人参加了他的队伍,其手下的谋臣武将也几乎是清一色的淮西人,因此成为一个地域色彩极浓的集团。尽管以后朱元璋的势力不断壮大,活动范围也大大越出了淮西地区,但淮西旧部始终是朱元璋政权的基本组成部分,淮西集团也是朱元璋赖以兴王图霸,最后成就帝业,建立大明王朝的核心力量。
在长达十余年的打天下过程中,淮西集团为朱元璋立下了汗马功劳,发挥了巨大作用,乡里、宗族、地域观念的密切联系,使淮西人之间倍感亲切。血战沙场,艰难创业,更使他们生死与共、血肉相连。随着大明王朝的建立,淮西集团的实力也不断壮大,逐渐形成了一个经历相似、地位相近、利益相同的特殊群体。由于淮西集团南征北战、功绩卓著,在朱元璋登基之后,淮西将相便自然成了开国功臣、新朝显贵,在明初的政治局势中,淮西将相大臣成为一股特殊的政治势力。
洪武初年,朱元璋对淮西集团采取了优待重用政策,淮西勋贵不仅加官晋爵,成为身居高位、掌权握兵的大官僚,也成为经济上享有特权、拥有大量土地佃户的贵族地主。如洪武三年(1370),“太祖赐勋臣公侯丞相庄田,多者千顷”。从此昔日的赳赳武夫,变成了高高在上,治理天下的统治阶级的最高层,于是淮西勋贵权势迅速膨胀。淮西集团在明初政局中的重要性及其特权地位,可大致从三个方面加以考察。
首先,淮西勋贵在中央政权机构中居于重要地位。早在至正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自称吴王时,就以李善长、徐达为右、左相国,常遇春、俞通海为平章政事,主要职位皆由淮西人充任。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称帝,即任命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位列文武百官之首,随后又以李善长兼太子太师,徐达兼太子太傅,常遇春兼太子太保。徐达“每岁春出,冬暮召还,以为常,还辄上将印,赐休沐,宴见欢饮,有布衣兄弟称。帝尝从容言‘徐兄功大,未有宁居,可赐以旧邸’。旧邸者,太祖为吴王时所居也”。[29]赐李善长“铁券,免二死,子免一死。时封公者,徐达、常遇春子茂、李文忠、冯胜、邓愈及善长六人。而善长位第一,制词比之萧何,褒称甚至”。[30]淮西勋臣政治地位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淮西籍将相大臣在建国后皆受封公侯。在洪武朝所封功臣的总数中,淮西人占压倒优势,我们将洪武朝勋封列表如下: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所封的侯爵中,淮西籍占绝大多数,其中濠州人尤多。终洪武朝,封公者计11人,而淮西籍占10位,唯一的非淮西籍而封公者,是砀山人傅友德。其地位提高是因为此人后来率兵灭夏,平定云南和辽东,立了特大的功劳。史载,“友德喑哑跳荡,身冒百死。自偏裨至大将,每战必先士卒。虽被创,战益力,以故所至立功,帝屡敕奖劳”[31],破例予以晋爵。
从被封公侯的实际地位和权势看,淮西籍明显高于非淮西籍。其中有的非淮西籍的封爵只是一种名誉,如归德侯陈理,归义侯明昇(后两人皆徙高丽),归仁伯陈友富,怀恩伯陈友直(后皆除),承恩侯陈普才,虽名为侯、伯,但无任何实权和地位,仅是一种恩赐而已。从表中看,封伯者皆非淮西籍,说明在这一等级及以下非淮西人才占主要地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淮西集团属于最高阶层。
复次,淮西集团之所以地位显赫,权势炙手,还在于他们之间通过联姻等各种方式紧密联系在一起,生死相依,荣辱与共。淮西集团成员与皇室联姻的现象极为明显,如郭英之妹为朱元璋宁妃,胡美长女亦为贵妃,此乃兼勋贵与皇亲于一身者。徐达、蓝玉、冯胜、傅有德之女皆为王妃,李善长、傅友德、张龙之子皆尚公主,此乃与朱元璋为儿女亲家者。淮西勋贵之间也相互联姻,如郑国公常茂妻,即宋国公冯胜之女。由于这种同乡关系再加上姻亲关系,使淮西集团势力更加盘根错节,成为实力雄厚的朋党,正如时人贝琼的诗所说:“马上短衣多楚客,城中高髻半淮人。”[32]可见整个洪武朝廷简直成了淮人的天下。
淮西集团的这种垄断地位亦为其他地区的政治势力所不满,所觊觎。淮西勋贵的熏天势焰阻遏不住统治阶级内部各个派别对权力的狂热欲望。洪武初年,随着淮西勋贵地位的提高和权势的膨胀,它与其他派系之间的矛盾也开始加剧。为巩固既得利益,攫取更大权力,淮西集团对可能与之分庭抗礼、争夺权利的其他势力,极尽排斥打击之能事。著名明史专家吴晗说:“对不是自己系统中的人排挤,从乡里观念出发而演成的政治斗争,是洪武初年政治上的一个特征。”[33](www.daowen.com)
淮西官僚集团的核心人物是李善长。他是朱元璋起兵后的幕府书记,称王时为右相国,称帝后为左丞相,在朝廷上位列第一。李善长的儿子是皇帝的女婿驸马都尉。他的亲戚同乡胡惟庸也继为丞相。从李善长至胡惟庸掌权的17年中,淮西集团竭力排挤非淮人,不让非淮人当权。
和淮西集团最早发生冲突的是杨宪。杨宪是山西阳曲人,由于为人精明能干,亦颇受朱元璋器重,被委以中书左丞的要职。杨宪在中书省任用亲信、聚集朋党,刺人隐事,形成一个以他为首的山西帮。他们轮番向朱元璋诉说李善长无宰相才,企图挤掉这一淮西集团的核心人物,以山西帮取而代之。此事的成败,关系到整个淮西集团势力的切身利益,是你死我活的斗争。正如胡惟庸所言:“杨宪为相,我等淮人不得为大官矣!”[34]于是淮西集团势力合力倾陷,李善长等淮人将相弹劾杨宪诋诬大臣,朋比为奸等事,结果杨宪被处死,身首异地,其同党亦相继被杀。杨宪之死,说明淮西集团实力的雄厚和地位的牢固,其他地域的政治势力远非其敌手。经过这一回合,淮西集团的势力反而更加扩张了。
剪除了杨宪朋党之后,淮西集团视为隐患的对手,便是以刘基为首的浙东派。浙东地主集团也是一支重要的地方势力,在洪武朝廷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淮人天下的明初朝廷中,浙东派能占有一席之地自然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朱元璋起兵后,浙东派的知识分子为朱元璋出谋划策,立下了不少殊功。例如从消灭陈友谅、张士诚到削平各地割据势力,以及北伐中原、打败元朝,刘基一直是朱元璋的主要谋臣。朱元璋将其视为心腹股肱,比作自己的“子房”。浙东派的其他人士,如章溢、叶琛、胡深等亦颇多贡献。叶、胡两人还先后战死沙场。刘基、宋濂、王祎等人则为制定大明王朝的典章制度,主持文化工作而竭尽全力。他们“或以功业定乱,或以文章赞化,卒能合四海于分裂之余,不越十年,遂致平治”。[35]因此在明初官僚机构中,浙东籍的官员也占了相当的比例,“可谓奇而盛矣”。[36]浙东集团在洪武朝廷中也是一个有一定影响的政治派别。
但奇怪的是,在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大封功臣时,以刘基的皇皇功绩,仅仅被封为诚意伯,岁禄二百四十石;而淮西集团的首脑李善长则被定为功臣第一,封韩国公,岁禄四千石。两人相比,不啻天渊之别。朱元璋为何要厚此薄彼呢?一是淮西集团的力量实在太强了,朱元璋迫不得已,出于无奈才竭力压抑浙东派。二是朱元璋本人就是淮西集团的总首领,他依靠淮西集团起家,平定天下,在建国之初还必须依靠淮西集团,维护该集团的利益和特权,来换取他们对明王朝的忠心拥戴,从而达到巩固自己皇位和家天下的目的。
浙东集团与淮西集团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到建国后便更加明朗化了。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巡幸汴梁,刘基与李善长在南京留守,李善长的亲信、中书省都事李彬犯法,李善长求情,刘基不听,驰奏朱元璋后,就把李彬杀了。浙东地主集团本是淮西集团的眼中钉,再加上这件事,仇恨越结越深。朱元璋曾和刘基商量宰相人选,朱元璋问刘基,杨宪、汪广洋、胡惟庸是否可以任相,刘基认为“‘(杨)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己无与者也,宪则不然’。帝问汪广洋,曰:‘此褊浅殆甚于宪。’又问胡惟庸,曰:‘譬之驾,惧其偾辕也。’帝曰:‘吾之相,诚无逾先生。’基曰:‘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上恩。天下何患无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诸人,诚未见其可也。’”[37]刘基不是不想当宰相,而是深知在淮西集团掌权的情况下,自己是站不住脚的,故坚决辞谢相职。
事实证明,刘基的估计是正确的。不久,朱元璋听信了李善长的谗言挑拨,就令刘基辞官回乡,而且朱元璋也并不把刘基的告诫放在心上,他最终还是任淮西集团的骨干胡惟庸为相。胡惟庸恨刘基说他的坏话,就利用权势蓄意报复,他在朱元璋面前诬告刘基有野心,“使吏讦刘基,谓谈洋地有王气,基图为墓,民弗与,则请立巡检逐民。帝虽不罪基,然颇为所动”。[38]胡惟庸遂唆使皇帝革掉刘基岁禄,刘基只好到南京请罪,连家乡也不敢回去了。刘基忧愤成疾,胡惟庸遣医为其诊治,趁机将刘基毒死。“基在京病时,惟庸以医来,饮其药,有物积腹中如拳石。其后中丞涂节首惟庸逆谋,并谓其毒基致死云。”[39]朱元璋后来和刘基儿子谈话,也多次说:“刘伯温他在这里时,满朝都是党,只有他一个不从,吃他每蛊了。”[40]刘基长子刘琏亦“为惟庸党所胁,堕井死”。[41]由此可见,洪武朝廷内部两个不同地区的政治集团的斗争确是你死我活。刘基死后,满朝文武中能与淮西集团分庭抗礼者已无其人,高邮人汪广洋虽忝列中书省,但慑于权势,只能唯唯诺诺,尸位素餐而已。
从杨宪之死到刘基被害,淮西集团的权势逐渐发展到炙手可热、不可一世的地步,这与朱元璋提高皇权、专制独裁的政策正相违背。从此君臣之间的矛盾冲突便日益加深,因此淮西集团权势达到顶峰之日,也便是他们大祸临头之时。
当然,朱元璋对淮西集团态度的转变有一个发展过程。在打天下的过程中,朱元璋与淮西集团之间目标一致,利益相同,他不仅是淮西集团的领袖,也是他们的同乡,袍泽。正是这种以地域为纽带的紧密联系,使淮西集团成为朱元璋政权的核心力量。他们辅佐朱元璋削平群雄,奄有天下。当朱元璋成为大明王朝的开国之君,登上帝位之后,他与淮西集团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昔日生死与共,艰难创业的伙伴,现在有了不可逾越的君臣名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朱元璋的注意力开始转向如何提高皇权,巩固统治,然而淮西集团却对形势的变化缺乏足够的敏感。谈迁曾说:“渡江旧勋(指淮西集团),俱鱼服之侣,臣主未定,等夷相视,见兵柄独握,未免为所欲为耳。”[42]这是指创业阶段时,淮西集团仅把朱元璋看作是他们的袍泽、同乡、本集团的首领,行为未免放纵。时过境迁,明朝建立后,淮西集团再恃功骄恣,擅权专断,便自然为朱元璋所不容。再则,朱元璋起兵创业打天下时,他仅是濠州地区农民军的一个将领、淮西集团的领袖;一旦登基做了皇帝,建立了全国性的封建政权,他就成为最高统治者,不能再单纯代表局部地区的利益,而必须兼顾全国各个地区士农工商者的利益,因此他也不能仅仅依靠淮西集团了。然而淮西集团却不了解朱元璋此时的处境及其心理状态的变化。他们仍然在一个劲地闹派性、闹地域性,利用淮西集团的强大实力来排挤打击其他政治集团,这就完全不符合朱元璋的利益。
为了维持权力之间的平衡,朱元璋必须利用非淮人来监视淮人。以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然而毕竟因朱元璋多年的苦心经营,全力扶植,淮西集团已变得尾大不掉,强劲难制,其他政治势力根本就不是其对手,被淮西集团一一剪除。朱元璋眼见淮西集团势力的恶性发展,已威胁到明朝统治的根本利益,就不惜利用专制皇权的巨大威力,采用血腥镇压手段来对付昔日共创大业的淮西集团。为此,朱元璋一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胡蓝党狱”,大肆杀戮淮西勋贵。到洪武末年,曾经活跃于元明之际历史舞台上的淮西集团,已经完全衰灭,不复存在了。
3 构建独裁政体的需要
当然,仅仅从明初不同政治集团的派系斗争中去分析“胡蓝党案”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作更深层次的分析。早年读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发现此书的篇目安排颇独具匠心,钱穆称秦汉政权为“平民政府”、“士人政府”,称魏晋南北朝时期为“变相的封建势力下的社会形态”,称北宋为“贫弱的新中央”,到明代始出现“传统政治复兴下的君主独裁”。为何把明代称为“君主独裁”时期?钱穆解释道:“明祖崛起草泽,惩元政废弛,罢丞相,尊君权,不知善为药疗,而转益其病……故中国政制之废丞相,统‘政府’于‘王室’之下,真不免为独夫专制之黑暗所笼罩者,其事乃起于明而完成于清。”[43]钱穆对明清社会的看法是颇有见地的,受到钱穆对明初政体论述的启发,我认为,朱元璋正是以制造胡蓝党案为契机、为突破口,从而完成大明王朝走向极端君主专制政体的历史进程。
第一,“胡蓝党案”是君权和相权、将权矛盾斗争的结果。
君权和相权是君主专制政治体制中两种不同势力的代表,他们相辅相成,共同统治人民。但他们之间又经常发生矛盾和冲突,而且随着皇权专制的不断加强,君相间的矛盾就愈益尖锐。朱元璋总结历史教训,认为“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44]与元朝一样,明初的中书省是总揽全国政务的机构,丞相职权很大。这种情况,在朱元璋看来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朱元璋不愿“垂拱而治”,而处心积虑地要解决宰相权重的问题。从龙凤十年到洪武十三年止,朱元璋任命的四员丞相都是他的亲信,但君相间的矛盾并未解决。其中徐达因“数受命征讨,未尝专理省事”,[45]实际上是个挂名丞相,也未能善终。李善长以开国元勋,列爵上公,执掌枢要,任左丞相三年,但“善长外宽和,内多忮刻,比进大国,意稍骄”。[46]朱元璋早就有“易相之议”,[47]洪武四年,以善长“有疾”,准他“致仕”。由于李善长首荐胡惟庸为太常少卿,又“因相往来”,终于在洪武二十三年追论“胡党”,被赐死。汪广洋因“廉明持重”,受朱元璋擢用,先后两次任右丞相。在任内“无所建白”,“浮沉守法而已”。[48]但即使他这样谨厚自守,也为朱元璋所不容。因他先后与杨宪、胡惟庸共事,遂以“朋欺”罪被诛。
最后一个丞相即胡惟庸,所谓胡惟庸私通倭寇及北元以及与李善长阴图谋反之事则纯属子虚乌有。但胡惟庸确是个“专恣不法”的人。洪武六年汪广洋罢相,“帝难其人,久不置相”,胡便以中书左丞“独专省事”,“久之进左丞相”,“自是势益炽,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大将军徐达深疾其奸,从容言于帝”,[49]胡惟庸如此所为就促使明初君权和相权的斗争趋于白热化。朱元璋以“胡家结党”为由,[50]于洪武十三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术,很快杀掉胡惟庸,割除了这一心腹之患。但这并不是朱元璋的最终目的,除掉胡惟庸,朱元璋便趁机下令取消中书省。他说: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不闻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虽有贤相,然其间亦多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大权一归朝廷,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敢以此请者,置之重典。[51]
朱元璋感到丞相权力太大,任何人做丞相他都不能容忍。索性废掉了将近二千年的丞相制。从此由六部对皇帝负责,实行皇帝直接管理国家政事。
可见胡惟庸案只不过是朱元璋废相的一个借口,问题的实质在于君权和相权的矛盾斗争。朱元璋是个权势欲极强的君主,他要独揽大权,而相权削弱了他的部分皇权,这样他就感到大权旁落。其实不管是胡惟庸或是其他什么人,朱元璋要罢相是必然的,而胡惟庸的“专恣不法”正好给他抓到了把柄,朱元璋遂以胡惟庸为突破口,以“胡党谋逆”为导火线,实行罢相。
君权和将权也发生矛盾。朱元璋是一个南征北伐马上取天下的封建帝王,他深知军队的重要性,军队是他巩固明王朝的支柱。他依靠武将夺取天下,但又害怕武将发生叛乱,早在明朝建立前,谢再兴、邵荣的叛变就给朱元璋以深刻的教训,因此他对诸将很不放心,诸将出征,以其家属留京作质,又依靠检校侦缉将士私事,洪武五年的铁榜用法律形式规定:“凡内外各指挥、千户、百户、镇抚并总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钱物;内外各卫官军,非当出征之时,不得辄于公侯门首侍立听候。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军。”[52]朱元璋对公侯大将防范愈严密,矛盾就愈深。蓝玉任大将军后,将权和皇权的矛盾更激化了。“(蓝玉)性复狠愎、又自恃功伐、专恣横暴,尝见上,命坐或侍宴饮,玉动止傲慢,无人臣礼,及总兵在外,擅升降将校,黥刺军士,甚至违诏出师,恣作威福,以胁制其下。”[53]这就预示着大将军的将权威胁到朱元璋的皇权,朱元璋当然不能容忍,遂捏造蓝玉谋反的罪状,株连15000人,把军中骁勇之将差不多杀了个干净。
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皇权的威胁,把军权牢牢地控制在皇帝手中。他分大都督府为左、右、前、后、中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相互制约,以分兵权。都督府只管军籍和军政,不能直接指挥军队。战时由皇帝临时任命总兵官,战后总兵官归还将印,军队归原来卫所。从此诸将奉命唯谨,“权皆出于朝廷,不敢有专擅”。[54]
第二,“胡蓝党案”是明初社会矛盾尖锐化的产物。
明初农民的政治和经济地位虽然比元末有所提高,但依然苦难深重。在洪武中期,已出现“力役繁兴”、“赋敛过厚”、“民贫者多”,[55]“流移者众,田土荒弃”,[56]“敲扑死者相踵”[57]的情景。明初政府与乡绅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促使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起来。朱元璋在位期间,农民的反抗斗争始终未中止过,仅据《太祖洪武实录》统计,洪武一朝的农民反抗就多达一百八十余次。一个王朝建立伊始,为何农民反抗如此之多?这是因为明朝已是中古社会后期,尽管统治者兢兢求治,但中古社会固有的矛盾还是不断激化。元末农民战争期间,旧的统治阶级虽然受到沉重打击,但是伴随着新王朝的建立,又涌现出一大批新贵族。土地兼并也随之出现,“富家巨室,争买田宅”,[58]特别是功臣宿将,虽然大都是贫苦农民出身,但一旦掌权以后,这些布衣将相便倚仗其政治权势,通过合法的赏赐和非法接受投献,暴力掠夺等手段,占有大批土地和佃户。据洪武四年统计,李善长、徐达等六国公二十八侯共拥有38194佃户。[59]这一年单汤和一人就得到赐田10000亩。[60]洪武三十年,户部上报,除去云南、两广、四川以外,全国占地七顷以上的地主共有14200余户。[61]可见明初地主兼并土地之烈。
官僚地主对封建政权具有两重性,一方面他们支持拥护明王朝,以保护自己的政治地位和既得利益,成为明王朝的支柱;另一方面官僚们贪婪本性也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为了扩大自己的政治经济势力,欺凌平民,武断乡曲,甚至隐瞒土地,逃避赋役。“民间洒派、包荒、诡寄、移丘换段,这等俱是奸顽豪富之家,将次没福受用财富田产,以自己科差洒派细民。”[62]正是这些“奸顽豪富之家”成为破坏明朝法令,损坏大明政权的离心力量。历代农民起义都与地主对农民超经济的剥削有关。农民承担超负荷的赋役,必然导致小农经济和生产力的破坏,也必然导致农民起义的爆发。
朱元璋建立的明王朝当然仍然要依靠文武官员作为统治的支柱。但当这些新贵族依靠政治经济力量,采用非法侵占土地,荫庇户口等手段与明政权争夺土地和劳动人手,直接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动摇和侵蚀统治基础,引起社会矛盾激化时,朱元璋为了保护明王朝的经济基础,维护皇家法律,就必须采用政治手段来限制新贵族的违法行动。早在龙凤十年,朱元璋就曾告诫徐达、常遇春等新权贵们说:“尔等从我起身,艰难成此功勋,匪朝夕所致。比闻尔等所蓄家僮,乃有恃势骄恣,逾越不法,小人无忌,不早惩治之,或生衅隙,宁不为其所累。”[63]但这些元勋宿将,仗着自己开国功高,并不把朱元璋的告诫放在心上。明初“武臣恃功骄恣,得罪者渐众”。[64]“诸勋臣所赐公田庄佃,多倚势冒法,凌暴乡里,而诸勋臣亦不禁戢。”[65]这类违法问题日益严重,以致危及统治阶级整体利益,朱元璋就不得不制定特殊的法律来约束功臣。洪武五年,特命工部铸铁榜,严厉禁止公侯之家侵占官民田地财产、接受投献、隐蔽粮差等不法活动。但铁榜颁布后,功臣们的不法行为并无收敛,蓝玉“畜庄奴假子数千人,出入乘势渔猎,尝占东昌民田,民讼之,御史按问,玉执御史,捶而逐之”。[66]郭英亦私养家奴百五十人,又擅杀男女五人。[67]朱亮祖镇岭南,擅权枉法,贪取尤甚。[68]隆平侯张信强占南直隶丹阳练湖八十里。[69]时人方孝孺惊呼:“官者之威,上足以持公府之柄,下足以钳小民之财。”[70]由此可见,铁榜并不能有效地起到制约公侯功臣的作用。
朱元璋制造的“胡蓝党案”,杀害了很多功臣。在血腥屠杀中,大量的无辜者受到株连,这当然反映了朱元璋的残暴和独裁。但是也应看到被杀者之中确有不少人违背了《明律》和《铁榜》律条。正如《明史》所说:“然观铁榜所列训诫之辞,则河山之誓,白马之盟,初意固不其然。高危满溢,亦其自取焉耳。”[71]“论者每致概于鸟尽弓藏,谓出于英主之猜谋,殊非通达治体之言也,人主不能废法而曲全之,亦出于不得已,而非以剪除为私计也。”[72]尤其是胡惟庸和蓝玉,违制害民劣迹甚多,他们同朱元璋不仅有争夺权力的矛盾,而且有破坏法制同维护法制的矛盾。即使是李善长也因富贵意骄,违制借兵建宅,私役罪囚,贪赃纳贿而激化了他同朱元璋的矛盾。故沈德符说:“韩公之祸似未必甚冤。”[73]朱元璋求治心切,甚至女婿欧阳驸马犯法也“即置极典”,“以为天下榜样”。[74]可见朱元璋是视皇权政治高于一切的,不管是贫者还是富者、贱者还是贵者,一律要求他们在政治上奉君守法,经济上纳税服役,谁一旦破坏大明法令,即便是皇亲国戚、公侯大臣也严惩不贷。因此借大兴党案打击功臣们的违法活动,乃是朱元璋有预谋的步骤。
第三,制造“胡蓝党案”是为了维护明朝皇帝的家天下。
朱元璋杀戮功臣,强化皇权的激烈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朝代。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朱元璋感到其子孙孱弱,十分担心嗣君能否保住皇位和嫡长世袭的宗法制度。明朝的开国元勋曾经是朱元璋皇权的支柱,但由于权力和欲望的不断增长,竟又成为皇权的威胁,这虽然还不足以影响朱元璋本人的皇位,但却可能在易代之后形成对皇位继承权的威胁。因为尽管朱元璋本人是创业之主,具有丰富的政治和军事斗争经验,驾驭功臣不成问题。但一旦朱元璋去世,他的“生长深宫,惟见富贵,习于奢侈”[75]的子孙是否能控制那些身经百战、足智多谋的功臣宿将,功臣元勋是否会萌发野心,在朱元璋死后夺取皇位,颠覆朱明王朝,这不能不是这位创业之主日夜焦虑的问题。当然采取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不是没有选择的。在中古社会历史上,开国皇帝屠戮功臣也并非是绝对的普遍规律。例如唐太宗和宋太祖为了巩固政权,都采取了强化皇权的措施,但他们并未屠戮功臣,而为何朱元璋非得采取极端的手段,在他生前把功臣元勋斩尽杀绝呢?
朱元璋出身“淮右布衣”,“以游丐起事”,[76]一跃而登上皇帝的宝座,在政治上毫无凭借。元朝的一些士人及知识分子仇视新王朝,拒绝与由红巾军发迹的朱元璋合作。不似李世民出身关陇贵族,有关陇集团作为唐政权的坚实基础;也不同赵匡胤是后周王朝的重臣,得到各个阶层的广泛支持。更为突出的问题是“明祖则起事虽早,而天下大定则年已六十余”,而“唐太宗定天下时年方少”,李世民十八岁起兵,廿四岁即已定天下。他估“计身老则诸功臣已皆衰没”,可无后顾之忧,故对功臣“皆务保全”。“宋太祖年虽长,而恃有弟可以驭诸臣。”[77]所以他也不采取杀功臣的手段,而是采用“杯酒释兵权”的方式,解除了石守信、王审琦等人的权力,由于这些客观条件朱元璋都不具备,所以他对子孙能否坐稳江山是颇为忧虑的。
早在朱元璋称吴王时,就立长子朱标为世子,即帝位后立为太子,朱标生性忠厚软弱,长期接受儒家教育,被教养成儒生型的人物。朱元璋希望他是汉文帝,不是汉惠帝,但父子俩出身不同,所受教育不同,生活实践不同,因此思想作风也就自然不同。朱元璋主张“以猛治国”,用监狱、特务和死刑来震慑臣民。皇太子却大讲周公孔子之道,主张“宽大”、“仁慈”。朱元璋要用全力消灭内部潜在的异己势力,铲除对皇权的威胁;太子却反对滥杀功臣,他劝谏朱元璋道:“陛下诛夷过滥,恐伤和气。”[78]朱元璋见太子如此软弱,深恐他日后驾驭不了那些元勋宿将,为了维护朱明王朝家天下的利益,就大开杀戒。他把功臣比作棘杖上的刺,对太子言道:“汝弗能执,使与我润琢以遗汝,岂不美哉。今所诛者,皆天下之险人也,除以燕汝,福莫大矣。”[79]这就深刻地反映了朱元璋屠杀功臣的动机。
朱元璋费尽心机,制造胡惟庸党案,把棘杖上的刺差不多拔干净了。但却又发生意外,皇太子不幸于洪武廿五年病逝。当时朱元璋已年逾花甲,年幼的太孙朱允炆被立为皇储。皇太孙性格酷似乃父,“懿文(指太子朱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80]因此便不惜再次动刀,一网打尽。在皇太子死后第二年就迫不及待地制造蓝玉党案。接着又于洪武廿七、廿八年先后诛戮傅友德、冯胜这二员仅存的武将。
4 胡蓝党案对明代政治的影响
“胡蓝党案”对明代社会产生的影响可分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它在客观上起到一些积极的效果。朱元璋借大兴党狱沉重地打击了勋臣权贵们的不法行为。“时诸勋贵稍僭肆,帝颇嫉之,以党事缘坐者众。”经过政治暴力和残酷镇压,功臣们兼并土地,隐庇户口等害民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洪武二十三年,正当胡惟庸案清洗高潮之际,崇山侯李新建言:“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各有常数,余者宜归有司。”[81]朱元璋大为高兴,钦准其奏。于是武定侯郭英交还佃户;信国公汤和交还仪从户,媵妾百余皆委资遣散,所得赏赐多分予乡曲、故交。[82]曹国公李景隆交还庄田六所,田地山塘池荡二百余顷。[83]所以在众勋臣先后丽法之时,他们犹能保首领,以功名终。可见打击勋贵及食禄之家的“坏法犯分”行为乃是“胡蓝党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朱元璋还借清洗胡党杀戮巨室故家;籍没恶富豪民土地家财,责令富室借贷钱谷资养贫民;强令富室出钱修筑京城;大量迁徙富民于京师和濠州等。朱元璋“以猛治国”、“锄强扶弱”的方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大族豪民,特别是江南地区的巨姓右族势力严重地被削弱了,他们兼并土地,飞洒粮差等害民活动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太祖疾兼并之俗,在位三十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84]这样洪武后期土地兼并趋势有所缓和,自耕农数量增多,这就使国家比较牢固地控制了包括富户豪民在内的向其提供赋役的土地和户丁,增加了财政收入。同时也相对地“均平”了赋役,缓和了社会矛盾。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胡蓝党案”是朱元璋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给后世造成的恶果也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朱元璋数以万计地屠戮元勋宿将,冀图用亲藩来代替淮西将帅的出征和守边,屏藩皇室,翼卫朝廷。但藩王军权过重,反而造成尾大之势,拥有军权的强藩也在虎视眈眈皇帝的宝座。成为对皇权的一种新的威胁。洪武末年,由于淮西勋贵被铲除殆尽,朝廷将才奇缺。当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时,明朝中央政权异常虚弱,建文帝既无骁勇善战的武将可供调遣,亦无足智多谋的文臣可供使用。正如《明史》所载:“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二人。”[85]年逾花甲的耿炳文率师迎战,屡屡败绩。于是明初政局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燕王朱棣破坏宗法制度,以武力夺取帝位。危及朱家王朝的不是淮西集团,而恰恰是朱元璋所竭力培植的藩王。这一结局,应是朱元璋所始料不及的。
其次,朱元璋借“胡蓝党案”大规模地屠杀,严重地摧残了人才,“君亢臣卑,动以法制束缚其手足,盖有才而不能尽也”。[86]在朱元璋的屠刀下,“直言谏诤”之臣逐渐减少,而更多的是阿谀奉承之辈。解缙在当时就指出:“祸不止于一身,刑必延乎亲友,谁肯舍父母妻子而批龙鳞,犯天怒哉。”[87]朱元璋以后各朝,这种情况基本没变。有明一代君臣关系实同主奴关系,官僚只有望风顺旨,尸位素餐,才能保持禄位,“不肖者乐为阿比,而贤者并习于敛藏,其始或存乎怀刑,而其后必尽趋于持禄”。[88]即使内阁大学士也大多是禄禄充位,问钱谷不知,问甲兵不知,只知恪守皇明典则,照陈规旧章办事,成为叩头呼万岁的“万岁阁老”,[89]至于国家的安危,朝政的利弊,人民的痛苦,则是无关痛痒的。
再次,朱元璋制造“胡蓝党案”,罢中书,废丞相,自操威柄,皇权达到登峰造极。然而仅由一人来统治天下是绝对办不到的。为了使国家机器能够正常地运作,明朝皇帝必然要任用宦官。朱元璋虽则对宦寺制驭甚严,但无法防止后代宦官擅权的局面,这是极端君主专制制度本身不可克服的矛盾的反映。太祖以降所有的皇帝都不能避免任用宦官。如果在君主精明强干时,还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遇到荒主童昏,不理政事,则极易造成中央政局的混乱。有明一代的宦寺之祸之所以惊人地突出,以致后期形成刘瑾、魏忠贤等阉宦严重的祸国殃民事件,完全是朱元璋极端的皇权专制制度造成的。黄宗羲曾说:“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90]又认为:“天子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丞相传贤,相补救,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矣。”[91]综观明史,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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