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二卿族集团的依附关系简析

二卿族集团的依附关系简析

时间:2024-01-09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先秦时期的宗族集团已经初步具备了宗派朋党的特点。宗族集团内部的政治关系主要由宗法制度所构成的血缘关系为纽带,宗子和宗族成员构成宗族内部的君臣关系。卿大夫集团中的卿与家臣关系,养主与养士之间的关系,这些从属关系为朋党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政治基础。虽然宗派同西周社会的血缘宗族集团不同,但不可否认,宗派与宗族集团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宗派渊源于宗族。

二卿族集团的依附关系简析

朋党作为一种政治派别,在它的内部必然有一种从属关系。这种从属关系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先秦时期的宗族集团已经初步具备了宗派朋党的特点。宗族集团内部的政治关系主要由宗法制度所构成的血缘关系为纽带,宗子和宗族成员构成宗族内部的君臣关系。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宗族内部的从属关系较为复杂,除了血缘关系仍在起作用外,还有其他各种依附关系。卿大夫集团中的卿与家臣关系,养主与养士之间的关系,这些从属关系为朋党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和政治基础。

1 “家臣不敢知国”

朋党的别称有很多,例如人们常可以把朋党称之为政治集团、摊子、圈子、山头、宗派、帮派、派别、派系、门户等等。在众多的别称中,最常见的是把朋党称作宗派。虽然宗派同西周社会的血缘宗族集团不同,但不可否认,宗派与宗族集团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宗派渊源于宗族。为了搞清宗派的由来以及朋党中党魁的地位,有必要对宗法制以及在宗法制度下出现的卿族集团进行剖析。

按照宗法制度的原则,小宗为大宗的臣属,他们对大宗君主必须无条件服从,其大宗又同样是更上一级领主的小宗,对其上级大宗也必须服从,这样层层服从自己的君主大宗,最后则服从作为天下大宗的周天子,从而构成了一个从上到下的金字塔型的统治序列,这就是宗法分封制君主专制形式。然而这种君主专制形式本身存在着一个不可克服的致命弱点,即按照这种原则所实行的分封,君主对臣属要封邦建国,即所谓的“胙之土而命之氏”,[57]臣属可以得到采邑或封土,建立自己的宗族政权,也就是“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58]当他们一旦受封之后,虽对大宗君主仍保持小宗地位,但回到自己的宗族中,却又成了本族的大宗宗子,成了那里至高无上的君主。这样一来,实际就意味着实行宗法分封的君主在分封出去的这块土地上,反倒不如他的臣下有权威,因为那些小宗宗族的成员并不臣属于他,而只臣属于他的臣,出现了“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状况。所以宗法分封制的忠君观念与后世不同,具有多元化的性质,大小各级领主各有等级主从关系,相关等级之间均可构成君臣关系,故具有广义性的特征。所谓“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59]就是明证。例如,春秋时代卿大夫虽然是诸侯的臣属,但对本宗族全体族人却拥有最大的权威,而卿大夫宗族的成员,也只把卿大夫当成是自己的主人,而效忠于他,除此以外,不臣服于任何人。

《左传》中记载了这样两件事。齐国之卿崔杼派家臣去杀齐庄公,当崔氏家臣准备下手时,齐庄公哀求饶命,面对一国之君的请求,崔氏家臣的回答是令人惊讶的,他说:“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队,遂弑之。”[60]可见,在崔氏家臣心目中,齐庄公仅是崔杼之君,而非我家臣之君,“不知有二命”,即认为自己除了听从主人崔杼之命外,不再听命于其他任何人,即使主人之君齐庄公也不例外。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崔杼家臣毫不犹豫地杀死了齐庄公。又如,晋国卿大夫栾盈为国君所逐而奔楚,当时晋君下令,凡追随栾氏者就要被处死。但栾氏家臣辛俞竟然不顾国君的禁令而坚决要跟随主人出走,结果被抓获。当晋君问他为何敢违抗国君的命令时,辛俞竟理直气壮地回答:

臣顺之也,岂敢犯之?执政曰,无从栾氏而从君,是明令必从君也,臣闻之曰: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无大援于晋国,世隶于栾氏,于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今执政曰:不从君者为大戮,臣敢忘其死而叛其君!以烦司寇。[61]

辛俞认为栾盈是他的主子,自己应当为其效忠,即使被杀,亦死而无憾。又如鲁国三桓专权,不把鲁君放在眼里。鲁昭公忍无可忍,发兵“攻季孙氏,孟孙、叔孙谋救之。叔孙之御者曰:‘我家臣也,安知公家?有季孙与无季孙与我孰利?皆曰:‘无季孙则无叔孙。’曰:‘然则救之。’于是撞西北隅而入,昭公遂败。是春秋时家臣之徇其主而忘公家已如此。”[62]这些事例,充分说明了在宗法分封制度下,所有的小宗内部成员服从效忠的对象,只是他们的族长,而不是诸侯国君,更不是周天子,即所谓“家臣不敢知国也”。[63]

卿大夫的宗族组织,当时称为“侧室”,它是一个经济、政治、军事合一的集团,在卿大夫的封土内,卿大夫就是君主。从宗法制度上讲,卿是一族的大宗;从政治上讲,是封土内的君主;从军事上讲,是宗族武装的统帅。正是这种宗法分封制度,导致了春秋时期卿大夫势力的急剧扩张,形成了卿族集团。卿族集团以宗主为首领,以宗族成员为核心,以家臣为羽翼,尽管我们不能把卿族集团完全看成是朋党集团,但至少它和秦汉以降的朋党、宗派极其相似,已初步具备了朋党的特征,或者说它是带有朋党性质的集团。当然卿族集团和帝制社会的朋党相比,也有若干差异,因为它基本上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春秋时期,卿族集团的实力不断扩张,已经严重地威胁到诸侯国君的地位。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内,征收赋税,训练军队。而在诸侯国中则往往出将入相,掌握了诸侯国家的政治和军事实权,把诸侯的君权踩在脚下,有的诸侯甚至变成了傀儡。当时一些比较强大的卿族集团,不断地向公室进行夺权斗争,诸侯国中已有人预感到政治权力就要由孱弱的公室让位于强大的私家,“政在私门”成了必然的趋势。以下考察一下卿族集团之间,以及卿族集团与公室之间是如何进行斗争的,以及这些斗争和朋党斗争的某些相似之处。

在鲁国有三桓专政,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三家大夫都是强宗大族,各自拥有大批的家臣和私人武装力量,他们还利用宗法关系控制了鲁国的军队。公元前562年,三桓“三分公室”,把公室军队改编成三军,由三家分别统辖,并把军队的全部成员(包括他们的父兄子弟)都变成了自己的臣属,这样鲁国国君的权力当然就被架空了。不仅如此,三桓还联合起来,形成实力更为雄厚的朋党势力。公元前517年,鲁昭公勾结旧贵族郈昭伯、臧昭伯,袭击季孙氏。结果被三桓联合起来击败,鲁昭公被迫出奔齐国。公元前468年,鲁哀公想借助越国力量来除去三桓,也被三桓逐出鲁国。到鲁悼公即位,“鲁如小侯,卑于三桓之家”。[64]

在晋国有许多卿族集团盘踞要津,基本上掌握了晋国的政权,他们丝毫不把晋君放在眼里。晋灵公时期,赵盾执政,权势显赫,其宗族中许多人担任了晋国的重要官职,成为一个强大的卿族集团。晋灵公对赵氏集团专权不满,但又不敢公开加以惩处。他两次派人谋刺赵盾,均未获成功。结果赵盾之堂弟赵穿率家臣家兵,“攻灵公于桃园”,[65]反将灵公杀死。由于晋国的旧势力比较强大,故在晋国新旧两大势力间也爆发了连绵不断的斗争,这和以后封建王朝内部的新旧党争极其相似。晋厉公时期,代表新势力的卿族集团郤昭子专权,郤氏一族就有五大夫三卿,“其富半公室,其家半三军”。[66]由于郤氏集团恃其强盛,骄横跋扈,又掠夺别的贵族集团的土地,遂引起了代表旧势力的卿大夫的不满,他们联合起来,击灭了郤氏。公元前550年,范氏、韩氏、中行氏、赵氏、知氏等新兴势力联合起来,攻打当权的旧贵族栾氏,结果栾氏大败,其党羽几乎全被诛杀,从此晋国的新势力就完全占了上风,以后和栾氏同党的祁氏和羊舌氏也相继被消灭。旧贵族凋零殆尽,这样晋国只剩下韩氏、魏氏、赵氏、范氏、知氏、中行氏六家最大的宗族集团,就是所谓的“六卿”。六大卿族集团再互相兼并,最后还剩下韩、赵、魏三大集团。公元前403年,赵、韩、魏三家瓜分了晋国。

在齐国,新旧两大集团的斗争也极为激烈。田氏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把齐国的十余支旧贵族集团——国、高、栾、鲍、崔、庆、晏等宗族以及有势力的公族一网打尽,吞并了他们的土地,大大扩充了自己的地盘。这样田氏取代姜氏做齐国的君主,也是势所必然了。郑国在郑公统治时,曾用子阳为相,子阳趁机结朋聚党,扩大朋党势力,郑公害怕“子阳之党”强大后,自己的君位难保,于是就和公孙申等人联合起来,发动突然袭击,将子阳杀死。子阳虽死,但由子阳宗族成员和其家臣组成的“子阳之党”起来反抗,经过反复斗争,至公元前396年,郑公被杀,“子阳之党”取得了完全的胜利。[67]

无论是鲁国的三桓,晋国的六卿,以及齐国的田氏,郑国的“子阳之党”,都是仗着庞大的宗族、家臣力量来操纵政权的。他们名义上是诸侯国君的臣属,实际上早就成为一支独立的帮派势力,是国中之国的“君”。赵氏名义上是晋国的卿,但“实专晋权、奉邑侔于诸侯”,[68]赵氏手下的人皆自称为臣,和赵氏宗子是君臣关系,即使赵襄子被知氏、韩氏、魏氏三家军队包围在晋阳城中,“岁余,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情况危急万分,但家臣高共仍不敢失人臣之礼,对襄子毕恭毕敬。故赵襄子在灭知氏之后,对家臣论功行赏,以高共为最。其理由是“方晋阳急,群臣皆懈,唯共不敢失人臣礼,是以先之”。[69]

家臣不仅对主子唯命是从,而且还对主人忠心耿耿,其中有不少人甘愿为自己的主子赴汤蹈火。春秋时,赵氏卿族集团的家臣对主人尽忠的事迹最为典型。由于赵氏集团长期把持晋国国柄,遂为其他宗族集团所不满,大夫屠岸贾和郤氏、栾氏集团联合起来,对付赵氏集团,结果灭了赵氏全族,但斩草并未除根,赵氏遗孤就是依靠家臣才得以幸存。程婴、公孙杵臼不惜舍命来保护和养育赵氏孤儿,赵氏集团后来又能重新振兴并消灭屠岸贾集团,家臣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为了使赵氏集团的实力得以扩大,家臣董安于、尹铎等人苦心经营治理晋阳,使晋阳地区成了赵氏集团的根据地、大本营。当赵襄子被知氏围困在晋阳城中,危急万分之时,又是家臣张孟谈临危受命,冒死出城游说策反魏、韩两家,结果使赵氏反败为胜,一举消灭了赵氏的死敌知氏。

可见,春秋时期的卿大夫和家臣结成了十分牢固的君臣关系,卿大夫正是依靠家臣的力量才得以长期控制诸侯国的政权,一旦时机成熟,化家为国,自称诸侯,家臣也就成了国臣。(www.daowen.com)

2 “士为知己者死”

到了战国时期,由于新兴的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权,西周社会的分封制和家臣制逐渐衰落。但在当时又出现一种不同于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新的人身依附关系,这就是封君贵族同养士之间的关系。养士之风起于春秋,至战国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上自诸侯、达官贵族,下至有一定身份的人,都争相养士。所养之士又称门客、宾客、门人、食客等。养士数目不等,动辄成百上千。战国时,有名的四公子孟尝君、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是其荦荦大者,每人养士数千人。秦国吕不韦养士也多达三千人,宦官嫪毐也养有宾客一千多人。《韩非子·八奸》云:“为人臣者求诸侯之辩士,养国中之能说者,使之以语其私……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以彰其威。”可见封君贵族通过豢养大批士人形成了一个拥有相当实力的帮派集团。

养主与养士之间如同君臣,养士通常称主子为君,而自称为臣。孟尝君的门客冯奉命到封邑收取债息,回来后就对孟尝君说:“臣窃矫君命,以责(债)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乃臣所以为君市义也。”[70]

养士是壮大养主势力的重要条件,养士之多少,与养主势力大小成正比。士中勇武者,可以作为养主私人武装的骨干力量,而文士则成为主人的智囊集团。养士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其中有舌辩之士,有勇士,有谋士,以及各种具有一技之长,包括鸡鸣狗盗者在内的士。士人结合在一起,其能量往往不可忽视。像孟尝君、信陵君养士数千就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正如景鲤所说:“孟尝君之所以重于天下者,以能得天下之士而有齐权也。”[71]士人对养主具有极大的依附性,他们的衣食住行、生活起居都得依靠养主。士人既然为主人所豢养,当然就义不容辞地为主子效劳。孟尝君西游秦国,被秦王作为人质扣留起来,幸亏其门客中有鸡鸣狗盗之徒,才帮助主人逃出咸阳,脱离虎口。孟尝君因得罪了齐王,被免去相职,驱逐到薛地。凄凄惶惶似丧家之犬,正在他一筹莫展之时,门客冯游说秦齐两国君主,结果齐王“召孟尝君而复其相位,而与其故邑之地,又益以千户。”[72]冯设巧计使齐王恢复了孟尝君的职务。再如信陵君之所以能窃符救赵,大破秦军,也是得力于手下的门客侯嬴、朱亥等人。平原君门客毛遂自荐更是尽人皆知的故事。吕不韦则驱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纪,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秋》”。[73]可见门客多成为主人的心腹,有的充任使者,结交四方,有的充任密探、间谍搜集各种情报信息,从事各种秘密活动;有的则代替主人著书立说。主人对养士握有支配权,甚至生杀权。如信陵君救赵后,十年不归魏,秦趁机发兵猛攻魏国,魏支撑不住,大梁危在旦夕,魏王数次派使者请信陵君回国效力,信陵君负气不归,并向门客下令:“‘有敢为魏王通使者,死’,宾客皆背魏之赵,莫敢劝公子归。”[74]再如范雎本是魏国丞相魏齐的门客,因魏齐怀疑其私通敌国,遂用严刑处罚,“使舍人笞击(范)雎,折胁摺齿。雎详死,即卷以箦,置厕中。宾客饮者醉,更溺雎”。[75]几乎将范雎置于死地。

养主和养士之间能形成如此强烈的依附关系,主要是忠君意识在起作用。西周、春秋时代,尊祖敬宗思想是贵族的主要统治思想,周王和诸侯等贵族用尊祖敬宗的观念作为加强宗法制度的凝聚力,以巩固政治上的上下统属关系。但是,春秋时期一部分士和他们主人卿大夫之间既然不存在直接的宗法关系,也就不能再用尊祖敬宗思想来维系他们之间的统属纽带,因此,为了巩固他们政治上的从属关系,忠君思想开始产生了。忠君思想促使士人世代忠于自己的职守,忠于自己的君主,永远依附于自己的主人。

忠君思想最先萌发于春秋时期非宗法系统的士阶层,以及一些异姓或同姓不同宗的大夫中。原繁说:“臣无二心,天之制也。”[76]孔子云:“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77]荀子曰:“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78]申不害言:“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事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79]韩非子提出:“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80]这就把忠君的伦理道德正式提出来了。

战国时期养主和养士结成非宗法性的帮派组织,要维系上下的隶属关系,当然要依靠忠君思想。当忠君意识大力提倡后,不仅诸侯国君要求臣下对他尽忠,实际上每一层次的养主都可以用忠的意识来灌输培养自己所豢养的士,从而建立自己的帮派势力。战国时期,士具有一种极大的投机性,谁能以利禄相诱,以权势相缚,就效忠于谁,就为谁尽犬马之劳,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就是忠君观念的一种表现。这种士的依附性使他们摆脱不了被豢养的地位。封君贵族把他们当成巩固自己地位、扩张帮派势力的资本,士就成了养主的工具,他们“忠顺不失,以事其上”,或是良弓,或是走狗,或是鹰犬。

司马迁所撰《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形象地描绘了一批充当刺客的士的非常之举。专诸、豫让、聂政、田光、荆轲、高渐离等所谓的“慷慨悲歌之士”,他们的事迹之所以能“名垂后世”,就是因为这些人能舍命报答知己。其实,这些刺客所效忠的对象,并非是国君,而是封君养主。封君养主为何能使那些身怀绝技、武艺高强之士甘愿为他们粉身碎骨而在所不惜呢?说穿了,无非是养主们以利禄官爵作为诱饵。吴国的公子光对专诸说:“光之身,子之身也。”允诺专诸如将吴王僚刺死,就封其子为上卿,其家族就可世代富贵,长享荣华。又如晋国的智伯以“国士”的规格对待豫让,对其恩宠备至。及智伯被害,豫让因受其知遇之恩,故漆身吞炭,立志为智伯复仇,以死相报。严仲子以黄金百镒为市井之徒聂政之母祝寿,故聂政杀身毁容,为其刺杀韩相侠累。燕太子丹“尊荆卿为上卿,舍上舍”,并“日造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81]《史记·刺客列传》《索隐》又载:“荆轲与太子游东宫池,轲拾瓦投蛙,太子捧金丸进之。又共乘千里马,轲曰:千里马肝美,即杀马进肝。太子与樊将军置酒于华阳台,出美人能鼓琴,轲曰:好手也,断以玉盘盛之。”可见,除了天上的日月星辰之外,只要人世间所有的,太子丹几乎都能奉献给荆轲,以满足其欲望。荆轲这才奋不顾身,行刺秦王。可见这些养主就是以各种手段来笼络人心,网罗死士,以达到其个人目的。

养士一旦与养主结成君臣关系,就绝不能怀有二心,图谋不轨,否则将为世人所诟病,所不齿。如豫让漆身吞炭,行乞于市,其友看到豫让自残其身的惨状,不觉泪下,他对豫让说:

以子之才。委质而臣事襄子,襄子必近幸子。近幸子,乃为所欲,顾不易邪?何乃残身苦形,欲以求报襄子,不亦难乎!”豫让曰:“既已委质臣事人,而求杀之,是怀二心以事其君也。且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也。[82]

养主依靠大批士人作为死党,形成强大的宗派势力,这对国君来说,无疑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孟尝君养士三千,还“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83]从此孟尝君掌握了齐国的大权,他不仅被封为薛公,还当上了相国。齐湣王时,孟尝君专权,弄得“闻齐之有田文(即孟尝君),不闻其有王也”。[84]他甚至“上则得专主,下则得专国……诈臣乱之朝,贪吏乱之官”。[85]公元前294年,在孟尝君的指使下,就发生了贵族田甲用暴力劫王的事件。由于叛乱失败,孟尝君被迫出奔到薛,旋即到魏,在魏昭王那里担任相国。由于田文豢养了一大批士人,所以仍旧能在魏国执掌大权。荀况曾把齐的孟尝君和赵的奉阳君都列为“篡臣”,认为他们是“朋党比周,以惑主图私为务,是篡臣者也”。荀子认为凡君主“用篡臣者危”。[86]再如魏国的信陵君,由于他拥有一支庞大的门客力量,对国君也形成一定的威胁,故不断招致魏王的猜忌,魏王虽知其有才智,但始终不敢重用他。《史记》这样记载说:“当是时,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公子与魏王博,而北境传举烽,言赵寇至,且入界;魏王释博,欲召大臣谋。公子止王曰:‘赵王田猎耳,非为寇也。’……魏王大惊曰:‘公子何以知之?’公子曰:‘臣之客有能探得赵王阴事者,赵王所为,客辄以报臣,臣以此知之。’是后,魏王畏公子之贤能,不敢任公子以国政。”[87]总之,那些高居王位的君主对卿相大臣拥有大批的门客、食客,结成帮派集团是惶惶不安的。其实也无怪乎君主的猜忌多疑,大臣拥有如此众多的党羽死士为其效力,又怎么能保证他们不因此怀着篡权夺位的野心呢?事实上,贵族倾财养士绝不是为了装潢门面,而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力。正如《史记·春申君列传》所云:“春申君既相楚,是时齐有孟尝君,赵有平原君,魏有信陵君,方争下士,招致宾客,以相倾夺,辅国持权。”可见,卿相大夫养客和“辅国持权”,甚至阴谋篡夺王位有着紧密的联系。

由于卿相大臣拥有大批门客,诸侯国君对其当然严加防范。秦王甚至发出这样的惊叹:“寡人闻之,万乘之君,得罪一士,社稷其危。”[88]虽然这也许有点言过其实,但秦国对实力雄厚的帮派集团及其首脑人物的处置,确实是十分谨慎的。例如,秦王政在剪除嫪毐集团后,就不敢立即诛杀吕不韦,而只是将其迁徙至蜀。余英时先生认为:“秦王因吕氏宾客辩士势力太盛,竟不敢贸然诛不韦。”[89]这个看法是很有见地的,以秦王政之残暴,杀伐之果断,绝不会对权臣吕不韦发慈悲之心。吕不韦死后,其宾客数千人又将其尸首窃葬于洛阳芒山,可见吕氏门客为了尽忠于吕不韦,连秦王的禁令都不放在眼里。事后,秦王政亦不加追查,害怕对吕氏门客处置过严,就会激起事变。秦王政不仅对吕氏集团较为宽大,甚至对犯有叛逆大罪的嫪毐集团也未斩尽杀绝。秦王政十二年还“复嫪毐舍人迁蜀者”。[90]

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之后,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当然不能容忍贵族大臣蓄养大批士人,明目张胆地结成帮派朋党势力和皇权抗衡。随着秦汉大一统帝国的建立,养士制度便逐渐被废除。20世纪出土的《云梦秦简》中有“游士律”,这条史料使我们知道在秦统一的前夕,秦国不仅对外来的游士严加控制,而且也严禁本国的士人外游,充当别国的养士。商鞅制定的“禁游宦之民”[91]的法令完全得到了落实。汉初采用了部分的“封建”制,游士曾一度恢复了他们昔日的威风,诸侯王又豢养了一批士人,但在“吴楚七国之乱”失败及汉武帝下“推恩令”削藩以后,养士制度终于与诸侯王尾大不掉的局面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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