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湖北石首法院司法警察杨骏事迹:保障正义向人民传达

湖北石首法院司法警察杨骏事迹:保障正义向人民传达

时间:2023-12-0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杨骏,男,1968年10月生,汉族,本科,现任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一场爆炸事件,就这样被临危不惧的杨骏化解了。还有一次,正在庭审时,情绪激动的被害人亲属拔出暗藏的匕首直刺被告人,被眼疾手快的杨骏一把将匕首夺下,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次,河北行唐县法院来石首市执行张某拖欠货款案。还有一次,杨骏带领法警依法扣押了一个单位的小轿车。

湖北石首法院司法警察杨骏事迹:保障正义向人民传达

杨骏,男,1968年10月生,汉族,本科,现任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199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8年被评为市优秀政法干警、十面红旗,1996年、1998年、2000年被评为全市政法战线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职称评定为优秀,多次被本院评为“十佳庭、队长”,先进工作者。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杨骏的领导下,其所在的司法警察大队荣立中院集体三等功一次,还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授予全省、全市法院警察工作“达标先进单位”光荣称号……杨骏获得的这众多的荣誉,是上级党委对他的殚精竭虑和赤胆忠心给予的崇高的奖赏,是各级人民法院对他的廉洁奉公和忠于职守给予的肯定和褒扬,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他的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给予的鼓励和鞭策!

胆大心细临危不惧千钧一发解危难

人民法院处理的许多案件往往带有一些不稳定因素,有的甚至潜在一定的危险性,说他是刀光剑影、杀机暗藏,并非言过其实。每逢危急时刻,杨骏总是临危不惧冲锋在前,化解了一个个危机和凶险。

一天,湖南的钟某来到法院。只见他右手手腕上缠绕着一根绳索,绳索连着身背的挎包,情绪十分激动。见状,杨骏一眼就判断出挎包里是炸药!在与钟某巧妙地周旋中,杨骏得知:钟某对法院一起案件的处理结果不满,便携带自制的炸药包在被执行人曹某家附近窥测了一夜,准备与被执行人同归于尽,因被执行人整夜未归才未得逞,这才找到法院讨说法。来者不善,善者不来!一瞬间,空气都仿佛凝固了。胆大心细的杨骏,一边与其继续周旋,一边急速思索对策,趁着钟某稍有松懈、手腕上的绳索刚一松开时,说时迟、那时快,杨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夺下炸药包。打开一看,三支雷管和几公斤火药!一场爆炸事件,就这样被临危不惧的杨骏化解了。

还有一次,杨骏带领两名法警在协助执行庭前往扬州执行严某欠款一案时,严某倚仗自己在扬州势力庞大,扬言:“要放石首法院干警的血”,“劝”他们“打道回府”。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威胁和恐吓,杨骏毫不畏惧,他们在反复宣讲法律无效后,依法断然采取措施:强行扣押严某的小轿车,对其执行拘留15天,终于迫使严某给付了24万元现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还有一次,正在庭审时,情绪激动的被害人亲属拔出暗藏的匕首直刺被告人,被眼疾手快的杨骏一把将匕首夺下,避免了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

发生在杨骏身上类似的事,真是举不胜举。近几年来,杨骏和他领导的法警大队值庭700余次,押解人犯1573次,协助中院执行死刑、刑场警戒28次,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670人次,处理突发事件58起,从未发生意外事件,为保卫机关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www.daowen.com)

刚正不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扬警威

由于法警工作的特殊性,总有人利用一切机会拉拢和腐蚀他们,也的确有少数人经不住考验而拜倒在票子、裙子杯子和桌子底下。杨骏的刚正不阿、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司法系统是出了名的。

一次,河北行唐县法院来石首市执行张某拖欠货款案。杨骏带领河北的执行人员赶到张某住地,发现张某闻讯而逃。在一家打字店,张某被寻踪追来的杨骏堵住,急忙掏出一沓钱说:“我们都是石首人,山不转路转,请你高抬贵手!”遭到杨骏义正辞严的拒绝。事后,河北行唐县法院的干警十分感动,要请杨骏喝酒,也被婉言谢绝了。

法警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和亲情友情。杨骏的父亲是当地一家设计院的干部。巧就巧在该设计院有一经济案件要执行。设计院领导请杨骏的父亲出面说情,要求只执行部分,并拿了5000元作为“执行活动费”,请他父亲转交给他。杨骏晓之以理,硬是“公事公办”。为此,父亲半年都不理睬儿子。

还有一次,杨骏带领法警依法扣押了一个单位的小轿车。该单位的领导在法警大队办公室大吵大闹,还口出狂言要让杨骏“下岗”。杨骏不畏权势,冷静地向当事人作了耐心细致的司法宣传,最终拍卖了该单位的小轿车,抵偿了拖欠已久的债务

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几年来,仅是同事们知道的,杨骏在执行中拒收礼物、现金折款5万多元,拒绝说情、吃请不行其数,维护了人民警察应有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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