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行动不朽,河南三门峡:法警支队长王永超事迹

行动不朽,河南三门峡:法警支队长王永超事迹

时间:2023-12-0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王永超,男,48岁,汉族,大专,现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1998年以来连续四年先进工作者。王永超用自己辛勤的汗水,为三门峡市法警支队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在他的带领下,法警支队圆满完成了三次大的执行死刑行动,打出了法院的威风,打出了法警的水平。

行动不朽,河南三门峡:法警支队长王永超事迹

王永超,男,48岁,汉族,大专,现任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1998年以来连续四年先进工作者。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近年来,身为法警支队支队长的王永超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奋力拼搏,尽职尽责,在中院党组及省院总队的正确领导下,带领法警支队全体干警以严格执法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服务审判、维护法律尊严、机关保卫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以来,支队各项工作成绩一年一个新台阶,先后被授予“青年文明号”及“青年文明号标兵”单位:1999年荣立集体三等功;1998年、1999年、200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警队和先进单位;2000年、2001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1年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单位。王永超用自己辛勤的汗水,为三门峡市法警支队的发展壮大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王永超政治坚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他重视支队的政治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全队同志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风貌。(www.daowen.com)

工作方面,他与支队一班人紧紧抓住“理思路,聚人心,造环境,树形象”作文章,提出了“政治合格,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建队原则。一是狠抓业务技能训练和文明执法教育,训练中他亲自讲课,亲自示范,和大家一起摸爬滚打。他在支队开展“五爱”、“四有”、“三德”教育,制定了司法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依法执勤,文明办案,较好地树立了法院的窗口形象;二是强化职能作用,服务审判工作。两年来,支队执行押解被告2097人次,值庭4438人次,执行拘留98次180人,参与强制执行3770人次,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做到了令行禁止、沉着果断;三是首开我市法院法警执行死刑先例。我市法院历来执行死刑由武警执行,2001年4月初,党组决定由法警执行死刑,王永超克服人员少、装备差、武器缺等困难,想方设法采取调、借、购、制作等方法,弥补不足,建立了法警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配的军事化管理体制。每次执行,他总是亲临第一线,组织、指挥、协调,有时亲自担任射手。在他的带领下,法警支队圆满完成了三次大的执行死刑行动,打出了法院的威风,打出了法警的水平。

个人作风建设方面,王永超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影响身边人,处处以身作则。“严打”以来,他与年轻干警一道,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几乎没有一个节假日。2000年5月,他八十岁的老母病危,正值执行会战,他没能见上母亲最后一面;2001年6月,他的胳膊因伤作了手术,他只休息了5天就吊着胳膊上班。无论在训练场还是在执行现场,他均亲临最前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不朽的警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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