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女,33岁,汉族,大学本科,现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1996年度、2000年度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2000年度、2001年度分别荣立个人三等功;2000年荣获烟台市政府嘉奖;2002年获烟台市委政法委、烟台市妇联授予的“巾帼卫士标兵”称号。
杨芳自1995年2月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至今,在司法警察平凡而又艰苦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其主要事迹如下:
英勇善战
我国刑法对打击严重犯罪分子的最严厉刑罚就是对罪犯执行死刑。然而,刑场如战场,能够执枪上阵的,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般是膀大腰圆的硬汉,女警好像就不该上刑场。自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年接管执行死刑任务后,杨芳在全市女警中,率先打响了第一枪,带头打破了传统观念。在三年的时间内,她九次在执行处决任务中担当射手重任,而且每次执行任务都主动要求上阵,其警容威武严整,在刑场上动作干脆利落,每次都做到了首发毙命,令政法系统的广大干警赞叹不已。
自古以来,民间传言“谁执刑,谁折寿”等迷信话语很多,但她从来就不信邪,她说:“我是唯物主义者,自1987年入警的第一天起,就立誓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而奋斗,即使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一个已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的人,还有什么能使她害怕呢?!杨芳正是凭着这种坚毅无畏的精神,凭着过硬的业务技能和坚强的心理素质,才使她圆满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执行死刑任务。不仅如此,她还独立担任刑场指挥员,成为独当一面的执刑能手。
百炼成金
杨芳1987年以优异的成绩、高尚的品德和优秀的身体条件考入中国警界的最高学府——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从而开始了她预备警官的基础生涯。在校时,除了完成警察应掌握的各门专业文化课外,还进行了射击、擒敌技能等专业训练,练就了一身硬功夫。1991年刚毕业就从事基层公安侦查员工作,使杨芳的心理素质和对敌斗争经验不断丰富。1992年10月,为解决两地分居,杨芳经过考试选拔,成为烟台日报的一名新闻记者,仗义执言的三年记者工作,她多次赢得有关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扬。但她执著的心中,仍一直追寻着警察职业的神圣。因此,当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她得知需要一名女法警时,杨芳全身心地投身到这个光荣的事业里。
如愿成为一名司法警察后,为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杨芳参加了多次封闭式业务技能强化训练,她发扬“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每天在训练场上,摸爬滚打十多个小时,脸上的皮肤晒脱了一层又一层,身体在对练中伤的青一块紫一块,每次考核均取得了优异成绩。汇报表演时,每次都以优良的精神风貌、英武矫健的步伐和娴熟规范的专业技术动作,赢得前来检阅的各级领导们的夸奖。
2000年接管执行死刑任务前夕,她主动请缨,参加了市中院组织的首次执行死刑培训和现场观摩。刑场上喷涌的血和死囚的面目,确实让许多身临其境的人吃不下饭,晚上噩梦不断。但是强烈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使她很快克服了所有畏惧,积极要求履行这项重要、艰难而又神圣的职责。
无私奉献(www.daowen.com)
杨芳在工作中拼搏进取,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展示法警高素质,为法院争光、为法警争光的机会。
杨芳在执行提押犯人、值庭、看管刑事被告人时,高度警惕,严密注视犯人动态,防止犯人脱逃、自杀、自伤、行凶、串供等事故的发生,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独立执行任务,她都做到了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确保了安全。她曾独立押解身高1.90米、体态健壮的重刑男犯;靠勇猛机智多次平息了犯人家属闹庭事件。有一次,一女犯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亲属与受害者亲属分别组织了数百人来听判,犯人亲属对所定罪名有意见,受害者亲属对没有判其死刑有意见,双方亲属在宣判后,一哄而上,而犯人借机奋力向其亲友扑去。就在这时,杨芳死死抓住犯人,拉到自己的身边,用身体挡住涌来的人墙,一边大声做亲属的思想工作:“这是一审判决,你们不服,可以上诉,现在你们马上退庭,否则,谁要妨碍我执行公务,就要拘留谁。”她边做工作边快速将犯人带离了审判庭,从羁押通道迅速押上囚车,安全地押回了看守所。杨芳严密注视着犯人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个眼神,多次查出并收缴犯人身上携带的、意欲传给亲属的串供信等。7年来,杨芳参与刑事值庭300余场次,参与押解人犯1000余人次,从未出现任何差错和失误。
杨芳每次值庭,都以高水准的警姿警貌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评价。她说:“这事关系着法院干警的形象。天安门前的国旗卫士以一丝不苟的作风和标准的动作站出了军威、国威,我们法警也应该以自己无懈可击的姿态站出我们法院的警威、院威。”因而,由她参加值的庭,就成了旁听群众眼里的一道亮点……
杨芳在履行参与强制执行、处理突发性事件、值勤等重要职责时,每次执行任务表现得都很出色,特别是近三年来,她出警达500余人次,屡屡博得用警单位的好评。市里有关领导来院检查工作,称赞说:“这名女法警素质很高。”杨芳在实施拘留、处理突发性事件等工作中也是“高手”,总能使盛怒之下的当事人服贴地听从命令,因此,她多次化险为夷,成功地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不论是拘留几位大公司经理还是拘留暴跳如雷的违法当事人,她完成得都很圆满。在参与强制执行时,她的凛然正气和无私无畏震慑了一些胆大妄为的人。
文武双全
杨芳擅长运用知识和智慧的优势达到出奇制胜的工作效果。她平日善于总结和积累工作经验,利用恩威并举、情法并重的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同时,还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她先后通过了计算机等级考试、法官资格证书等考试,又开始了法律研究生课程的自学。她谙熟犯罪心理学和有关法律知识,因此当她遇到女死刑犯收到死刑判决惊惧地大哭大叫;遇到男死刑犯扬言临死要拉个垫背的时,她就通过给他们擦脸、吃东西等办法先转移其对死亡的注意力,然后趁势以案释法,使其明白其罪大恶极,对其执行死刑是罪有应得,再接着打消其对死亡的恐惧,使其好好配合,同时,给他们鼓励,告诉他们,应该“勇敢些”,不要临终还让别人耻笑。经过杨芳的“人道疗法”和“思想疗法”,死刑犯行刑时都很平静,自然地等待死亡的降临,正确地面对法律对他们最严厉的惩罚。
杨芳在履行法警职责的同时,还兼任法警支队内勤工作,每年完成大量的公文、统计报表等工作,因为快捷和优质高效经常受到有关部门的表扬。在繁重的法警和内勤工作之余,充分发挥新闻工作者的特长,笔耕不辍,她勤于思考,刻苦钻研,挤出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撰写了很多反映法制、法警和法院方面的案例、简报和新闻稿件,近年来,被中央、省、市级各有关单位和新闻部门采用和发表的各类文章达80余篇,有的长达近万字。为弘扬警威,推动法警和法院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倾情爱民
杨芳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爱人民”的新涵义。她把对犯罪分子的恨和对人民群众的爱完美地结合了起来。三年来,杨芳把上级部门因其贡献突出而奖励她的3000多元钱,先后多次全部捐给了社会公益事业,她默默地把温暖和爱送到了烟台孤残儿童乐园,直到日前才被记者偶然发现,人们从报纸上获悉此事后,无不对杨芳的高尚情怀肃然起敬,每逢党的生日,她都要精心准备节目,抒发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2001年,她积极同社区群众一起隆重庆祝党的八十周年,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同时还捐出了200元钱。社区群众给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她对群众满腔热情,其家附近有一个农村老大爷刚搬来时生活有困难,她给老人送去大米、挂面;遇到风雪天进城卖白菜的农民,她会赶紧热上鸡蛋、馒头和开水送到他们手上;看到法官忙不过来,她就主动帮助打印一些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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