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海堂,男,52岁,汉族,大专,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1997~2001年连续五年荣立个人三等功;1997年被评为区劳动模范;1998年被大连市中级法院授予“优秀法官”称号;1999年被大连市政法委授予“优秀法官”称号。
魏海堂1982年从军队转业分配到法院工作,1998年担任法警大队长。转业20年来,他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忘我无私地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法院的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主要事迹如下:
一是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自1998年任法警队大队长以来,他既抓法警大队的工作,又抓全院车辆管理,还兼司法工作;在兼职工作较多,出车频繁的情况下,不叫苦,不喊累,千方百计完成工作任务。自任法警以来执行押解任务4000余次,无一差错,每次均圆满完成任务。他驾车安全行驶60万公里无事故。
二是见义勇为,关键时刻冲上去。一次他外出办事,途经市区市场门口处,遇见数人持械斗殴,情形非常危急。他不顾一切地冲过人群,从斗殴人手上夺下尖刀,并且高声喊道:“我是警察!”迅速平息一起持刀斗殴事件。2001年夏天的一个夜晚,他听到有人喊救命!便从屋里冲出去,同公安干警一起围追堵截2个抢劫犯。他带头跳进漆黑的城区中心河下水道里去追击歹徒,受到公安干警和群众的称赞。他们事业心责任感非常强,工作尽职尽责,一心扑在工作上。他岳父母都是离休干部,且年事已高,经常住院需要人照顾,但他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去护理、照顾,从未耽误工作。
三是夯实基础,抓好队伍建设。他摸索了一套“一管、二抓、三训、四会”的管理方法。针对法警队人员成分新的实际,着重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上下工夫。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干警,坚持业务培训,使4名新法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显著提高。在完成执庭任务外,每年还协助各个庭执行任务200余次,先后制定了10余项规章制度,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绩。(www.daowen.com)
四是勤俭持家,坚持数年。他以雷锋为榜样,长年坚持收集废旧物品,从1987年至今,拣各类废旧物品价值2000余元钱,用于法警大队建设上,同志们称他是“破烂王”。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几年来,向困难群众捐款2000余元,捐物130余件,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受到称赞。
五是讲正气,廉洁自律,不畏关系,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多年来,他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腐蚀。严格遵守党纪条规,自觉维护法院威信。2001年10月,黑龙江省鸡西市一煤炭经营者来旅顺催要一客户购煤款,通过关系找到了魏海堂,曾先后两次将1500元钱给魏海堂,让魏海堂活动打点用,均被魏海堂坚决拒绝。他自觉抵制“关系案”、“人情案”和拒吃请的行为,令当事人非常感动。魏海堂能够经常审视和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了勤政廉政的法官形象。
魏海堂不计名利,不讲待遇,甘愿奉献。他车辆驾驶技术娴熟,善于管理,他先后陪同8位办公室主任抓车辆管理工作,他工作到位不越位,自觉遵守车辆管理规定,大家称他“一本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