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王继光主要事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王继光主要事迹

时间:2023-12-0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王继光,男,1962年11月生,汉族,大专,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王继光担任内蒙古巴盟中级法院法警18年来,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始终把“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当作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他能吃苦,助人为乐,不讲得失。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获得各种奖励。王继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在日常工作中,王继光坚持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以院为家,关心集体是该同志的又一特点。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王继光主要事迹

王继光,男,1962年11月生,汉族,大专,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司法警察。1996~2000年连续四次被巴盟中级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2001年先后三次被巴盟直属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被巴盟盟委、行署评为“学雷锋积极分子”;200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王继光担任内蒙古巴盟中级法院法警18年来,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始终把“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当作自己人生最大的追求,他能吃苦,助人为乐,不讲得失。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获得各种奖励。

王继光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他注重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主观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老党员”,他严于律己,各项工作干在前,处处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多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

每次庭审,他都坚持带头值庭、提押、看守犯人、传唤证人等,并坚持做到一丝不苟、万无一失。在协助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他不畏艰辛,知难而进,常年累月,顶风冒雨,奔波在执行工作的第一线,他直接参与的执结案件数居全队之首,被同志称为“干工作不要命的人”。他十分爱惜自己的岗位,工作不挑不拣。十几年来,他先后值庭215次,押解人犯128次,送达法律文书2600余份,协助执行196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www.daowen.com)

在日常工作中,王继光坚持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多年来,无论是当事人多少,他都能热情接待每一位来院人员,即使是一些老上访户和缠诉人员他都认真的去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耐心细致的给以解释、规劝,从没发生过一起当事人投诉事件。

以院为家,关心集体是该同志的又一特点。他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视法院为家,发扬雷锋精神,关心爱护集体财产。他会木工、电工、维修等技术,单位的办公桌、门窗、玻璃、电灯等物品年久失修,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于是他利用双休日或平时晚下班,搞修理、维护,先后为单位修理桌椅216次,更换门锁、抽屉锁114把,修理开关等109次,更换窗纱69片,安装办公楼门窗207平方米,维护音箱设备18次,修理厕所水箱39次,为单位节约资金两万余元。18年来,在学雷锋的道路上做了大量的好事,大家称他为“活雷锋”,民主测评满意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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