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广亮,男,1969年1月生,汉族,大专,现任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1991年曾荣获县级、市级“新长征突击手”称号;1997年被评为县法院先进工作者;2001年被评为区法院先进工作者,并被评为宝坻区劳动模范。
尹广亮从事法警工作12年来,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多次受到上级和本院的表彰和嘉奖。其主要事迹有:
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
多年来,尹广亮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求实创新、大胆开拓,自觉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开展“三讲”教育和“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以来,他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的有关文件,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使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了对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决心和信念,工作也更加积极勤恳。同时,该同志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苦练本职技能,提高业务水平。他积极参加法律业大和自学考试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法律大专学历并正在积极进修法律本科。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敢果断,争创一流
尹广亮非常热爱法警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他不计较个人利益,勤勤恳恳,甘于奉献,战酷暑于斗室之中,冒严寒于千里之外,一干就是12个春秋,为宝坻法院的法警工作争创一流做出了突出贡献。
2001年4月,党中央号召在全国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随着斗争的深入开展,大量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面对日益繁重的提押人犯、值庭、看管任务,警力出现严重不足,尹广亮吃苦在前,勇挑重担。2001年7月20日,在审理周金合等五被告人绑架案时,室外温度高达37度。候审室既没电扇空调,又通风不畅,室内温度高达40多度,他在患感冒的情况下放弃了在有空调的审判大厅值庭,担负起候审室看押工作,直至庭审顺利完成。为了确保“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进一步震慑犯罪,鼓舞群众,他积极参加本院及市院召开的宣判大会十场次,并两次赴津参加死刑犯的枪毙执行工作,承受了新的考验。
法警还担负着协助业务庭强制执行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2001年8月17日,在宁河县的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抄起菜刀向执行干警行凶,并鼓动当地人围困执法干警,他第一个冲上前去,迅速将其制服并控制住执行现场局势,避免了事态的扩大和流血事件的发生,使此案顺利执结债务款8万元。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使法院判决得以真正执行,尹广亮曾经远赴山东,埋伏8个小时终于擒获逃债人,执行债款27万元。(www.daowen.com)
尹广亮凭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凭着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满腔激情,安于本职,甘于奉献,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12年来,共牺牲节假日350余天,加班加点900余个小时。提押、看管人犯1389人次,无一逃跑、自伤、串供现象发生。协助业务庭强制执行478次,执行标的总金额达960万元,处理突发事件86次,均圆满完成任务。
积极协助队长做好管理工作
自尹广亮担任副队长以来,协助队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制定了《法警大队加强纪律制度管理规定》、《法警大队岗位目标及考核办法》及《法警押解、看管、值庭工作细则》,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法警值班制度》和《宝坻法院保安管理制度》。总结罚金刑执行工作经验,制定了《罚金执行工作条例》。逐步实现了由过去的“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
清正廉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法警
在日常工作中,他能够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市区委和本院关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贪不占,不吃请受礼,不搞关系案、人情案。在值庭和看管的过程中,经常有被告人家属塞给他香烟等礼物,要求“通融通融”,都被他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并对他们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法制教育,使被告人家属心服口服。
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为他们解释法律问题,指出解决问题途径和办法,指引开庭地点。对老弱病残的当事人,更是尽自己所能关怀备至。给被接待过的当事人留下良好的印象,树立了人民法警为人民的形象。日前,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案件当事人和法院内部各发出测评表200份和100份,经测评,尹广亮的人民满意率为99%,法院内部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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