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被评为院“先进党支部”;1999年被评为院“先进集体”。
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始终坚持“敢打硬仗、拼搏向上、纪律严明、忠于职守、善于服务”的标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顽强的拼搏精神,以仅占全疆十二分之一的警力,保证了占全疆六分之一的审判和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他们的主要经验是:
一是服务稳定大局、保障审判顺利进行。乌鲁木齐市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地区,打击三种势力的犯罪,保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及特大刑事案件的顺利审判,直接关系到全疆乃至国家的稳定。对此,在保障此类案件的审判时,该支队均严密部署、详尽制定预警方案。近年来,他们安全无误地保障了“2· 5”爆炸案、“2·13”爆炸案、依扎布特组织分裂国家案,以及震惊中外的白宝山特大抢劫杀人等案的审理和执行。仅2001年,他们就提押人犯3000多人次,值庭6000多人次,保障公判会20多次。有效地保障了“严打”和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www.daowen.com)
二是服务社会,切实履行警察职责。该支队全体干警都是兼职防暴队员,他们除平时和节假日维护着本单位的安全和审判秩序外,在维护社会稳定、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方面,时时处处都能履行警察职责。司法警察艾尔肯·阿合买提冒着生命危险,勇斗持枪歹徒;艾尔肯·阿米提江、李榜两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堵控天然气喷射、抢救伤员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
三是积极协助参与执行、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求必应、有警必出、有难必助、服务周到”是该支队对协助参与执行、处理突发事件的要求。2001年,该支队执行案件200多件,标的达3000多万元,执结率达到91.3%。由于司法警察的积极协助和参与执行,一些老大难的“骨头”案件得以执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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