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被西藏自治区高级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自1997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强警、严格治警,依法执勤”的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维护全地区法院审判工作秩序,树立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高大形象和法律尊严,为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思想基础,是队伍素质建设的基础和内在动力源泉
该支队领导充分认识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确保队伍的素质,就必须在思想上花时间,用气力,解决为何执法,为谁执法的问题。他们针对当前政法队伍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努力强化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一方面,他们学习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学习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还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干警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打牢理论根底,促进思想觉悟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结合支队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一教育三整顿”、“三讲”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整顿活动,进行“秉公执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警们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几年来,该支队未出现任何犯人脱逃,干警违法乱纪等现象。尤其是日喀则地区处在反分裂斗争的前沿阵地,该支队干警任何时候队伍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达赖为首的分裂分子和国际反华势力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在任何情况下不放松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
严格的业务技能训练,是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力度的必要保证
随着人民法院改革的不断深化,司法警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该支队狠抓了建章立制,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司法警察学习业务制度》、《武器装备管理制度》、《年度训练考核计划》、《支队工作若干设想》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实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用制度强素质”。为保障法警队的基础素质,他们严把“进口”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法警队伍,并制定出“录用、考核、辞退”办法,对不适合做法警工作或者不胜任法警工作的11人先后进行了清退,疏通了队伍的“出口”渠道。(www.daowen.com)
与此同时,他们狠抓教育训练,始终把强化法警训练作为提高法警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一环。根据高院总队年初训练科目的统一安排,该支队每年都要利用一段时间对包括18个基层法院在内的司法警察进行短期强化训练,建立达标制度,由高院总队领导下来亲自验收。在训练中,他们本着这样一项原则:“严字当头、硬字为主、突出精字、活字相辅、注重实际、适应审判”,从训练的组织到训练科目中的每一个动作都严格要求。
他们经常告诫干警们:如果平时训练中“少流汗”,在执行各种特殊任务中就有可能“多流血”。使队员们在思想上始终绷紧“严”这根弦,始终做到动作标准规范,作风严谨顽强。
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是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和
该支队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指针,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秉公办事,始终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
几年来,他们加班加点,放弃了许多节假日和双休日,凭着坚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老西藏精神,克服重重困难,为高原的各项审判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默默奉献着。几年来,该支队提押人犯19684余人次,值庭9692余次,参与强制执行476余件,共调动警力1266人次,参加当地抗洪抢险、救灾活动16次,出动警力492人次,干警集资捐款16400余元,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参加各种严打综合整治斗争和抓捕各种罪犯19次,出动警力367人次,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以及自治区高院党组、法警总队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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