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2001年,连续八年被武昌区评为先进单位;三次被武汉市评为“内保先进单位”。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成立于1994年10月。几年来,该总队按照“机构健全、人员专职、工作专业、编队管理、派出使用、服务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使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目前,全省法院共有司法警察1168名,大专层次以上学历的法警1081名。全省121个法院都统一设立了司法警察专门机构,配备了枪支、电警棍、手铐、指挥车、囚车、摩托车、电话、移动电话、寻呼机、电台、对讲机等较为先进的装备数千件。广大法警发扬爱岗敬业精神,扎实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受到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严格教育训练,提高业务技能水平。该总队先后举办了7期教育培训班,共集训司法警察2150人次。1995年5月和1996年5月,举办支(队)长培训班;1997年11月,对16个支(大)队的594名司法警察分16个靶场进行了射击考核,取得了人平均32.58环的优异成绩;1998年6月,分13个考场对851名司法警察进行了政治和业务理论考试,取得了81.59分的良好成绩;1999年开展达标活动,有88个法警队达标,其中51个法警队达到了达标先进单位的水平;2000年3月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月,重点训练押解、带铐、捆绑、换警、传递证据等动作。该总队组织验收组对13个支队和90个大队720名司法警察训练的值庭动作进行了验收,其中最高分达到了98分,最低分为81分,参训法警人人精神饱满,达到了队列整齐,押解威武有力,传递证据准确到位,换警步调一致,带铐迅速,捆绑利索。
二是建章立制,严格管理。该总队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司法警察管理制度》、《司法警察值班规定》、《警容风纪管理办法》、《司法警察目标管理办法》等,对每名干警的岗位目标实行了量化管理,从严格上、下班制度入手,对值班着装、请销假制度都作了详细规定。按月按季评定、公布量化分,并与每个人的岗位津贴和奖金挂钩。这些措施大大加强了法警的组织纪律性,纠正了少数干警作风散漫的不良倾向。(www.daowen.com)
三是认真做好警衔管理工作。该总队成立后,将警衔管理工作接过来,派专人负责。几年来,办理评授、变动警衔手续6185人次;下发鄂高法(1995)75号文件和(1998)149号文件,对警衔工作作了详细规定;对不在法警岗位的司法警察不晋升警衔,不授予警衔,不发警官证,不换发新式警服等,达到了编队管理的目的。该总队还经常派出人员到各法警支(大)队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几年来,他们跑遍了全省15个中级法院法警支队和105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开展调研工作。他们还编发简报、信息、情况反映等380余期,先后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湖北政法报》、《法庭内外》等报刊上宣传司法警察工作经验、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牢固的基础工作带来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仅2000年,全省法院司法警察送达法律文书98685件,出动警力182820人次,提押人犯使用警力28293人次,值庭使用警力36689人次,参与执行案件使用警力49399人次,强制执行使用警力28996人次,接管了执行死刑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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