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缪尔·理查逊(Samuel Richardson,1689-1761)和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1754)是18世纪英国文坛上熠熠生辉的双子星,尤其是在长篇小说的领域里。这两人看似相生相克,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气质导致了不同的道德诉求形式以及不同的小说艺术表现形式,为此两人还结下了很深的个人恩怨,但实际上两人在文学上的成就却相辅相成,不但引领一时的道德风尚,而且为英国的长篇小说艺术创作奠定了基础,为此两人都享有英国小说之父的美誉。
理查逊和菲尔丁走上长篇小说创作的道路各有不同,但是两人都有强烈的道德动机,他们都想运用手中的笔,引导读者走正确的路。卢梭认为,倘若他人不把人们引入歧路,我不认为自己有权教导人们。用这种观点来概括理查逊和菲尔丁写作长篇小说的出发点再恰当不过了。前者看到世风日下,希望用以清教思想为基础的资产阶级道德体系来提倡美德,因此在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帕梅拉》(Pamela. Or Virtue Rewarded,1740)中宣扬美德得报。而后者则在前者近乎完美的说教中看到了虚伪和功利,为了在道德引导的问题上正本清源,遂针对《帕梅拉》,以《莎梅拉》(Shamela,1741)为起点,基督教义为经,贵族思想作纬,嬉笑怒骂,把自己的才气之矛对准了世上的不道德与伪道德。菲尔丁转向长篇小说的创作与《帕梅拉》的成功密不可分,而菲尔丁对理查逊道德观一针见血的挖苦和嘲讽也促使理查逊写出了美德在现世不曾得报的《克拉丽莎》(Clarissa,1741-1748)来回应对《帕梅拉》的攻击。两人就这么针锋相对,一部接一部地开始了长篇小说的创作,在此过程中,他们为小说的道德教育功能以及艺术表现形式而做的不懈努力为这种文学的新体裁在英国乃至欧洲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理查逊和菲尔丁对长篇小说在英国的崛起所做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他们成功地利用长篇小说对社会进行道德规劝,让世人在阅读的愉悦中心悦诚服地接受道德训诫。把基督教教义悄悄地塞入消遣性的娱乐活动,是菲尔丁小说创作动机与理查逊的吻合之处,也是他们两人各自道德观的基础,他们宣扬的道德都是基督教的道德观,两人在道德观上斗得不亦乐乎的地方的是两人不同的阶级立场。
那么,驱使成功的中产阶级商人理查逊和家道中落的贵族子弟菲尔丁动笔对世人进行道德规劝的外在因素是怎样的呢?理查逊和菲尔丁生活的年代是一个道德沦丧的时代。当时,英国封建贵族还在舞台上占据主要位置,新兴的资产阶级地位正在冉冉上升,代表了不同利益团体的不同政党派别各施手段,对外战争不断,在内党派纷争,“根本原则已经不起主导作用,政治感情被政治利益所代替,社会生活由于单纯追求物质利益而开始堕落,政治斗争则成为辉格党内各派争夺权势和国王恩宠的手段”〔30〕。对于普通民众而言,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贵族圈地已得到国会批准,农民失去了耕地,一小部分受雇于农场,大部分则涌入城市,靠在手工工场做工来养家糊口。
上层社会继续着荒淫的生活,而昔日的农夫如今的城市贫民却陷入了穷苦之中。正如管子所言,“仓廪足而后知礼节”,贫穷本身不是罪恶,却将贫困中的人民推入了男盗女娼的境地。而那些不必为生存苦恼的阶层出于贪婪的人性,渴求更多的财富。当时在英国,上上下下的阶层都在为发财而奔忙,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南海泡沫的出现和破灭。蒲柏是这样评论南海这一丑闻的:
终于,腐败犹如洪水铺天盖地……
将淹没众人;贪欲潜行不止
像雾霭从地面升起,遮天蔽日;
贵妇和仆役头儿一起遭殃。〔31〕
物极必反,举国上下财迷心窍、不顾廉耻的潮流在南海危机之后更加猖獗。于是社会有识之士开始反省,清教徒的宗教道德意识渐渐占了上风。1740年左右,道德改良运动兴起了。很多知识分子着手编写书信范文和操行指南,希望凭借自己的努力,为当时的年轻人指点迷津,端正社会风气。这可以看成是理查逊和菲尔丁所处时代的大趋势,它与理查逊本人的道德价值观正好合拍,《帕梅拉》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上开花结果。
理查逊本人又秉持了哪一种道德理念呢?他出身于英格兰北部德比郡的一个细木工家庭,父亲是虔诚的清教徒。理查逊从内心深处继承的是清教阶层的实用道德观:在上帝和机遇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虔诚、老实、忠贞、勤劳和简朴是社会良知的支柱和道德改良的基本理念,同时也是个人取得成功的必由途径。理查逊虽然出身清贫,连大学都读不起,但是刻苦、诚实、勤劳等美德引领他一路向上,从一个小学徒奋斗成了伦敦三大印刷业主之一,还成为下议院和国王指定的印刷商。美德帮助他取得了成功,而成功则进一步巩固了他的清教徒道德观。理查逊目睹社会上人人期盼不劳而获的不良风气,自然而然产生了藉美德之力匡正社会风气的想法。
1739年,有两位伦敦的出版商慕名邀请他撰写《模范尺牍》(Letters Written to and for Particular Friends on the Most Important Occasions,1741),这原是辅助读书不多的年轻人写信用的,主旨则是指导这些涉世未深的青年,尤其是少女,如何处世,向他们灌输正统的道德概念。其中一封信的主题是“女儿在外打工,雇主企图引诱,其父闻讯致书该女”以及女儿接受父亲劝告决定辞职回家的复信。这两封信无疑触发了理查逊珍藏了25年的一份记忆:当时理查逊还在乡村求学,邻村一位贵妇去世了,她的贴身侍女出身贫寒但是虔诚规矩,年轻的男主人垂涎她的美色,对她百般勾引和调戏。女孩年岁不大,但却坚贞不屈,最后感动了男主人,不顾地位悬殊,毅然娶其为妻。女孩的美德还赢得了原本鄙视她的男方的一众亲友的心,博得了他们的一致赞扬。
在这个故事的启发下,原本踏踏实实经营印刷业从未写过虚构作品的理查逊把其他主题的书信暂时放下,用擅长的书信体,把自己的记忆通过一个年方15的纯洁少女帕梅拉以书信和日记向虔诚的清教徒父母汇报自己处境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就是书信体小说《帕梅拉》的由来。理查逊在创作《帕梅拉》的过程中并不知道后世将其称为英国第一部正式的长篇小说,也从未就小说创作撰写过专门的评论文章,但是他对长篇小说创作的思考都反映在其小说序言以及与周遭友人的通信中了。
理查逊的自觉性首先表现为他有明确的小说创作目的——他要以此来提倡以清教思想为基础的道德体系,在《帕梅拉》中这一道德抱负是通过实现“理想的正义”〔32〕来达到的。虽然有学者认为,18世纪所有的小说家都将小说作为道德劝善的工具〔33〕,但实际上,当时每年都有许多小说出版,为了生存,不少作家靠色情或半色情的描写来吸引读者,伦敦坊间充斥着各种被公认为不太道德的作品。理查逊本是一个殷实的印刷商人。谋生对于许多作家和诗人是一个跨不过去的障碍,但对他来说,却根本不是问题,他完全可以为宣扬道德而创作。这一点本来就是他撰写《帕梅拉》的主要目的,在他心目中,《帕梅拉》将成为一本寓道德教育于阅读愉悦之中的好书。
好书是理查逊进行文学创作的首要标准,他认为要想教育年轻人,就要保证他们读的都是好书。《帕梅拉》的第五封信中提及了老夫人的好品行:“她还很高兴我念书给她听。她喜欢听我念的书,全都是好书,我们单独在一起时,我们时常念这些书;……因此有了这份好差使,我常常觉得就像在家里跟你们待在一起一样。”〔34〕可见,理查逊和其他道德观念先行的中产阶级人士一样,十分清楚书有好坏之分,而且,好人读好书,好书育好人,像帕梅拉那样的好姑娘自然无论在父母身边还是在雇主那里都是只读好书。
确切地说,理查逊和菲尔丁对长篇小说这种新体裁的最大贡献之二就是提升了它的社会地位,把它与在人们的心目中声名不佳的罗曼史(Romance)区分开来,为小说的崛起和流行扫清了伦理上的障碍。1700年以后,小说的数量和种类在英国骤增,那些冠以“罗曼史”或“秘史”、“野史”名头的劣质小说多以色情手法来吸引读者,所以被视为洪水猛兽。正如简·奥斯丁在《诺桑觉寺》中指出的一样,说到社会期望,淑女不应当对小说感兴趣。若是有女孩子被人看到在读小说,她准会羞愧难当。《帕梅拉》也反映了这种看法:B先生为了替自己辩解,给帕梅拉的父亲去信把帕梅拉的信件内容归咎为“自从她仁慈的夫人逝世之后,她沉溺于阅读传奇小说、恋爱故事等这一类无聊的书籍”〔35〕,试图编排帕梅拉的阅读喜好以此否定她的人品——可见当时罗曼史导致少女误入歧途的说法深入人心。
这样的成见促使理查逊怀着强烈的宗教和道德使命感开始涉足虚构作品的创作。在他看来,小说固然可以误导人心,但若善加利用,则可劝人向善,且比之别的文体,更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一点可以在他与他的崇拜者伊其林夫人的通信中发现——“训诫,夫人,是药丸;乐趣是镀上去的金膜。那些不能激发起愉悦之情的作品不可能打动人心。”〔36〕一言以蔽之,理查逊的药丸就是他苦心孤诣宣扬的中产阶级实用道德观——“美德得报”——“美德”就是帕梅拉的坚贞和虔诚,“报”就是通过联姻的方式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
理查逊的道德观与社会中下阶层的意识发生了共鸣:18世纪,英国以往固若金汤的阶级划分出现了变化,各阶级之间的流动开始了,贵族可能沦落,学徒工也有可能当上伦敦市长。所以,《帕梅拉》于1740年出版后不胫而走,轰动伦敦,短短一年间就再版了五次。年轻的女主人公帕梅拉的坚贞和虔诚不仅感动了浪子男主人公,还感动了无数读者,他们为帕梅拉的坚贞折服,替她的处境担心焦虑,等到帕梅拉终于嫁给B先生的一刻,兴奋的伦敦市民居然冲到教堂敲响了祝福的钟声〔37〕。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道德观,理查逊遭到了来自以菲尔丁为首、视贵贱不同为道德大防的上流社会的抨击。菲尔丁虽然是后世公认的18世纪英国和欧洲大陆最优秀的小说家,但在《帕梅拉》引发全国轰动之前从未动笔写过小说,他的文学才华只在舞台上放射过光芒。1837年英国议会通过戏剧检查法后,菲尔丁被迫放弃剧本创作,但他最初并无意涉足小说创作,而是投身法律,获得律师资格后直接运用法律惩恶扬善,减少犯罪。就在此时,《帕梅拉》横空出世,掀起了全国性的阅读热潮。在这部理查逊用来宣扬美德的作品中,菲尔丁看出了虚伪和功利,同时由于阶级出身的不同,他对小说中宣扬的美德得报有可能扰乱社会秩序这一点极度敏感而不安。于是,在理查逊自以为是的道德引导中,菲尔丁则嗅出了有可能对他心目中划定的下等人的行为产生误导的危险信号。
菲尔丁的戏剧创作生涯已经向世人显示了他的战斗性,这一次,帕梅拉这个成功进入上流社会的女仆轻而易举地引爆了菲尔丁的道德感,后者迸发了他沉睡达三年之久的文学才华和讥讽灵感,两者结合,讽拟作品《莎梅拉·安德鲁斯生平的辩护》(An Apology for the Life of Mrs. Shamela Andrews)一举出炉,给了《帕梅拉》狠狠一击。在《莎梅拉》这篇短短的即兴之作中,菲尔丁保留了原作的书信体形式、一部分情节和人物,戏仿了它的叙事风格,同时又把自己以往笑闹剧创作的风格发挥得淋漓尽致,给原书中原本已经存在的矛盾和潜在的荒唐以有意的曲解和无限的夸大,从而彻底颠覆了理查逊煞费苦心地为帕梅拉树立的贞洁形象,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个精于算计的女仆版马基雅维利。
为了揭示“美德得报”的庸俗和虚伪,菲尔丁把理查逊笔下的小女仆更名为莎梅拉(Shamela),“莎”(sham)在英文里就是“伪”。他唯恐世人看不出自己的意图,还为《莎梅拉》加了一个长长的副标题“……这是对一本叫做《帕梅拉》之书中的许多臭名昭著的虚假和误导的揭露和批判,将那年轻的计谋家的高明手段一一还原,……”
为了在读者中消除《帕梅拉》的影响,菲尔丁号称《莎梅拉》才是忠实于真实的版本,他在书中说帕梅拉其实原名莎梅拉,《帕梅拉》只是某个名声可疑的写手被雇佣来美化莎梅拉的捉刀之作。比如说,帕梅拉的写作能力远非当时的女仆阶层可及,菲尔丁利用了这一点,让莎梅拉的笔下流出了粗鲁但是活生生的语言,恢复了那个阶层的本来面目,增加真实性,加强了讽喻的效果。帕梅拉真心担忧丧失贞节,她说:“我对我的美德看得比全世界还重,我宁做最穷的人的妻子,也不做最阔的人的婊子。”莎梅拉发出了一模一样的誓言,可是,菲尔丁却小小地更改了一下拼写,让莎梅拉像当时的多数仆佣那样发音不准,从“美德”变成了“霉德”,这一“亵渎”动摇了《帕梅拉》的道德基础。理查逊最为得意的“写至此刻”手法菲尔丁也没放过,后者以此来揭露莎梅拉的算计和计谋能力。
这样的改动在《莎梅拉》中俯拾皆是,结果就是看过《莎梅拉》的人再看《帕梅拉》就不可能把它看成是一部严肃之作,《帕梅拉》和作者的道德引导作用被严重削弱了,这是从小就一本正经的理查逊无论如何也意料不到因而也无法接受的。所以,理查逊和菲尔丁的梁子就算是结下了,不过两人的这一矛盾却在文坛结出了硕果。
在理查逊这一方面,为了捍卫帕梅拉的贞洁形象,也为了维护自己道德导师的地位,他写了《克拉丽莎》〔38〕,一部百万字的皇皇巨作。这一次,理查逊不想再授人口实,笔下的女主人公美丽贞洁依旧,不过家世良好,但是她的美德没有给她带来俗世的报偿,相反,邪恶在人世间战胜了贞洁,克拉丽莎安详地死去了,死后她的书信才被披露出来,向世人展示她高尚的情操。其实,因为《克拉丽莎》是分三卷出版的,历时八年,因此结尾之前,很多读者(包括被感动了的菲尔丁)不忍目睹美好被黑暗吞噬,写信要求作者手下留情。可是理查逊心志坚定,他让女主人公拒绝了加害者的悔悟和求婚,镇定地走向死亡,因为死亡是证明她的非功利性的唯一途径,而女主人公的死亡又鲜明地证明了作者的非功利性,他已经打定主意要用克拉丽莎的死亡证明他的道德观不止是庸俗的“美德得报”。理查逊坚持悲剧结局为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成功,克拉丽莎的影响力越过了英吉利海峡,在欧洲引无数读者一掬热泪,在唯理主义式微的西欧引发了感伤主义的热潮。这部小说空前的表现力度、表现手法以及表现内容不仅使得此前压根不把理查逊放在眼里的菲尔丁转而盛赞《克拉丽莎》,连狄德罗、卢梭、歌德那样的大家都对其做了很高的评价。
另一方面,写完《莎梅拉》的菲尔丁还觉得意犹未尽,为了进一步揭示《帕梅拉》在道德上的虚伪性,他紧接着又创作了一部戏仿小说《约瑟夫·安德鲁斯及其朋友亚伯拉罕·亚当斯先生的冒险故事,仿塞万提斯的风格而写》(Joseph Andrews,1742)〔39〕。这是菲尔丁的首部喜剧性散文史诗作品,书中菲尔丁用来衡量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是基督教的教义。男主角约瑟夫是帕梅拉的英俊弟弟,他在姐姐的少东家B先生的叔叔家里帮佣。男主人布比先生过世后,洁身自爱的约瑟夫受到了女主人布比太太的骚扰。约瑟夫道德高尚,对自己的心上人忠贞不贰,抵御了贵族夫人的威逼利诱,因而被辞退。菲尔丁把男主角命名为约瑟夫,与《圣经》里雅各的小儿子约瑟同名(Joseph的圣经译名),而约瑟夫最早的遭遇也与约瑟的如出一辙:两人皆因拒绝女主人的非礼要求而遭驱逐。约瑟夫上路后不久被歹徒抢劫,不但被痛打一顿,连衣服也被剥光,他躺在路边等死的情节其实是《圣经》撒玛利亚人救死扶伤的寓言故事在当时英国社会的投影。此外,在菲尔丁最好的小说《弃儿汤姆·琼斯传》(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a Foundling,1749)中,他把道德化身奥尔华绥先生的府第称为“天堂府”。对上帝的虔诚其实是菲尔丁与理查逊在道德教化上的共同点,他们矛盾最尖锐的地方在于对阶级的不同看法。
菲尔丁对于阶级划分十分敏感,他把中下层人士向上爬视为不道德,觉得像帕梅拉那样成功晋身上流社会的人必定是不择手段的下流人。这是因为菲尔丁出生于破落的贵族家庭,家境曾经殷实,少年时求学伊顿,但大学生活却由于经济窘迫而被迫中断,后来靠撰写剧本谋生。而在当时的社会舞台上,贵族的地位也正走向衰落,他们怀着鄙视和失落的心情注视着中产阶级的出现和崛起,对于阶级流动十分介意,因为无力阻止后者蚕食上流社会的地盘而耿耿于怀。菲尔丁个人的人生曲线与贵族阶层的发展曲线有着相同的轨迹,却与理查逊的相反,所以他会对理查逊视为珍宝的女仆发迹史无法容忍。这说明《莎梅拉》的出现是个必然,是贵族阶层为了维护旧有等级秩序而对广受市井阶层推崇的《帕梅拉》在道德层面上所作的抵御。
在菲尔丁眼里,各阶层的划分清晰明了,容不得混淆,帕梅拉作为女仆,地位更在中产阶层之下,竟然能够实现三级跳,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必然是阴谋诡计的产物。在理查逊笔下,B先生的形象是立体的,他是贵族中的浪荡子,虽有几分邪恶,但是不失品味、见识和本性中的良善。菲尔丁为了维护自己的阶级观,却把他塑造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笨蛋,在一群刁仆的包围下,轻易就落入了一个企图利用自己的“美德”和美貌向上爬的女仆彀中。
为了突出帕梅拉这类人物在道德上的虚伪性,菲尔丁在自己的作品里把整个仆佣阶层刻画成了上层阶级的敌对面。在这个阶层里,读者可以看到精明、算计、贪婪和觊觎,却找不到善良、宽容、诚信和荣誉感。无论是在《莎梅拉》,还是在其最负盛名的《汤姆·琼斯》中,菲尔丁塑造出来的仆佣群像概括起来就是贪婪和卑劣。
首先,《莎梅拉》中的仆人,无论是理查逊笔下善良的杰维斯太太、贫穷然而清白的帕梅拉父母还是邪恶的朱克斯太太,还有男佣和马车夫,到了讽拟作品里全成了莎梅拉的帮凶。他们不问善恶是非,利益是他们行事的最终动机,所以他们自发结成了同盟军,帮着莎梅拉算计布比先生。而在这个贪婪下贱的同盟军内部,一旦涉及利益上的分歧,冲突和间隙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比如说,莎梅拉的母亲一发现布比先生对自己的女儿有兴趣,立刻提醒女儿要设法卖个好价钱,可是一旦莎梅拉爬上高枝,她就不乐意公开认亲娘了,更别提在林肯郡和她沆瀣一气的朱基斯太太了。
在随后的《汤姆·琼斯》里,那些底层人物和《莎梅拉》中的一样,他们的社会地位有多么低贱,道德底线就有多么轻贱。首先,汤姆·琼斯一直照顾着看守猎场的黑乔治,牺牲自己的利益也在所不惜,可是当黑乔治捡到被扫地出门的琼斯丢失的500镑傍身钱时,毫不犹豫地收进了自己的腰包,即使知道这是恩人丢的钱也没有一丝要归还的意思。当苏菲亚托他送16个基尼给琼斯的时候,黑乔治内心经过了良心和贪欲的交战:(www.daowen.com)
路上,他脑子里冒出一个想法:应不应该把这笔钱也吞下来。这个念头一动,良心马上震惊起来责备他不该这么忘恩负义。贪心答辩说,在他吞没可怜的琼斯那五百镑的时候,良心就应该出来指责呀;既然那么一大笔款子都心安理得地吞了下去,如今又在区区这笔小数目上假装出什么不安的样子〔40〕,这如果不是地地道道的伪善,就是荒谬。听到这席话,良心就像是一个明辨是非的律师,指出现在这种显然是背信弃义的行为和先前拾到失物留归己有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时幸亏恐惧插进来,帮良心的忙,它极力强调说,这两种行为真正的区别到还不在道义上的高低,而在于安全程度的不同:吞没那五百镑所冒的险是微乎其微的,而扣下这16基尼却极其可能被察觉出来。〔41〕
最后,身无分文的琼斯终于收到了16基尼,帮助他的不是黑乔治的良心,而是他的恐惧。也就是说,如果黑乔治能耐瞒天过海的话,他才不会在乎自己的恩人怎么活下去。为了突出这一人物的真实性,菲尔丁又在下一卷中借朋友之口进一步强调生活中黑乔治那个阶层的人的卑劣:“诸位先生,尽管这家伙是个坏蛋,然而作者是根据自然(指生活本身——笔者注)描绘出来的。”〔42〕
其次,黑乔治的女儿毛丽,原本应当是一个情窦初开、天真烂漫的少女,她和琼斯成其好事似乎是“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的结果,但是为了维护自己心目中的上等人琼斯的形象,避免汤姆的风流病影响他在读者心目中的得分,同时为了强调下等人的卑劣天性,菲尔丁是这样向读者描写毛丽和毛丽家庭里其他女性的形象的:
当琼斯为着苏菲亚的缘故要跟毛丽分手的时候,“毛丽足足沉默了几分钟,然后声泪俱下地责备汤姆:‘你糟蹋了我,如今又这样把我丢了。……男人个个都是假情假意的,专会用嘴骗人;等你们在我们身上达到了那罪恶的目的,就该腻了;……你拿去了我的心,……你为什么要跟我提旁的男人?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爱另一个男人了。’就在她这么说的当儿,……这块该死的毯子突然脱落,……出现了哲学家斯奎尔先生,……头戴毛丽的睡帽”。菲尔丁用这一幕把15岁的毛丽刻画成一个不光不知廉耻地卖淫而且懂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把廉耻玩弄于股掌之上的世故女人,同时,他还不忘揭露这一家另外两个不知廉耻的成员:“既然那个老妇人从女儿这种罪恶勾当的进项里有光可沾,她就极力去怂恿女儿,还给她保镖。可是毛丽的姐姐非常忌恨她,尽管她也多少分享一些战利品,却宁可放弃那点油水而毁掉她的妹妹,破坏她的生意。因此,她才告诉琼斯说,毛丽在楼上睡觉哪,一心盼望琼斯去捉奸。”〔43〕
毛丽一家人不是《汤姆·琼斯》里唯一人品轻贱的角色,同样工于算计的还有很多,比如说,苏菲亚的女仆昂诺尔大姐。菲尔丁这样刻画社会底层人物的目的就是为了揭示:美德固然是上层社会的稀罕物,可是同样也不属于下等人。合乎逻辑的结论只有一个,帕梅拉靠善良和贞洁感动B先生从而进入上流社会进而成为道德楷模完全是理查逊的一厢情愿。
所以,理查逊与菲尔丁在道德问题上的争论完全可以看成是阶级斗争的一种表现。在《克拉丽莎》中,女主人公身受自己家族和拉夫雷斯的双重迫害,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家族迫害。她所在的哈娄家族按财富划分属于有地产的士绅阶层,但是有别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哈娄家的财产性质是被上流社会鄙薄的“新钱”,所以这一家人心心念念的就是早日获得一个“爵士”的名头,进入更高的社会阶层,方法是把家族所有的财产集中到长子小詹姆斯身上。在小说开头,花花公子拉夫雷斯虽然名声不好,但是他的贵族背景以及拥有的财产已使他成为哈府的座上宾,而且是女婿的候选人,深得家长老詹姆斯的推崇。可是下任家主长子小詹姆斯从苏格兰回来后,情形就不一样了。
与父亲比较起来,小詹姆斯的社会地位又高了一层,他与拉夫雷斯是大学同学,崛起的中产阶层有能力让自己的后代享受与贵族相同的教育背景,可是避免不了他们的“子弟(尽管家境富裕)在贵族青年群体中所受的羞辱”〔44〕,再加上拉夫雷斯并不讳言自己对哈娄家族的鄙薄,所以两人之间结怨颇深。小詹姆斯的遭遇与理查逊本人在《帕梅拉》令他一夕成名之后在贵族圈子里的遭遇十分相像,所以理查逊对小詹姆斯这个人物的设计不自觉地带上了自己的感情。小詹姆斯无法容忍拉夫雷斯追求自己的妹妹,更别提这场婚姻有可能带走祖父留给妹妹的一大笔财产,他对拉夫雷斯的忌恨最后转化为对妹妹不遗余力的迫害。在摒除财富因素之后,很多读者发现小詹姆斯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理性的范围,能够解释这一点的只有他“对拉夫雷斯不可化解的深刻夙仇”。〔45〕这股非理性的仇恨掺杂在对财产、地位的追求之中,最后使克拉丽莎死于一场不可避免的阶级斗争——贵族阶级与上升中的资产阶级的斗争——拉夫雷斯对克拉丽莎的迫害里也隐藏着他想借此羞辱老詹姆斯父子的动机。
这场阶级斗争在《汤姆·琼斯》中也有体现——汤姆·琼斯和布利非的对立。他们两人其实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布利非长大后对汤姆的忌惮可以用害怕财产旁落的因素来解释,可是,菲尔丁让读者看到的却是布利非从小就嫉恨汤姆,而后者的身份只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弃儿和私生子,地位和前途与布利非根本无法相提并论,这是一种原本不会发生的逆向嫉恨,因为嫉恨是一种由上等人在下等人身上引起的可怕情绪。从作者对汤姆·琼斯不遗余力的赞赏和宽容中,读者很容易认定汤姆是上等人的代表,他不仅具备了上等人的高贵品质,而且具备了上等人的血缘。那么,根据这样的布局,布利非只能充当下等人的代表了——布利非是一个伊阿古式的小人。尽管与故事表面相矛盾,但是仔细阅读菲尔丁对他的描述,这个结论无疑在情理之中。
首先,在小鸟事件中,大多数读者和苏菲亚一样,认定汤姆心地光明善良,布利非心地恶毒——而恶毒是贺拉斯给低俗小人贴上的标签,熟读古希腊经典文学的菲尔丁曾在自己的文章里直接把恶毒和下等人联系起来〔46〕。其次,布利非从小就喜欢并擅长用道貌岸然的话语来诋毁汤姆,美化自己。虽然这一套把戏也是上流社会所熟悉的,但是在《汤姆·琼斯》中,尤其是在人物安排相对简单的“天堂府”背景中,把这一套使用的得心应手的无疑是下等人,比如上文提及的毛丽、黑乔治以及斯奎尔先生。再次,当小说结尾汤姆大获全胜时,菲尔丁给布利非安排了一个不屈不挠往上爬的结局——布利非为了一笔年金向汤姆服软,然后就远离天堂府。为了做议员,布利非皈依了循道宗,还打算娶同宗的一个有钱寡妇。基督教流派众多,菲尔丁为何独选循道宗?因为这是一个在社会底层兴起和传播的宗教派别——如此轻描淡写的一笔却进一步揭示了布利非下层人的本质。同时,还应注意的是,菲尔丁刻画笔下人物的目的是刻画一类人而非某一个体。就此而言,布利非应当是菲尔丁心目中十恶不赦的一类人——不择手段往上爬的那一群。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显然就是向社会中心靠拢的中产阶级。汤姆代表的天生的高贵道德与布利非骨子里的不道德大碰撞,导致两人从小不合,这是阶级斗争在道德战场上的表现形式。若是让中产阶级的理查逊来刻画布利非,恐怕会是另一番光景了。
正因为两人都以道德诉求为己任,《克拉丽莎》和《汤姆·琼斯》碰撞之后,理查逊和菲尔丁抓紧手中之笔,继续塑造道德楷模,维持自己道德导师的形象。在帕梅拉和克拉丽莎这两个女性道德楷模之后,理查逊在第三部小说《查尔斯·葛兰迪森爵士传》(Sir Charles Grandison,1753-1754)中着手描绘自己心目中正义化身的男性楷模,因为一方面理查逊一支生花妙笔写活了在作者设想中应当人神共愤的拉夫雷斯,让他获得了许多女性的青睐,结果不得不用葛兰迪森来消除拉夫雷斯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他觉得菲尔丁塑造的上等人汤姆·琼斯每到一地便欠下他的风流债。理性在野性面前不堪一击,他实在不够资格成为道德楷模。汤姆越是受读者欢迎,他对社会的危害性就越大。而菲尔丁在塑造约瑟夫和汤姆之后,浓墨描绘的是一个女性道德楷模——阿米丽亚——“理查逊式的善良多情的‘受难贞女’”〔47〕。
以今日的眼光来看,理查逊的道德感代表了新兴阶级的价值取向,而菲尔丁代言的阶级则江河日下,因此两人塑造的贞洁女性楷模在生命力上具有很大差别。帕梅拉式的辛德瑞拉故事在满足市井读者意淫要求的同时还触动了他们的心境。当B先生的邻居和朱克斯太太之类的恶仆认同B先生作为封建领主对自己的仆人拥有无上的权力时,帕梅拉坚持认为自己是个自由身,B先生软禁她与强盗打劫不属于他们的财产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我怎么就变成了他的财产?”……“除了盗贼号称对赃物拥有的占有权以外,他对我能有什么权利?”〔48〕帕梅拉的质问中蕴含的力量显然来自于中下阶层民众自主意识的觉醒。
能让这些读者产生强烈共鸣的还有这个小女仆的“平等”意识,她觉得自己不仅在上帝面前而且在精神层面上与B先生是平等的,这在小说中多处出现。很多年以后,勃朗蒂笔下的家庭教师简·爱说她在上帝面前和罗切斯特先生是平等的,她的话感动了后者,也感动了读者,是时代精神的体现。那么,帕梅拉作为一个女仆所要求的平等无疑走在了时代的前面。反观菲尔丁笔下的完美女性阿米丽亚,承载的是社会既有的道德价值,逆来顺受,压抑被动。她的形象与帕梅拉比较起来无力而苍白,她的生命力无法同那个生气勃勃的小阴谋家莎梅拉相比,即便与《汤姆·琼斯》时代的苏菲亚相比也要逊色得多。
理查逊和菲尔丁对于长篇小说的贡献之三就是他们根据各自不同的才华对小说的不同表现形式所做的不同探索。理查逊作为小说家的自觉性体现在他对书信体这种体裁的选择上,这种艺术表现形式虽然在西方早有渊源〔49〕,但是理查逊的创作活动大大丰富、深化了这种文体的艺术表现力,赋予了这种文体新的生命力,使得它在18世纪的欧洲大放异彩。
首先,书信体的开头不同于以往传统型小说作者以全知全能的角度直接告诉读者故事背景的办法,而是通过第二人称的运用,让读者感觉自己是在偷窥别人的书信,给人强烈的真实感。比如,《帕梅拉》的开头是这样的:
亲爱的父亲和母亲:
我写这封信,想要告诉你们一件十分痛心的噩耗和一些令人欣慰的消息。痛心的噩耗是,慈善的老夫人已与世长辞了,她患的病以前我曾对你们说过;我们大家都因为失去了她而十分悲伤。她是一位善良并值得敬爱的夫人,对所有的仆人都很仁慈厚道。过去夫人曾把我调来当她的贴身侍女,如今我十分担心,今后我又将一贫如洗,不得不再回到你和可怜母亲的身边,而你们连维持自己的生计都极为艰辛。
读者看到此处的感觉与阅读当时主流的流浪汉小说截然不同,期待也就不同,他们会随着文字的进展自然而然地跟着写信人的思绪走,为她失去了一位好夫人而惋惜,又开始担心她今后的命运。虽然有人认为书信体对理查逊最大的好处是使他免于开头结尾的构思,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这样的开头对于帮助或是引诱读者进入主人公的内心层面有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为了增加小说的真实感,理查逊只用书信和日记来叙述整个故事,而不是像之前的书信体创作那样要依靠一个叙述者来把书信串联起来。为了做到这一点,他的技巧主要是运用“附言”,小说共由69封信件组成,其中23封带有附言,大部分附言使得前后两封信的内容有了合情合理的转折和过度,也有的附言为“写至此刻”作了必要的补充和铺垫,是《帕梅拉》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
在第19封信里,帕梅拉讲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到父母的身边,因为她要完成主人的绣花背心,由于她在前几封信里已经告诉父母邪恶的主人对她欲行不轨,所以她一心渴望回到他们身边,那么给背心绣花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就会让读者误以为帕梅拉内心并不想离开庄园,所以这封信的附言就起了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帕梅拉告诉父母完成绣花背心的打算其实不是自己的本意,而是听从了好管家杰维斯太太的劝告——“杰维斯太太非常希望我能留下来把那件背心的花绣完。她相信,绣好之后,主人将会送我一件正正当当的礼物(我可以这样称呼它)。真是善良的女人!……”同情帕梅拉的读者自然就不会把她看成是一个心机很深的女孩。
理查逊所用的另一个很聪明的技巧就是“写至此刻(write to the moment)”,使故事的叙说总是与“此刻发生了什么”保持同步。这样,读者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自己是在与故事中的人物一起经历或是目睹事件发生的每一个瞬间,这一技巧无疑增强了小说的戏剧性,读者就像是一边读信一边在剧院里看着故事一幕一幕地上演,情不自禁地被作者带进小说。理查逊还利用书信撰写常会因为各种突发事件被打断的事实,让帕梅拉在最紧张的关头搁笔,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小说的悬疑性,让读者的心弦紧绷,欲罢不能。
这一技巧给理查逊带来了另一个便利,那就是可以详尽地记载写信人“此刻在想什么”,读者不仅看到了事件,而且可以直接看到事件在写信人心里引起的第一反应。理查逊因此开始了英国小说中心理描写的传统。显然,这是理查逊有意识的选择,他曾在《克拉丽莎》的前言中写道:“所有这些书信,都是作者以一种身临其境的心情写成的。信中不仅充满紧张局面,而且充满逼真的描写和感受”、“处在现时现刻的悲伤之中,深受前途未卜的痛苦的煎熬……这种人的写作风格必然胜过那种叙述已经被压制得困难重重的人的风格。前者要生动得多,留给人的印象也深刻得多,而后者则显得干巴巴、毫无生气”〔50〕。后来的《克拉丽莎》比之《帕梅拉》,在心理描写上更是深了一步,理查逊发展了书信体写作的技巧,让读者透过不同的写信人去看同一事件,同时还能看到由于视角不同而对同一事件的不同反映。在这一点上,理查逊无疑是后世现代派小说的先驱,影响深远。
其次,在创作过程中,理查逊坚持的是真实性。即使在他因为《帕梅拉》和《克拉丽莎》享誉英伦乃至欧陆以后,他仍在《葛兰迪森》的序言里声称自己只是这部作品的编纂者,只是由于了解内情的几个友人的坚持,才把落在他手上的这些私人书信公之于众,好让大家见识一位高尚的绅士。这是他所坚持的客观真实,也与当时的创作时尚密切相关,笛福、菲尔丁的作品遵循的也是这一路径。
而主观真实这一点则始终贯彻在小说中的心理描写上。理查逊深入内心,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的角色,把普通人带到了艺术舞台的中央。理查逊坚持让读者看到写信人心中的所有想法,哪怕这种真实意味着人物心理因前后矛盾招致读者和批评家的质疑。《帕梅拉》出版后引起了极大的争议,有很大一个因素是理查逊把帕梅拉的心理活动真实地反映在书信里。
书信体对理查逊塑造出令人信服并且令人同情的主人公居功甚伟。理查逊在文学创作上强烈的道德使命促使他把笔下的主人公塑造为道德楷模。与他有相同抱负的作家其实不在少数,但是他们之中很少有人能像他那样创造出像帕梅拉和克拉丽莎那样成功的角色。其中,书信体提供的心理真实感功不可没。在他的笔下,帕梅拉把自己心中的每一个念头都记了下来,不但有她对主人骚扰的害怕之情、对上帝和父亲的崇敬之心这样可以为她加分的正面描写,还有连她自己都说不清道不明的对B先生的好感以及她为自己所做的打算。
在第16封信中,帕梅拉提到主人将宣她前去告诉她今后的命运,她的理智告诉自己要鼓起勇气,“选择贫穷与贞洁,而不选择富裕与邪恶,这样的选择将会幸福得多”,但同时,她也诚实地记录下了自己的感觉:“因此我就让自己高兴起来;可是我可怜的心却消沉下去,我的情绪十分沮丧。稍有一点动静,我就以为是喊我去接受审判了。我害怕它,但我又希望它来临。”〔51〕如果帕梅拉的内心深处真的把B先生看成是恶魔,觉得自己是在捍卫美德,那么,她就不会因为B先生对她会有何种看法而惴惴不安。所以,在帕梅拉内心深处,她最在意的是自己在主人心目中的形象。当然,她的意识并没有发现这一点,所以才会以理智与情感的矛盾这样的形式显露出来。
甚至在帕梅拉被主人以诡计软禁起来,对坏女人朱克斯太太深恶痛绝的时候,她对主人还是恨不起来,她自己也很明白这一点。在她被囚禁起来的第31天下午,她听说主人在打猎中险些淹死时,她的内心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尽管他用种种方式苛刻地对待我,我对他却恨不起来,这是怎么回事?……他确实做了很多事足以使我恨他,他若死亡也可能会使我获得自由,但当我听到他遭到这个飞来横祸时,心中却情不自禁地为他的平安脱险而感到高兴。……啊,如果他肯放弃他的卑劣企图,改邪归正,那么他在我眼中将会是一位什么样的天使啊!”这样的叙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15岁少女朦胧的怀春之心。
此外,《帕梅拉》的畅销与理查逊“镀金药丸”的观点也密不可分。首先,《帕梅拉》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个灰姑娘发迹的故事,对于一心求发达的人而言,尤其对于渴望改变自己处境的穷苦少女,此书有莫大的吸引力。蒙塔古夫人曾感叹《帕梅拉》赢得了“各国女仆的欢心”〔52〕,很多侍女在读了这本书之后都希望自己可以成为第二个幸运的帕梅拉,理查逊只好在《帕梅拉》的续集里让帕梅拉出面对这个问题作自己的代言人——他特地设计了一个情节让帕梅拉告诫自己的侍女应该恪守女仆的本分,不要勾引B先生的外甥,因为主仆有别,女仆成为贵妇人的事例毕竟少之又少。所以理查逊选择的题材是小说畅销的必要元素。其次,理查逊的金膜还包括了由他首创了后来一度成为畅销书保证的公式:“引而不发的强奸(procrastinated rape)〔53〕”。无论是在《帕梅拉》,还是在他的第二部作品《克拉丽莎》中,“引而不发的强奸”都是一个极强的悬念,读者看到了帕梅拉和她身后放荡的B先生,克拉丽莎和邪恶的拉夫雷斯,而作者不时暗示两个姑娘的贞洁随时都有可能被人以暴力手段剥夺。例如,理查逊让帕梅拉在第32封信里这样告诉她的父母:“你们怎么能知道你们可怜女儿的可怜处境,我怎么才能向你们透露呢!在你们得知她的奇灾恶运之前,不幸的帕梅拉可能已经被摧毁糟蹋了”〔54〕。而书信的私密性使得读者对眼前读到的一切深信不疑,“写至即刻”的手法又吊足了他们的胃口。这是理查逊当时出奇制胜的法宝之一,但同时也是《帕梅拉》招人诟病的另一个主要原因。
除了道德观上的坚持,菲尔丁坚持的还有丝毫不亚于理查逊作为小说创作艺术家的自觉性。首先,《约瑟夫·安德鲁斯》对于尚处在崛起阶段的小说创作有着里程碑的意义,对于小说家本人更是意义非凡,因为他在创作中意识到自己正在创造一种新的文学种类,他管它叫“喜剧性散文史诗”〔55〕。小说一开始并无多少独特之处,但渐渐地,菲尔丁笔下的人物有了自己的灵魂。当约瑟夫踏上了回乡的道路时,菲尔丁也开始了他小说创作的自觉道路。他在创作中融进了自己的文学思想——无论史诗和戏剧都可以悲喜剧来分类,喜剧性散文史诗不同于悲剧和正剧,展现的是社会的全貌,内容丰富全面,主要人物的身份从贵族转向普通人,讽刺和取笑不是这种文学新体裁的目的,作家通过这种手段来揭示生活中种种荒谬的现象,也就是社会中的不道德现象。
其次,菲尔丁精心设计了自己的小说结构。在菲尔丁所处的时代,小说刚刚兴起,当时的小说艺术尚在摸索中,缺点和缺陷比比皆是。很多作者无暇顾及小说的结构和寓意,连笛福这样有影响力的作家所创作的作品结构上也十分松散。与他们相比,菲尔丁像古典主义作家那样在作品结构上颇费心力,这让《汤姆·琼斯》成为英国小说中结构最完美的作品之一。这本18卷的作品一共分为三部分,每一部6卷,场景分别是天堂府——流浪的路途中——伦敦,在这三处发生的故事概括起来就是乐园——失乐园——复乐园。每一卷书的篇首为序章,菲尔丁以叙述者的口吻风趣幽默地谈论世俗人情、探讨道德哲学,甚至解释自己的文学见解并且卖弄学识和见识。对于情节安排,他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在序章中提出了一部作品能够让读者爱不释手的三个原则: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以及情节的合理性。
此外,在人物塑造上,菲尔丁虽然没有像理查逊那样深入内心、创造出富有个性的角色,但是他依据自己对人性和社会的认识,致力于不同类型的人物的刻画。这一点,从《汤姆·琼斯》里主人公的命名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类似于汉语里张三李四的姓名,充分说明了菲尔丁从创作一开始,就打算要通过刻画一个人达到描写一类人的目的。菲尔丁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他笔下的琼斯、魏尔德、奥斯华绥、亚当斯牧师等人物虽然属于E·M·福斯特划分的扁平类角色,但具有象征意义,是社会各阶层的具体代表。
综上所述,理查逊和菲尔丁在一个道德沦丧的时代通过撰写长篇小说所做的努力,无论是对道德的全力提倡还是在小说创作手法上的种种创新,都丰富了小说在崛起时期的创作思想和技巧,提升了小说的社会影响,推动了后世对小说这门艺术的发展。当奥利弗·戈哥斯密、弗朗西斯·伯尼、简·奥斯汀、勃朗蒂姐妹等大批作家开始创作小说的时候,他们站在两位巨人的肩头,继承了他们的思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