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作为欧洲文明的基石,有三个分支:伦理学、物理学以及逻辑学。时代的车轮来到17世纪,物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被时人誉为“旷世奇才”的牛顿于1687年和1704年先后出版了《物理原理》和《光学》。这两部自然科学的巨著表明自然界的确存在着可用物理和数学证明的规律,向世人展示了宇宙惊人的对称以及如同机械一般的确定性,证明了“宗教的神秘可被理性思维净化甚至取代”〔21〕。亚历山大·蒲柏(Alexander Pope,1688-1744)为牛顿所做的铭文以仿圣经《创世记》的句式极好地显示了社会以及诗人本人对牛顿以及牛顿所代表的理性世界的崇敬:“自然与法则,黑暗中匿藏/主曰:‘牛顿出’,世界乃生光”;同时,蒲柏的这句铭文也集中体现了这个时代的新古典主义文艺风格:以古为本,明确典雅;反映时事,理性智慧。新古典主义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
在社会政治形态上,这是一个新旧思想碰撞、交替更迭的时期。封建制度日趋没落,但还占据着统治者的位置。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影响与日俱增,开始要求政治地位。文学作为社会的镜与灯,既反映了新兴阶级的崛起,又与哲学一起成为宣传新思想的重要途径,表现出来的时代精神便是启蒙运动。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狄德罗在法国,康德、赫德在德国,洛克、休姆在英国,大力宣扬资产阶级思想,主张自由、平等、博爱,提出“天赋人权”,理性主义是他们评判一切的标杆,他们的理论依据就是自然法则,他们因此提出了社会自然秩序的要求。
在英国,启蒙主义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要求的是国家管理彻底民主化,代表作家有斯威夫特、菲尔丁和谢里丹等人,另一类比较温和,觉得光荣革命之后的现存制度有其合理性,只要求局部改革,笛福、蒲柏、理查逊、斯梯尔等作家都属于这一派。
在文学创作上,这些作家大多主张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英国的新古典主义时代起始于1660年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时期,结束于以1798年华滋华斯和柯勒律治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谣集》为标志的浪漫主义创始时期。新古典主义,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就是希腊、罗马时期古典文学在新时代的复苏。新古典主义者提出了“回到希腊、罗马去”的口号,认为文学创作应当以古希腊、罗马的著作为范本,特别推崇如荷马、维吉尔、霍拉斯、奥维德等大家的作品。另外,当时法国高乃依、拉辛和莫里哀的经典著作也是他们效仿的对象。他们强调文学创作应基于理性的思维,讲究明晰、确切、对称、节制和典雅,所以他们的作品风格取之于古典时期,反映的是时代的问题,寄托的是文人对未来社会的思考。这种和谐优雅、充满了理性智慧的文学形式很快在知识阶层里发展起来。
亚历山大·蒲柏是这个时期最伟大的诗人,诗作完美地体现了新古典的风格,18世纪的前30年便是因为这个缘故而被称为蒲柏时代。他的创作思想隶属于新古典主义学派,崇尚理性,注重形式,受法国古典主义诗人和文艺批评家尼古拉斯·布洛瓦的影响很深。布瓦洛继承古希腊、罗马尤其是贺拉斯的理论传统,总结法国古典主义文学的创作经验,著成在文学史上被认为是古典主义文学理论经典的《诗艺》一书。布洛瓦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美学思想:“请爱慕理性吧;务使你的一切诗文,仅凭着理性获取光辉和价值”〔22〕。也就是说,在他看来,“理性”是一切的准绳,是文艺创作的根本原则,能够经受住人类理性考验的作品才是优秀的文学作品。布洛瓦提出的“理性”,指的是常识、天性,它是永恒、普遍、自然的。美源自理性,美必然合符理性,因而具有绝对的价值和普遍永恒的评价标准。艺术创作的原则就是师法自然,所谓“自然”,即“人的自然”或“自然人性”,即经过理性净化了的自然。在这个前提下,布洛瓦提出了“只有真才美”,文学要追求真善美的统一,“能使人耳怡目悦而绝不腐蚀人心”。作品要处处把善和真与趣味连在一片,让读者观众在欣赏中获得妙谛真知。
出生于伦敦一个批发商家庭的蒲柏,年纪轻轻就经受了一系列的磨难。由于父母都信仰天主教,蒲柏受到压制,既不能上大学,也不能担任公职,不过,更大的打击来自后天的疾病。他12岁时得了脊椎结核,因病致残,成年后的身高只有1.37米,还要靠特制的硬背心才能把上身支撑起来,这个疾病为他的一生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天生才华不容宗教偏见遮掩,肉体苦痛只有靠精神上的追求才能忽略。蒲柏从孩提时代起不但遍览英、法、拉丁文诗章,还提笔作诗,21岁时发表的四首仿维吉尔风格的《田园组诗》(“Pastorals”,1709)就让不少批评家惊讶。而两年后发表的《批评论》(Essay on Criticism,1711)更是让蒲柏一鸣惊人。
《批评论》不仅反映了蒲柏的新古典主义观点,而且它本身就是一部典型的新古典主义作品。蒲柏继承了贺拉斯和布洛瓦以诗论文的传统,在《批评论》中详尽地阐述了古典主义诗歌的原理,提出了自己的创作观,还针对文学评论提出了批评的标准,即一个批评家应该如何进行批评——“追随自然,以自然原则判断,自然的合理准则永远不会变。”〔23〕
这样的创作观并不是蒲柏的首创,他笔下种种精辟的见解乃是信奉古典主义的先贤们早已表达过的观点。蒲柏所做的是把这些信条打上英伦的标记,他表达得更为巧妙、更加动听、更有气势。比如说,《批评论》中再现了布洛瓦对文学作品中语言过度雕琢、想法过度偏激的反对。布洛瓦曾在《诗艺》中这样告诫创作者千万不能执于偏激或丧失理性,因为光怪陆离的文章不合常理:
大部分人迷惑于一种无理的偏激,
总是想远离常理去寻找他的文思;
在他的离奇诗句里他专想矫激惊人,
别人和他一样想,他便觉跌下身份。
在布洛瓦看来,奇思怪喻的危险在于作者若是把精力放在离奇的诗句、浮华的辞藻、运思的纤巧上,固然能创造出美轮美奂的文句来,但是却有可能误导读者买椟还珠,反而遮去了理性的光辉〔24〕。布洛瓦用了四行诗句表达的概念,蒲柏是这样铺陈和点题的:
有的诗人只偏爱奇思怪喻,
巧妙的构思突出于每行诗句。
满足于异想联翩和巧喻堆砌;
那样的作品不恰当也不合适。
整篇诗章遍用金玉铺砌堆成,
借装饰手段掩蔽艺术的无能。
写诗如同作画,似这般怎能描绘
大自然的真实面目和纯朴的妩媚?
真才气是把自然巧打扮,
想法人常有,表达欠圆满。
有的诗篇一看就知道写了真实的状况,
因为如实反映了我们脑海中的印象。
平易朴素才能施展机智,豪情奔放,
如同背景晦暗才能使光线格外明亮。
作品里奇思怪喻壅塞并没有好处,
人体的血液过多会走上死路。〔25〕
蒲柏的这16行诗句可以被视为其本人的创作信条:他在诗篇里显示的过人之处就是把前人的思想(“人常有”的“想法”)用隽永的语言、优美的音韵、灵动的变化这样“圆满”的“表达”写成警句名言,读来朗朗上口,细思启人心智,美好的形式和理性的概念一起,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愉悦感,容易记忆,便于引用,从而造就了诗人的美名。这一切,就是他自己在诗中所说的:
真才气是把自然巧打扮,
想法人常有,表达欠圆满。
这两行巧妙的诗句中蕴含的新古典主义创作原则贯彻了蒲柏文学生涯的始终。他不仅在创作《批评论》、《道德论》(Moral Essays,1731-1733)、《人论》(Essay on Man,1733-1734)等作品时遵循了这一原则,就连翻译荷马史诗和编纂莎士比亚戏剧集时,都毫不犹豫地按照自己对于巧智的理解把原文“巧扮”了一番。无论是《伊利亚特》还是《奥德赛》,蒲柏不但采用了乔治时代的高雅英语和精妙的英雄对偶体,而且还删去了他认为是粗俗、原始的部分。所以,蒲柏翻译的效果就好比是让柳永改写苏轼的词,把粗犷、威武的关西大汉变成了娉婷秀美的妙龄女郎。所以当时就有评论家直言不讳地指出:“这是部非常优美的长诗啊,蒲柏先生,千万别说这是荷马的作品”〔26〕。不过,18世纪人们的品位正是如此,经历了17世纪的风云动荡之后,审美从壮美转向了秀美,蒲柏不忠实但才华横溢的翻译正好迎合了这个转变,所以替他赢得了声名和钱财,从此摆脱了文人穷困的命运。(www.daowen.com)
在《人论》中,蒲柏也是博采众长,把古希腊先贤关于人在宇宙中的性质和地位的看法,例如,宇宙自有和谐之律,有理性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即可排解生活中的矛盾,等等,用意味深长的格言警句表达出来。请看《人论》第289—294行:
整个自然都是艺术,不过你不领悟;
一切偶然那都是规定,只是你没看清;
一切不谐,是你不理解的和谐;
一切局部的祸,乃是全体的福。
高傲可鄙,只因它不近情理。
凡存在都合理,这就是清楚的道理。〔27〕
这一段诗句中蕴含的技艺比《批评论》又有了精进,成为人们口口相传的警世格言。从意义上来讲,这一段的主题包含了矛盾的两方面,是对世间万物辩证的看法,集理性智慧之大成,体现了人类的思辨美;从诗艺上来讲,体现了英雄对偶体的优势——整齐优美,而蒲柏个人在音韵上的才华则避免了这种诗体的弊端——死板单调,成就了语言中的音律美。他在整齐中安排了变化,这里的每一行诗中都至少有一个停顿,每个停顿不光是为了意义的转折,还是朗读时吸气的所在,可以强调诗人想要突出的诗眼。像在最后一行(One truth is clear,/ Whatever is, is RIGHT.)中,“clear”之后有一个停顿,强调了这个词,接下来“Whatever is”虽然只有两个词,但是读起来势必要作第二个停顿,以便暂时留个悬念,更加突出后面的结论“is right”。这样朗读起来,停顿的位置不一,音韵上重读和轻读相互呼应,对比强烈,正好用来体现思想的辩证。整句诗读起来干脆利落,有力又不失优雅,带来很强的诵读乐感。这也是可以把这六行诗当做新古典主义诗歌范本的根本原因。
《卷发劫》(The Rape of the Lock,1713,1717)是蒲柏另一篇名动一时的长诗。诗歌叙述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一个青年贵族恶作剧,偷偷从背后剪走了贵族小姐贝林达的一绺头发,小姐气愤,兴师问罪,最后把鼻烟涂到男士的脸上算是报复。这首诗的起因是两个天主教家庭因小事而结怨,蒲柏因邀写了这首游戏之作来为两家做和事佬,为了让女方消气,蒲柏还安排了一个美丽的结局——小姐的那绺秀发最后飞到天上化作了一颗星。这样琐碎的一个事件,经蒲柏妙手巧录,《卷发劫》居然好评如潮,到今日仍有很多读者喜欢。
奥秘在于蒲柏用了新古典的巧妙笔法来刻画这绺青丝的遭遇。他自称写的是“英雄体滑稽诗篇”,鸡零狗碎的一点小事,却动用了如椽史笔,无论是题旨、场面,都照足了歌颂伟大英雄事迹的史诗来安排,长度也由1713年初版时两章的篇幅到了1717年定稿时扩充到五章,出场的不仅有双方的家人友好,甚至如同荷马史诗里的众神一样,精灵也加入了这场一缕头发引起的战争。古典体裁的恢弘与现实题材的琐碎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反差,小题大做,恰似牛刀杀鸡,蒲柏得到的效果正是柯勒律治后来所说的“让渺小成伟大,伟大变渺小,使两者都被贬损”〔28〕,一本正经地嬉笑嘲弄,令人捧腹的喜剧效果由此而生,上流社会的无聊也就被无伤大雅地轻刺了一下。
在这首诗里,蒲柏除了灵活运用古典时期的文学体裁,还用上了自己所有的诗艺,停顿、音韵、轻重音节的巧妙搭配带来了音乐性,多种修辞手法被用来渲染伟大的渺小,所以《卷发劫》的细节经得起几个世纪来的推敲,其中的精妙手法给英语读者带来了极大的享受。遗憾的是,《卷发劫》的某些诗节却正是因为意、音、形结合得太巧妙了,因而没有办法翻译成中文。
作为新古典主义领军人物的蒲柏不但用诗歌来做评论、讲故事,还像古典时期的诗人那样用诗歌来写信,尤其是在后期,发表了他《道德论》、《仿贺拉斯诗札》以及《致阿巴斯诺特医生书》(Epistle to Dr. Arbuthnot,1735)等很多诗札。《仿贺拉斯诗札》中值得一提的有献给乔治二世的《致奥古斯都》(To Augustus)。此诗探讨的是诗与诗艺,将国王比作罗马帝国的开国皇帝,也有把当时的英国诗坛与奥古斯都治下文学繁荣时期相提并论的含义,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的文学史家将18世纪上半叶的英国文学称作“奥古斯都时期文学”的来由,可见蒲柏的一家之言引起了文坛的共鸣。
《致阿巴斯诺特医生书》运用了对话体,风格口语化,读者可以在其中找到《理想国》的影响。蒲柏在信中回敬了一些对他恶语相向或是暗中拆台的家伙。对于那些直接攻击的真小人,蒲柏也用刻薄的语句直接痛斥:
阿:什么,那个穿绸的家伙,
司包勒斯,那驴奶凝成的一小垛?
唉,讽刺和理性岂能把他触动,
碾蝴蝶又何必用车轮?
蒲:一个小指就弹走这只金翅的臭虫,
这个涂脂抹粉,又臭又毒的泥人……〔29〕
而对于曾经的朋友,后来暗中拆他台的政客文人艾狄生,蒲柏是这么刻画的:
他对人阳里不屑一顾,背里妒羡向往,
自己走捷径起家,却恨别人这种伎俩。
要大骂先小捧,明里点头,暗中白眼,
自己不肯讽刺,却教唆别人讥讪。
想伤害人,又不敢亲自动手出击,
心中不满只暗地示意,吞吐迟疑。
该责怪或是该赞扬,都不肯开口,
真是个胆小的敌人,多疑的朋友。
时人读蒲柏的诗,往往会根据身边的人和事,对号入座,会心一笑;而当日的种种纠葛,今日早成过眼云烟,现代读者读到这一段,很少会有人想起艾狄生,他们往往会想到身边的那些伪君子正符合诗中刻画的形象。原本是为特定人物度身打造的诗句,不经意间成了对典型人物的白描,这即是文学的魅力,也是蒲柏的魅力。
蒲柏有名的作品还有讽刺诗《愚人记》(“The Dunciad”,1728),通过讲述一个“沉闷”女神挟蠢材之王统治“乏味”王国的寓言故事来讽刺当时社会里种种短视蠢笨、反对理性的人和事。不过,蒲柏主要还是用这个作品来泄私愤,攻击自己在文坛上的敌人,所以意境不高。
总的说来,蒲柏诗歌的题材凸显了他对理性的推崇和赞美,作品中强调的理念并不深奥,甚至可以说连深刻都算不上,但却是希腊、罗马时代以来人类社会普遍接受的真理。蒲柏选用的英雄对偶体体裁短小精练,然匠心独运之下,竟能完美地反映原本有可能表达得枯燥乏味的大道理。虽然19世纪的诗歌审美与18世纪不同,讲究抒情和奔放,蒲柏的诗歌受到冷遇,马修·阿诺德甚至认为蒲柏的作品是散文而不是诗歌,不过,英雄对偶体在蒲柏手下发出的光彩,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再加上他精练雅致的文风,使得蒲柏对英语诗歌的贡献不可能被埋没。20世纪的读者在一个轮回之后,再一次发现了蒲柏笔下的新古典之美。他的才气和名声,会和那些简练有力的格言警句一起,长久地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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