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笛福(1659—1731)〔3〕在英国文学史上算不上最有名望的文学家,但是,他的作品却在全世界都小有名气,尤其是在孩子们的心目中。他的文学成就虽然远远比不上莎士比亚、乔叟、弥尔顿那样的大家,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凡是有人知道莎士比亚的地方,就必定有人读过《鲁滨孙漂流记》(The Life and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1719)。这本小说是笛福在年届花甲之际才动笔撰写的处女作,从问世起就广受欢迎,在将近300年后的今天,虽然不复当年街谈巷议的盛况,却仍然在很多小读者心中留下对荒岛漂流生涯的向往和憧憬。最看重商业利益的好莱坞,也多次把这本小说搬上银幕。究其原因,自然是小说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富有传奇色彩的荒岛经历对于每一代的读者都有抵挡不住的魅力。其实,作者本人坎坷的生活经历远比他笔下的鲁滨逊还要来得起伏跌宕。
笛福生活的时代正是英国历史上一个极其关键的时期。从政治上来说,1660年护国公政权垮台后,流亡法国的查理二世在非常议会的请求下返回英国,开始了长达18年的王政复辟时期。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托利和辉格两个党派正式出现了,这是英国政体两党制的开始〔4〕。从宗教角度来说,英国国教(Anglican Church,也称英国圣公会)的主教也返回了英格兰,从此罗马天主教、英国国教以及新教展开了博弈以及一轮又一轮的角力,最终奠定了国教一教独大的局面。从文化上来说,英国文学从1650年开始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奥古斯都时期(Augustan Age),给后人留下了无数的文学瑰宝。同时,英国国内工商业在这阶段乃至后来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迅猛发展以及海外贸易迅速扩张的势头不但对政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力,而且促成了资产阶级这一新生阶级在政治舞台上崭露头角。而1665年的大瘟疫以及1666年的伦敦大火则以比战争更厉害的破坏力使得英国,尤其是首都伦敦,一度笼罩在愁云惨雾之中。
正是在这样一个多事之秋,笛福出生在伦敦一个清教徒家庭,他的父亲詹姆士·福〔5〕信奉的是非英国国教的长老会。这不是主流教派。笛福出世后不多久,议会于1662年通过了克拉伦登法典(Clarendon Code,1661-1665),根据公祷书宣布不信奉国教为非法,非国教教徒不得担任公职,他们的下一代也不能进入牛津、剑桥深造。所以,笛福只能就读于专门为清教徒教派培养牧师的纽伊顿学校。纽伊顿废止了传统的希腊文教学,拉丁文的重要地位也被英语所取代,校长查尔斯·莫顿先生重视的是英文作文、数学、历史、地理以及政治学。
笛福很感谢父亲在教育上对他的投入,但是显然对牧师这个行业缺乏兴趣,所以后来走上了经商的道路。但是,他的家庭出身以及教育背景对他的宗教思想起着不可磨灭的影响,而他在这所开明学校里接受的训练也影响了他日后的思想以及写作风格。莫顿先生后来由于宗教迫害的原因移民美国,被公推为哈佛大学的第一任校长,不过由于先有哈佛后有美国,而远在伦敦的宫廷对他的非国教思想记忆犹新,所以他只被批准为副校长。因此可以夸张地说,笛福虽然没有经历过牛津或是剑桥导师烟草味的熏陶,却因祸得福,体验了哈佛奠基时期的教学思想。
现在这个世界记住笛福的原因是因为他创作了《鲁滨孙漂流记》,其实,笛福本人更愿意当一个政治活动家、社会改革家或者成功的商人。鲁滨逊的故事虽然妇孺皆知,可是很少有人知道,笛福的作品共有560多部,而且多半是政论文和小册子。在《剑桥英国文学史》里,光是这些作品的名称就占据了足足14页。有人统计过,他的作品中,至少有50部探讨的主要是政治问题,其余的部分,包括他的小说,都与社会问题有关〔6〕。
这一切都离不开笛福的宗教背景。身为非国教教徒,笛福从小就感受到了宗教迫害的可怕之处。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由于当时在位的国王有天主教背景,凡是新教教徒,不管是哪个宗派的,都担心天主教随时有可能卷土重来。他们为了保有自己的信仰,做了许多防范措施。比如说,因为害怕英文圣经被当局没收,很多非国教教徒都用速记法把圣经全文抄录下来。当时的笛福,虽然年纪还小,也是埋头苦干,拼命抄完《旧约全书》的前5卷,直到自己疲惫不堪为止。这样的经历使得笛福对于宗教和政治有着强烈的忧患感,只要政治上有点风吹草动,笛福就会放下手头的工作和生活,冲到第一线为自己的信仰冲锋陷阵。因为血液里的冒险和实干因子,笛福多次陷入了政治和经济上的绝境。
把笛福从绝境里最终拯救出来的是他那支还算灵动的笔杆子。早在1697年,笛福就写过一篇《论开发》(An Essay upon Projects),他在其中详尽切实地提出了许多计划,包括:修筑公路、为穷人设立养老金和保险机制、为精神病患者开办医院、设立完善的银行系统、开办军校和女校、开征所得税,等等。这是笛福为了遏制贫困现象、杜绝乞讨而提出的计划,是他对社会改革的看法,也是他对契约社会里政府功能的具体理解。这在当时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如何完善发展的预测。今天看来,这份开发提案书的完善程度,不像是预测,倒像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历史的一个总结。笛福对社会改革的洞察力从中可见一斑。他的这篇作品不仅在当时为他赢得了声誉,而且此后的两个世纪里,他的这些建议有很多都被后世的政治家采纳了。
随后,笛福发表了一系列的政论文和诗歌,支持辉格党和威廉三世。其中最负盛名的是《纯血统的英国人》(“The True Born Englishman”,1701)。这首诗针对英国地主阶层有关威廉三世是荷兰人不是纯粹英国人的指责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驳,博得了国王的青睐,笛福因而被罗致进朝廷的顾问班底。可惜三年以后,国王在骑马时不幸堕马,半个月后不治身亡,笛福失去了最强有力的保护者,命运变得越发坎坷起来。
1702年12月,笛福匿名发表了一本小册子《惩治非国教教徒的捷径》(The Shortest Way with the Dissenters),本义是假托托利党成员的名义用反讽的手法挖苦、抨击当时的托利政府对非国教教徒的迫害与限制,没想到模仿得太像了,先是惹火了辉格党,而等到政府和圣公会回过味儿来的时候,反击也很厉害,他们悬赏逮捕了笛福,处以罚金和三天枷刑。为了替自己辩护,笛福在狱中写下了《枷刑颂》(“Hymn to the Pillory”,1703),笛福的亲友帮他广为印发,结果笛福在三天的枷刑期间收到的不是羞辱而是荣耀的鲜花,他也成为争取宗教自由的知名人士。不过三天的荣耀过后,笛福又得回到新门监狱服刑,只有得到安妮女王的赦免才能出狱。笛福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收起傲骨,向女王的重臣——托利党人(当时的国务大臣)罗伯特·哈利求援。哈利看中了笛福手中那支笔的分量,为他疏通,免了他的牢狱之苦,也从此把笛福收归麾下。
自此以后,笛福的生活又多了一层色彩,他成为政府(更确切地说,是哈利)的秘密情报员,开始为政府做事。他先是用恩主哈利提供的秘密资金发行了《法兰西与全欧政事评论》(A Review of the Affairs of France and of All Europe,1703-1713),评论范围涵盖政治、宗教、经济、科学、艺术、妇女问题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显示了笛福对于商贸的浓厚兴趣。令当代读者吃惊的是,笛福集作者、编辑、经理以及出版人为一身,《评论》上所有的文章均出自他的笔下,而且无论狱内狱外,还是奉命前往苏格兰公干期间,他没有耽误过任何一期的出版发行。虽然笛福领取了托利党政府的资金,但是通过《评论》,“笛福倡导了报刊的信息和知识性,把报刊从作为狭隘的党同伐异工具的处境中解救出来,将其引向了真正报道新闻的道路。”〔7〕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笛福被称为“现代新闻之父”。
与当时的其他观点相比,笛福发表在《评论》上的观点,无论是政治的还是宗教的,都相当温和。所以后世的人们把他和蒲伯、艾狄生、斯蒂尔和理查逊一起归入了启蒙主义温和派之列。〔8〕
笛福个人对社会和宗教的认同趋近辉格党,但他却为托利效劳。而后,哈利又把笛福推荐给了他的辉格继任者。奇就奇在辉格和笛福双方都对哈利的推荐欣然接受,辉格党人自然是看中了笛福的价值,只是笛福一仆二主、两头效忠的行为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都广受质疑,很多人因此怀疑他的人格,指责他是墙头草。威廉·敏托就在他的《笛福传》中直指笛福是个“大骗子,真正的大骗子”。〔9〕查尔斯·兰姆更是破口大骂,痛斥笛福是世上最恶劣的人。可是,如果细察笛福的人生经历和政治抱负,就能发现其中既有无奈的因素,也有笛福本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理念。
从不得已而为之这方面来讲,笛福其时早已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他有7个孩子需要抚养,期间还经历了牢狱磨难、商海沉浮,他已经不是早年那个在蒙茅斯起义失败之后目睹同学及战友死亡、自己也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却还是痴心不改一有机会就投入军中为了理想而搏杀的年轻人了。恐惧与害怕慢慢爬上了他的心头,逼得他怯懦起来。笛福在逃亡途中曾经写信向一位朋友坦承过:
我一直受到监狱、枷锁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的威胁,它们已使我相信自己缺乏应付外界事变的勇气。如果现在有人叫我懦夫,我绝不会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10〕
这是笛福与现实妥协的结果。他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做不到弥尔顿的那份坚持。他不是英雄。但是,英国人津津乐道的“光荣革命”本来就是妥协年代里妥协的产物,所以笛福被恐惧驱使,作出妥协之举,也是这个时代的必然产物,后人没有必要苛责。何况,从笛福的政治理想来看,对党派政治的妥协并不一定意味着出卖自己的政治良心。
笛福博览群书,通晓五六门语言,对欧洲先贤的哲学思想颇有研究,尤其是对英国的两位政治哲学家霍布斯和洛克的学说充满了热情。虽然德国学者汉斯—迪特里希在仔细审视笛福的政论文献后得出了“笛福是个了不起的政治家”(Defoe war ein grosser Politiker.)〔11〕的结论,但是相对于笛福在社会改革方面的远见卓识,笛福本人对于政治哲学并无独到的看法,他只是接受了霍布斯和洛克的学说而已。我们在他的作品中,即使是在他的小说里,例如《鲁滨孙漂流记》,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霍布斯和洛克对他的影响,尤其是两人有关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的思想。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指出,国家的实质是担当起全体自然人的人格的一个人格,掌握了人们交付的所有权利和力量的公共权力,国家的政体形式可以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其中君主制最为优越。〔12〕
洛克和霍布斯的区别是他主张建立君主立宪制的代议制政府,但两人都主张君主制下的中央政府。笛福不但接受了他们的学说,在自己的作品中积极推广,也尽力在现实生活中为之而努力。他曾经为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合并多次奔走,有几次还差点丧命。不过,这一使命符合他的政治理念,他的出发点除了报效哈利之外,还有实现个人政治抱负的热情。至于托利和辉格的党派之争,在他眼中,远不及为英国政府尽职尽力重要。他的这种看法,在当时也不算特立独行。海里法克斯就认为,为了确保国家这一航船不沉,完全可以根据政治风向来调整风帆的方向。〔13〕
笛福的另外一个动机是“感恩”,而“感恩”是霍布斯“自然法则”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理念,它是人类为了避免陷入混乱和战争状态而建立起来的道德法则之一。如果没有哈利,笛福不仅要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时光,而且经济上还要面临窘境,所以笛福对哈利有一份感恩之心。既然自己的恩主与托利和辉格两党都相处甚欢,那么笛福自然也就没有必要拘泥于党派之见。
况且,无论霍布斯还是洛克,都认为人首先是“自然物”,一举一动都受其“自然本性”的驱使,在这样的情况下,支配人类一切行为的原则就是“自我保存”,趋利避害。
所以,在墙头草的表象之下,在党派倾轧的缝隙之间,可以发现的是笛福对于自己政治理念的执著,也是他对人性弱点和自身弱点的清醒认识。但是,笛福即使是在为了生存而努力左右逢源的同时,还是不忘推广他所欣赏的政治哲学。他的努力也得到了后人的激赏。有一位名叫A·L·史密斯的人是这样评价笛福的工作的:(www.daowen.com)
除了理论上缺乏独创性这个缺点之外,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笛福对推动当时的政治进步都有贡献。对伪善,笛福一笑置之;对偏见,笛福羞得它哑口无言;对付谬误和歪曲,他的常识就是威力巨大的武器。他写了数不胜数的政论文(比如说,《纯血统的英国人》和《惩治非国教教徒的捷径》),这些作品在历史上的重要性将永不磨灭。他只手撑起《评论》,甚至连读者来信都是由他执笔的,这样的工作具有一流的价值,因为他帮助整个民族培养了政治观和道德感。运用和推广洛克理论的不是别人,正是笛福。〔14〕
除了在政治上热心于君主立宪制,在宗教上热切推崇宗教自由的思想,在媒体上热衷于宣扬霍布斯和洛克的政治哲学以外,笛福对于发展资本主义贸易和商业活动也很有心得。他除了经商谋利之外,更热衷于扮演一个英国经济咨询师和设计师的角色,这从他写的《英国商贸方略》(A Plan of the English Commerce,1728)和《英国商人大全》(The Complete English Tradesman,1726-1727)等作品中就能看出来。他在其中鼓励自由贸易,认为英国发展的关键在于商贸的发展,只有通过勤劳和智慧,个人和国家才能积累财富,繁荣起来。但同时,他也认为贸易上的自由放任主义是行不通的,因而主张贸易平衡,为此,他认为市场和劳工的发展需有政治责任心。笛福还煞费苦心,提出了多种商贸策略,为商人设计了进行商业活动时的行动指南。他认为新生的资产阶级比旧贵族更有前途,同时,他倡导新生的资产阶级要表现斯文,获取文化,以便最终与旧贵族平起平坐。据记载,本杰明·富兰克林就认为《英国商人大全》中的思想对他很有帮助,使他获益良多。〔15〕
可惜的是,笛福感兴趣的东西太多了,对时事的敏感性也太强了,这使得他没有时间和情绪坐下来系统、深入地考虑自己有关社会、政经、宗教等各方面的看法。他的思考随着历史舞台上的白云苍狗而律动,东一鳞,西半爪,虽然不时绽放出智慧的火花,却没有能够自成一家,闯出一片新天地来。所以西方有学者感叹过,若是笛福能够顺着自己在《英国商贸方略》和《英国商人大全》里的思路深入下去,并且使之理论化,他就将成为亚丁·斯密的引路人。
笛福的小册子早期多与政治有关,后来他把精力集中在社会问题上,但当他于1719年动笔撰写《鲁滨孙漂流记》的时候,他笔下流淌出来的不止是经过加工的苏格兰水手亚历山大·塞尔格荒岛余生的故事,他本人这许多年来的商人、报人、政治幕僚的经历以及贯穿始终的思考也随着鲁滨逊的一举一动,自觉不自觉地,洋溢在字里行间。结果,读者可以从多种角度对这本小说进行解读。少年人看见冒险故事,基督徒看到清教思想,理想主义者发现一个理想岛国,废奴主义者谴责其中的贩奴蓄奴行为,历史学家目睹了第一个正面形象的资产阶级开拓者和殖民主义者,经济学家把鲁滨逊用于自己“经济人”理论的图解,人类学家顺着鲁滨逊的视线体味了今人和古人共生的状态,文学评论家欢呼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兴起以及流浪汉小说和冒险故事的合流〔16〕,而哲学家则从中找到了霍布斯和洛克思想的点点滴滴。
伊恩·瓦特在《小说的兴起》一书中指出:“正是个人通过直觉可以发现真理的见解产生了现代的现实主义——这种见解来源于笛卡尔和洛克”,他进一步指出,“笛福和理查逊是我们的文学史上最早的其情节并非取自神话、历史、传说或先前的文学作品的大作家。”〔17〕这是笛福小说创作的大背景,是文艺复兴以来以个人经验取代集体传统这一趋势的显现。
在笛福的小说创作中,以《鲁滨孙漂流记》和《摩尔·佛兰德斯》(Moll Flanders,1722)为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霍布斯和洛克学说中的自然法则、宗教法则以及个人契约等概念。
在笛福那个时代,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社会已经不可得了,为了凸显“自然状态”这一前提,笛福把鲁滨逊安排为自然人。为此,笛福把自己的主人公放到了一个资源丰富的荒岛上,给他配备了得心应手的基本工具,他得到了绝对的个人自由——孤岛就是他个人的王国,在那里,他可以予取予求。这一点很符合霍布斯和洛克有关公共权力和绝对权威产生以前自然人的自由状态的描述。随后,又给他安排了一个奴隶,再后来又是一批臣服的西班牙人,他的自我感觉是家长、领主和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笛福让鲁滨逊如此描绘自己在岛上的地位:
……我坐在中间,俨然是全岛的君王。我对自己的臣民拥有绝对的生杀之权。我可以任意处置我的臣民,要杀就杀,要抓就抓,要放就放,而且不会有反叛者。
再看看我是怎样用餐的吧!我一个人坐在那儿进餐,其他都是我的臣民在一旁侍候。我的鹦鹉仿佛是我的宠臣,只有它才被允许与我讲话。我的狗现在已又老又昏聩了,它总是坐在我右手;而那两只猫则各坐一边,不时地希望从我手里得到一点赏赐,并把此视为一种特殊的恩宠。〔18〕
但在最后搭救他的英国船长的口中,鲁滨逊的身份有了显著改变,他成了这个岛的总督——读者必须意识到前者和后者的区别,一个是自然人,另一个是公民,他的身份里有国家权威的影响。而在《摩尔·佛兰德斯》中,笛福给自己的女主人公安排的是一个社会“孤岛”的生存状态:生母为罪犯,由吉普赛人抚养大,后来进入抚养院,经济上缺乏安全感,社会上没有合法地位——摩尔的心理状态与鲁滨逊初到荒岛上时是一样的。这一切对摩尔·佛兰德斯来说,既是威胁,也是奋斗的动力。摩尔的苦恼与孤岛上的水手类似,与那些18世纪初的女权主张反而有不小的距离,这是作者把笔下的人物安排到自然状态的典型体现。
鲁滨逊把自己看成是这片领土的国王是在他发现这是一个没有人烟、没有猛兽的荒岛之后。如果这片自由的土地上还有别的自由人,鲁滨逊会是什么反应呢?我们能不能看到资产阶级在那个时期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呢?笛福是这么安排鲁滨逊的一举一动的:
一天中午,我正走去看我的船,忽然在海边上发现一个人的脚印;……这简直把我吓坏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犹如挨了一个晴天霹雳,又像大白天见到了鬼。我侧耳倾听,又环顾四周,可什么也没有听到,什么也没有见到。……我跑到脚印前,看看还有没有别的脚印,看看它是不是我自己的幻觉。可是,脚印就是脚印,而且就这么一个,不容置疑。……这使我心烦意乱,像一个精神失常的人那样,头脑里尽是胡思乱想,后来就拔腿往自己的防御工事跑去,一路飞奔,脚不沾地。可是,我心里又惶恐至极,一步三回头,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追上来,连远处的一丛小树,一枝枯树干,都会使我疑神疑鬼,以为是人。……我一跑到自己的城堡……一下子就钻了进去,好像后面真的有人在追赶似的。……我跑进这藏身之所时,心里恐怖已极,就是一只受惊的野兔逃进自己的草窝里,一只狐狸逃进自己的地穴里,也没有像我这样胆战心惊。〔19〕
鲁滨逊在看到海滩上的脚印之后看似过分夸张的恐惧反映,明显是出自于霍布斯有关“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的观念。他明显地感觉到,脚印表示这个岛上还有人,一种在智力和能力上与他平等的生物。由于孤岛面积和资源有限,多出一个人就多一个人对此岛使用权的要求。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新出现的人势必是鲁滨逊的死敌。鲁滨逊若是杀不死他,就会被他杀死。这样的推演就使笛福对鲁滨逊的描述显得十分自然。若是洛克关于人类最初的自然状态是人人平等自由的和平状态这一学说在笛福脑海里占了上风的话,渴望有人陪伴的鲁滨逊应当喜出望外,绝不至于被一个脚印吓得魂飞魄散,也不需要到处寻找新的藏匿场所、迫不及待地完善防御工事。同时,读者会注意到,鲁滨逊是用“野兔”和“狐狸”来表现他那一刻的本能反应,也就是说,在那一刹那,可怜的鲁滨逊只是一只本能地趋利避害的动物而已。
霍布斯指出,为了走出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保存生命,人类需要建立于理性之上的自然法则。鲁滨逊与别人打交道的时候,恪守的就是自然法则。其中之一是感恩。星期五和他的父亲对鲁滨逊的服从来自于感恩以及对火枪的恐惧。而后来的欧洲人一样认可他的权威,也是基于同样的感恩法则。鲁滨逊回到正常社会后,花了很多时间和金钱报恩。而他被人诟病得最厉害的一点是把祖利卖给葡萄牙船长为奴。这也有多种动机,除了牟利之外,也有对买主的感恩心理。有人质疑,为何不见鲁滨逊对祖利的感恩之情呢?其实他对祖利还是有感恩之心的,但是这份感恩之心一则是由于祖利的奴隶身份而自然而然地相形失色,二则也体现在买主对十年后给予祖利自由的承诺里。
说到守诺,就触及了另一个自然法则。由于自然法则的产生来源于性恶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为了避免陷生命于绝境,人们需要许诺并且守诺。笛福笔下的角色非常重视诺言,对于他们而言,或者确切地说,对于笛福而言,诺言无异于口头契约,具有相当的约束力。鲁滨逊如此,他的那些合伙人莫不如此。小说结尾时,鲁滨逊提及了自己的美德:
我仍然履行了我先前许下的诺言,每年付给这位老人一百块葡萄牙金币,直到他逝世;并在他死后,每年付给他儿子五十块葡萄牙金币作为他的终身津贴。原先这笔钱是我许诺从种植园的每年收益中支取的。〔20〕
而小说中清晰的簿记意识也是这一点的表现。当那个葡萄牙船长周济他100葡萄牙金币时,鲁滨逊是这样表现的:“一边说,我一边止不住流泪。简单地说,我只拿了他一百个葡萄牙金币,我叫他拿出笔和墨水,写了一张收据给他”。在这显示了资产阶级经济人对于簿记和契约近乎本能的敬畏。《摩尔·佛兰德斯》的女主人公在几十年的经历中,对于亲情和爱情着墨很少,但是对钱财就不一样了,她和鲁滨逊一样,对于每一笔经手的钱财,无论多少,都会不厌其烦、清清楚楚地记下来。
笛福在自己每一部作品的序言中都强调了他对文学的道德教诲功能的重视,他的创作是为了“使有罪的人幡然悔悟,或者告诫天真无辜的人免入歧途。”不过,他宣扬的道德不再是神和英雄的至高无上的道德,而是现实社会中个人的可敬品质。因而,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政治思想以及随之而来的道德诉求正好满足了笛福对道德教化的要求。这正好解释了笛福小说作品中为何充满了霍布斯和洛克的影响。
综上所述,笛福用他形形色色的文字作品诠释了霍布斯和洛克政治哲学中有关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思想,体现了自然法则在这个理性主义时代的表现形式——个人在道德和社会正义上的诉求。笛福思想上有他的局限性,比如说,他拥护奴隶制度,也不觉得童工和低工资有什么不妥之处。笛福的文字大部分湮没在历史的长河里,但是其中折射的18世纪英国政治哲学的光彩却超越了那个时代,给现代读者带来阅读的愉悦与思想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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