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的家庭毫无显赫的背景,父亲是一个只能读懂教堂祷文和布道词的教区牧师,关于他的母亲,唯一值得谈论的就是由于西班牙无敌舰队即将入侵英国,她感到无比恐惧,这便导致了霍布斯的早产。也许命运使然,这位思想家的一生注定要与如何面对生命中的恐惧这一主题牢牢地捆绑在一起。霍布斯一生与英国王室和贵族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并与本土和欧陆的众多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者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毫无疑问,现实生活中的人际关系与极为广泛的学术兴趣对霍布斯的学说和思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坚持经验主义的认识原则,通过对人性的细致观察,建立了社会契约与君主立宪等一系列对现代民主政治影响极为深远的社会理论。他漫长的人生开始于敌国入侵,此后又饱尝动荡不安的英国内战之苦,晚年更是面对宗教保守派的清剿惶惶不可终日,这种风雨飘摇的生命感受始终伴随着他的一生。因此,如何寻求和平以及信守和平,是其所有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正是围绕这一问题,霍布斯的哲学、伦理学和文学思想达到了有机的统一。〔21〕
在英国文学思想史上,具有原创性思想的哲学家和文学家大有人在。但是,能够用贴切、明晰的语言表达思想,并且真正达到思想和语言合二为一的作家却屈指可数。培根的文风严整而富丽,巴克莱的文风雄辩而有力,休谟的文风冷静而清醒。与以上三位文坛巨擘相比,霍布斯的语言质朴却不失灵秀,睿智而兼具深邃,充分体现了语言与思想的高度统一。试看以下例句:
The life of man, 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
Competition, diffidence and glory. The first maketh man invade for gain; the second, for safety; and the third, for reputation.
When God speaketh to man, it must be either immediately or by mediation of another man, to whom He had formerly spoken by Himself immediately. How God speaketh to a man immediately may be understood by those well enough to whom He hath so spoken; but how the same should be understood by another is hard, if not impossible, to know.
这里罗列的长短句既有对人性深邃的洞察和缜密的探讨,也有对宗教深入细致的批判,诗性与理性在霍布斯的作品中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正如英国思想家索利所言,“霍布斯就其独特的表达方式而言是无与伦比的。他没有过分的想象与联想,虽然这两者在需要时便可信手拈来。有警句,但并不是为警句而警句的堆砌。有讽刺,但它始终受到节制。他的著作从来不以装饰品来做装潢,每一项装饰品都属于论证的结构。绝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而恰如其分的词始终是抉择过的。他的材料属于最简单的类型;而且它们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整体,为一个伟大的思想所指导,为献身一项伟大事业的激情所点燃。”〔22〕
霍布斯在创作中尽其所能用生动活泼、平易近人的语言,这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具体而言,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动荡不安、四分五裂的状态之中,国家遭受了内战的摧残,并且随时可能爆发更大规模的战争。因此,在一个缺乏浓厚的学术氛围的环境中,现实要求霍布斯用清晰、明快并且能够吸引人的写作方式来传播自己的思想。
更为重要的是,霍布斯的文体是其内在思想的本质要求。正如培根精确的语言是其科学主义思想的外化一样,霍布斯的语言充分体现了他与古典主义伦理学说与哲学思想的决裂。在霍布斯的理论体系中,关于伦理道德的问题不再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命题,它蜕变成为一个极为现实而又具体的人人都参与其中的问题——如何建立并维系一个和平的世界。〔23〕
霍布斯在其一生中与经验主义哲学家和科学家交往频繁。由于受到伽利略、培根等人的影响,霍布斯自觉地将其整个理论体系建立在近代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受伽利略天体运动理论的影响,霍布斯认为所有的存在物都是在空间移动的物质碎片(pieces of matter)。这些物质碎片彼此依附,按照一定的机械运动原理转动着,从而形成我们可以看到的物理世界。
这一原理不仅可以用来解释物理世界,而且可以推广到我们的身体与行为。世界上万事万物,最终都归约为我们的感觉,外在的颗粒对我们的眼睛造成冲击,令我们形成关于世界的观念(idea)。这就是我们思考问题的起点,一切问题,包括人类的行为动机、人性的本质、精神世界、国家等一系列问题,都是非常客观的、有规律可循的现实问题。这就是霍布斯思考任何问题的基本立场。
因此,霍布斯将认识的起源确定为我们对外在世界的感觉。知觉留存或者保持在记忆之中,就是“衰退了的感觉”,累积为关于事物的认识就是“经验”,理性的本质就是通过抽象思维和语言来组合这些支离破碎的经验。
毫无疑问,霍布斯在认识的问题上与培根的观点非常一致。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培根特别看重经验在先的作用和归纳的方法,而霍布斯在尊重经验原则的同时,尤为强调建立像几何学一样的逻辑演绎体系,从而获得更为准确清晰而又令人信服的知识。
一个非常重要的结论是,霍布斯认定人的精神生活也是一个非常客观的物质世界。人的情绪无非就是人在与经验世界交往时身体和大脑内在基质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快乐和痛苦、欲求和厌恶都是人的基于客观现实的意向,而不是意志。人与动物在欲望的意义上毫无差异,他完全服从于自然法则的安排,没有精神的自由可言。换言之,人不是自由的,而是被规定的。所有这些理论为我们深入理解霍布斯的道德原则提供了明确的前提。
霍布斯思想的核心就是如何结束持续不断的战争状态。如何来抑制那些引发我们走向战争的因素呢?如果我们制定协议,那么如何才能让所有订立协议的人都去遵守它呢?制定协议者之间的信任从何而来呢?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霍布斯从人性的本质探讨入手,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了整个政治理论与社会伦理的构架。
在霍布斯看来,任何一个人运用一切手段和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是完全正当合理的。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每一个人都努力追求这种权利,每一个人都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并抵制别人侵犯他自己,这就造成了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连绵不断的战争。(www.daowen.com)
毫无疑问,霍布斯对人的自然状态的描述与西方主流古典思想是背道而驰的。古典思想的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的社会本能使其组成社会。在这里,亚里士多德肯定了人相互协作的本性和遵守共同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天性,而这一切正是霍布斯所竭力反对的。
在霍布斯看来,人如同狼一样,是凶恶、残忍的动物。争夺财富、名誉、地位等一切对人而言必需的权力驱使人采用杀戮、排挤、欺诈、戕害等一系列手段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在这种自然状态之中,没有什么是不正义的,谈不上正确与错误、正义与非正义。武力与欺诈是战争的基本特性,正义与非正义是与社会中的人有联系的品德,而不是与处于孤立状态中的人有联系的品德。霍布斯对人性的解释彻底颠覆了古典主义性善论的基础,并为其从自然状态出发的社会道德原则确定了起点。〔24〕
在自然战争状态之中,无论谁都无法获得足够的力量保全自己,无法获得绝对的支配力使他人臣服为自己的附庸,以实现纯粹自私的目的。个人在无节制地实现自我私欲的过程中,恰恰体会到自己也处于他人私欲无限扩大的危机之中,这就是人的“恐惧感”的来源,也是人类社会能够实现和平共存的可能性所在。
霍布斯认为,人不仅是自私的,而且是情绪的动物。情绪是一种能够打动我们的东西,那种能够令我们产生亲近感的情绪,是“欲望”和“愿望”,而那令我们产生逃避念头的情绪,则为“厌恶”和“恐惧”。毫无疑问,人人都希望趋向前者而规避后者。
人由于自私的本性而相互戕害,又由于“平等的”处于被伤害的可能性之中而倍感恐惧。人意识到了自身自私的本性的后果,在这种博弈的社会关系中,他希望创造一种具有约束力的社会机制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以达到自我持存的目的。正是在这一前提下,社会契约才真正产生了。社会契约的形成建立在社会个体自愿地将自己的权利置于某种社会体制的规约之下这个基础上,通过社会中个体间权利的相互转让和制约形成一种对于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契约关系。
订立契约并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如何信守契约才是建立社会道德伦理的关键所在。自私和敌对是战争的起因,认同与信赖才是和平的保证。问题在于,在霍布斯看来,信任他人不是人天生的能力,而是后天形成的社会产物。饶有趣味的是,霍布斯将信任的机制依然建立在恐惧的情绪之上。
霍布斯认为,解决信任危机的办法是:要创造一种力量,一种恐怖的力量,来强制实施协议。这种恐怖的力量将对那些不遵守协议者给予惩罚。有了这样的力量,我们大可形成对对方的一份信任,如果没有,所有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因此,问题的关键依然是“恐惧感”。
具体而言,建立国家和维持和平的唯一途径,就是人们将所有的权力交给一个人或者由一些人组成的会议;通过大多数人投票把全体人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这不仅仅是意见一致或协和,而是全体人的真正的统一,即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约定统一于一个人格,这就是伟大的“利维坦”,就是人间的上帝,就是万能的乔(Mighty Joe)。臣民不能改变政体,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能撤销,谁也不能抗议由群众确立的共同代表的制度。这个由公众推选出来的代表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等众多权力,它凌驾于一切个人之上。〔25〕
统治权可以由一个人或者一些人组成的会议来掌管,这就是君主政治、贵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差异。在霍布斯看来,君主政体是最好的形式。他认为,君主身上公私利益得到最密切的结合,君主的行动同一个团体的人相比,更能前后一致。根据历史经验,在代表了平民阶层利益的下院与代表了贵族特权的上院之间总是存在无休止的争斗、猜忌和攻讦。而君主体制就可以克服这个问题,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提并论,每个人臣服于他,这就为君主履行和平的使命创造了很好的条件。〔26〕
毫无疑问,霍布斯为君主体制的辩护并不成功,现代生活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当权力集中于一个人手中时,带给世界的往往就是灾难。但是,霍布斯并非对此毫无所知,他坚定地认为,既然世界上没有毫无瑕疵的人类制度,那么能够非常顺利地解决诸如继承权等一系列政治问题的君主政体是最佳的选择。霍布斯的观点对于现代英国政治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温斯顿·丘吉尔为此改变了他对民主政体的看法,后者认为君主政体的确带有许多问题,但是它唯一可取之处是胜于其他所有的政体。〔27〕
在霍布斯最为重要的著作《利维坦》(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 and Power of a Common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1651)中,他用一定的篇幅谈论宗教的意义与作用,他自己也多次宣称本人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但是仔细深入地研读他的作品,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戴着宗教面具的无神论者的形象。
早在探讨恐惧的情绪这一主题时,霍布斯就把宗教定义为一种恐惧。他认为,宗教就是对无知的恐惧,这是一种人们为减轻恐惧而虚构出来的力量。即便是在17世纪的英国,这样关于宗教的言论仍然是亵渎神灵的,这是对宗教的绝对意义的挑衅。
在《利维坦》中,霍布斯使用大量篇幅探讨宗教的诸多方面,表现出对宗教的热情与兴趣。但是,他谈论《圣经》的方式与目的却与正统的基督教学说大相径庭。众所周知,关于神谕、神迹的学说是基督教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霍布斯以怀疑论的态度来展开讨论,并以一种“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也”的逻辑反驳了坚持宗教神秘性的观点。更为有趣的是,霍布斯居然将天使、神灵等一系列基督教的神秘学说全部嫁接到自己以君主制为核心的社会政治理论中,他小心翼翼又勇气十足地将基督教学说改装成了为自己的理论体系服务的思想资源。我们不得不承认,霍布斯的确是一个移花接木的高手。
霍布斯这种对基督教貌合神离的态度与他所处的时代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知道自己书籍的读者主要是基督教徒,并且认为自己的观点能否被接受将影响到和平的建立与维持。因此,他的思想和学说得到《圣经》的支持是非常有必要的。说到底,霍布斯在形式上始终维系着他与基督教的关系,并力求借助重新解释为民众广为接受的《圣经》以传播他自己的思想。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做法并没有逃过当时教会的监督,后者将霍布斯定义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无神论者,并在其晚年禁止他传播任何思想言论。正如海涅所言,当人们开始谈论上帝为什么存在时,上帝已经不存在了。毫无疑问,在反宗教的道路上,霍布斯已经走得很远了。〔28〕
今天,我们重新研读霍布斯的著作时,不禁对这位思想家关于人性的洞见感佩不已。虽然从学术的意义上讲,霍布斯的学说早就被以卢梭、康德为代表的现代哲学所超越,但是,从社会现实的角度看,他仍然不失为我们的同代人。近半个世纪以来,霍布斯的学说受到来自施特劳斯学派的深入批判,被视为继马基雅维利之后古典伦理精神进一步走向衰亡的标志。但是,如果我们本着客观而非理想主义的态度视之,霍布斯学说的意义是不可否定的。只要人类世界依然纷扰不断,只要我们人性中鄙俗、丑恶的成分依然存在,霍布斯关于人类社会的解释就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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