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以后,北方进入北朝时期,与南方继东晋以后相继出现的几个政权形成对峙,合称南北朝。北朝一共包括5个王朝,其中以北魏为主,它占去了北朝大部分时间。6世纪上半叶,北魏发生动乱,分裂为东魏和西魏,随后东、西魏又分别被北齐、北周所取代。北齐、北周东西对峙20余年,北周后来居上,灭掉北齐。不久,北周政权被外戚杨坚所篡夺,北朝至此终止。
北魏的建立者鲜卑拓跋部是魏晋内迁、附塞诸民族中比较落后的一支。它最早活动于大兴安岭北段,后来逐步向西南迁徙,到达毗邻华北的漠南地区,建立了代国,继而发展为北魏政权。直到北魏建立前夕,拓跋鲜卑还是一个氏族社会尚未解体的游牧民族。魏道武帝拓跋珪始解散部落组织,“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1〕自此拓跋部民开始向农业经济过渡。北魏击败后燕,占领中原后,仿汉族制度设官分职,并将大批中原百姓迁至平城周围,计口授田,分给耕牛农具,令事耕种,经济实力有很大提高。明元帝在位时(409—423),从南朝刘宋手中夺得黄河以南的中原大片土地。第三代皇帝太武帝拓跋焘即位后,相继灭掉夏、北燕、北凉,结束了十六国的割据局面。
这一时期,漠北的柔然和南方的刘宋仍然是北魏的劲敌。柔然是崛起于4世纪中叶的漠北游牧民族,源出东胡,与鲜卑同,或云为匈奴苗裔。其首领称“可汗”,为以后北方草原诸游牧民族所袭用。北魏初年,柔然频繁南下骚扰,魏太武帝也先后七次统军北征。其中神二年(429)的一次远征深入漠北腹地,收降柔然统治下的高车诸部30余万落,柔然可汗大檀“焚烧庐舍,绝迹西走”,其“国落四散,窜伏山谷,畜产野布,无人收视”。〔2〕太平真君十年(449),魏军又一次大败柔然,收民畜凡百余万。十一年,刘宋发动北伐,攻占了河南的一些州郡,随后太武帝发兵南下反击,渡过淮河,前锋直抵瓜步(今江苏六合东南),在江北大肆焚掠后撤退。此役之后,刘宋的势力大为削弱,北魏在南北战争中常居主动地位。献文帝在位时(465—471),击败刘宋军队,夺得山东、淮北的青、齐等四州,完全占有了黄河流域。
北魏统治者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曾于道武帝天赐三年(406)下令,州、郡、县皆置长官三人,其中一人为鲜卑拓跋氏,余二人为其他姓氏的鲜卑人及汉人。但面对北方社会宗族势力强盛、坞壁组织广泛存在的局面,又不得不依靠宗族首领或坞主作为地方统治的支柱,于是形成了“宗主督护”的制度。宗主督护,即承认“宗主”在当地的势力和特权,利用他们代表北魏朝廷“督护”地方,收纳租税,征发徭役、兵役。在这一制度下,充当宗主的豪强大姓控制着大量劳动力,仍然对中央集权形成不小的妨碍。另外北魏佛教兴盛,广占土地、户口,影响了国家的赋役收入。太武帝在位后期,下令灭佛,焚经毁寺,屠戮僧侣,使北方佛教一度陷于衰落。到太武帝死后,禁令始解。
北魏统治者也沿袭了十六国以来尊崇汉族士族的传统。道武帝进占中原后,就积极招引士族成员充实统治机构,由出身于北方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的崔宏负责制定官制、礼仪、律令。太武帝神四年(431),大规模征召中原高门士族范阳卢玄、博陵崔绰、赵郡李灵、渤海高允等数百人做官。灭北凉后,又擢用了一批河西士族,凉州地区保存的汉、魏经籍和礼乐制度在中原重新得到传播、继承。北魏前期,汉族士族中最受重用的人是崔宏之子崔浩。崔浩博览经史,明敏有谋略,兼通阴阳术数,历仕道武至太武三朝,官至司徒,多次参与重大决策的制定,为北魏统一北方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他自恃门第才学,往往表现出对鲜卑人的鄙夷不屑,又企图按照士族高门的传统理想,整理并区分姓族高下,触犯了鲜卑贵族的民族意识,引起其强烈不满。后因主持编纂国史,公开披露了北魏皇室一些避讳不愿人知的早期历史,终于激怒太武帝,于太平真君十一年(450)被处死,其家族与基本都出自高门士族的姻亲均遭灭门惨祸。崔浩国史之狱表明,尽管北魏已入主中原数十年,但民族矛盾仍然相当尖锐。与此相关,北魏统治者推行了很多民族压迫政策,如作战时多以鲜卑骑兵殿后,驱赶被迫当兵的各族人民在前冲锋。这类残暴的做法致使汉族和其他被统治民族频繁掀起反抗斗争,其中以太平真君六年卢水胡(匈奴别部)人盖吴在关中领导的起义规模最大。北魏的统治很长时期内都未完全稳定。
魏孝文帝在位时(471—499),北魏统治集团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采取了规模较大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虽然史籍统称这些措施为孝文帝改革,但事实上由于孝文帝年幼即位,其在位前期的改革措施主要是由当时执政的太皇太后冯氏主持推行的。冯氏出身于北燕皇族,为魏文成帝(452—465年在位)皇后,献文帝时尊为皇太后。献文帝在位数年,内禅于孝文帝,自以太上皇身份掌握朝政。承明元年(476)献文帝卒,冯太后复临朝称制,直至她于太和十四年(490)去世,孝文帝始完全亲政。改革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整顿吏治——规定地方长官的任期按治绩优劣为定,优者升级而久任,劣者降黜。北魏建立以来地方官没有固定的俸禄,贪污勒索公行。太和八年(484),始颁行俸禄之制,申明在俸禄之外贪赃满绢一匹者,即处死刑。
均田制——太和九年,颁布均田令,规定15岁以上男子皆从政府手中领取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领取露田20亩。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至年满70还官。桑田作为世业,不须还官,可卖有余或买不足,但要栽种一定数量的桑、榆之类树木。奴婢、耕牛皆可受田,故贵族富人仍能由此多占土地。均田农民的赋税负担,以一夫一妇为单位,每年纳帛一匹,为调,粟二石,为租。单身男女、奴婢、耕牛也都按照各自不同的标准缴纳租调。均田令在制度上主要源于北魏初年在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之制。它适应了当时北方人口减耗、荒地和无主地大量存在的现实,并未对私有土地进行很大的触动(仅是按均田令规定重新登记而已),相反却起到了推动垦荒、稳定土地关系的积极作用。
三长制——均田制实行稍后,又推行三长制,重建秦汉以来的乡官系统,取代宗主督护。民户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是为三长,负责检查户口,征发赋役。三长虽亦多用豪强大姓担任,但在三长制下豪强不能再随意地荫占民户,国家对社会基层的控制有了显著加强。
汉化政策——孝文帝本人有相当深的汉文化修养,亲政后推行了一系列比较激进的汉化措施。太和十八年(494),将首都从代北的平城迁至汉魏旧都洛阳。下令改革鲜卑旧俗,以汉族服饰取代鲜卑服饰,朝中禁鲜卑语,改说汉语,是所谓“断诸北语,一从正音”。〔3〕迁洛鲜卑贵族一律就地落籍,死后不得归葬代北。改鲜卑姓为汉姓,其中皇族拓跋氏改姓元。模仿汉族社会中的士庶门第区别,对鲜卑贵族“定姓族”,即人为地定出门第等级,新改的鲜卑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为一等高门,并鼓励其与汉族高门通婚。汉化改革引起了一部分鲜卑贵族的强烈反对,一度爆发了叛乱,但被孝文帝镇压。太子元恂也因卷入其事被废黜并处死。(www.daowen.com)
上述改革措施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北方经济进入十六国以来最为繁荣的时期。汉化措施也顺应了北方民族融合的历史趋势,为全国重归统一奠定了基础。南方的汉人“自晋、宋以来,号洛阳为荒土”,到北魏后期却不得不承认“衣冠士族并在中原,礼仪富盛,人物殷阜,目所不识,口不能传”,感叹“北人安可不重”。〔4〕但另一方面,汉化措施也给北魏王朝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激化了鲜卑族的内部矛盾。这些消极影响与政治腐败和其他社会矛盾相结合,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动乱,导致了北魏的灭亡。
动乱发起于北部边境的六镇。北魏为防御柔然骚扰,在北部边境自西而东设立了沃野(今内蒙古五原东北)、怀朔(今内蒙古固阳西南)、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抚冥(今内蒙古四子王旗东南)、柔玄(今内蒙古兴和西北)、怀荒(今河北张北)六个屯兵的军镇,军士以鲜卑人为主。北魏前期,六镇地位重要,将士往往以军功得官。孝文帝汉化改革后,朝廷南迁,且重文轻武,六镇地位下降,当地鲜卑子弟受到歧视,仕途艰难,与迁洛并汉化的鲜卑人差距悬殊,“处世无入朝之期,在生绝冠冕之望”,〔5〕不满情绪日益强烈。加上镇民内部贫富分化、将官欺压军士等原因,遂使六镇成为当时社会矛盾的焦点。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沃野镇民匈奴人破六韩拔陵杀镇将反,六镇军士纷纷响应,并波及到西部的高平(今宁夏固原)等镇。后破六韩拔陵败,北魏朝廷将其部众迁往河北,这批六镇流民又在河北各地起事,并逐渐形成了一支以葛荣为首的强大军事力量。孝昌二年(526),葛荣称帝,国号齐,势力及于河北七州,南逼邺城,对北魏构成了巨大威胁。
此时北魏朝中也发生了事变。孝明帝与其母胡太后争权,于武泰元年(528)被太后毒死。在镇压六镇起事中屡立战功、握有重兵的并州契胡(匈奴别部)酋长尔朱荣以为孝明帝复仇为名,攻入洛阳,杀胡太后,拥立孝庄帝,又在洛阳东北的河阴屠杀北魏王公百官2000余人,史称“河阴之变”。此后尔朱荣独揽大权,相继击败葛荣及各地反魏起事。但朝中的内乱又一发不可收拾,经过一番混斗,北魏终于在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自道武帝建国起,共历14君,149年。六镇起事虽然失败,却导致了北魏王朝的崩溃,六镇军人及其后裔也成为此后百余年中北方乃至全国历史舞台上的主角。
北魏分裂为东、西两部分后,虽皆沿用魏国号,但拓跋(元)氏的统治早已名存实亡。东、西魏的实际统治者分别是在六镇动乱中成长起来的军阀高欢、宇文泰。高欢自称出自北方士族渤海高氏,但因祖先犯罪被徙,家族久居怀朔镇,已逐渐鲜卑化。宇文泰为鲜卑别部宇文部(据考证其源出南匈奴)人,世代居于武川镇。二人经历相似,皆早年参加六镇起事,辗转归于葛荣属下,葛荣败后降于尔朱荣,因才能受到擢用。高欢年龄稍长,显露头角更早。他奉尔朱家族之命,统领以六镇军人为主的葛荣余部屯驻河北,由此自专一方。后攻灭尔朱氏势力,拥立魏孝武帝,自任大丞相、太师。宇文泰则从尔朱荣部将贺拔岳平定关陇,贺拔岳死后继统其众。永熙三年(534),孝武帝与高欢矛盾激化,逃往关中投靠宇文泰,高欢另立孝静帝元善见,并将都城自洛阳迁于邺,是为东魏。次年,宇文泰毒死魏孝武帝,立文帝元宝炬,是为西魏。此后东、西魏连年交战,互有胜负。东魏地广人众,力量稍强。孝静帝武定五年(547),高欢病卒,其子高澄、高洋相继秉政。八年(550),高洋篡位称帝,国号齐,都于邺,史称北齐。高洋即齐文宣帝。西魏恭帝三年(556),宇文泰卒,次年其子宇文觉亦废恭帝自立,国号周,都于长安,史称北周。宇文觉即周闵帝。东魏仅历一帝,17年;西魏三帝,22年。
北魏、东魏、西魏帝系表
东魏、北齐统治集团的核心是六镇军人,其中出身怀朔镇者地位尤高。六镇起事在很大程度上是魏孝文帝汉化措施激发的,因此带有反汉化性质,这在东魏北齐的统治上也有明显反映。高欢以河北为基地抗衡尔朱氏势力,曾得到当地汉人士族的支持,但鲜卑集团与汉人士族的矛盾并未因此消除。这种对立主要表现在文化上,并非简单的种族之别。鲜卑集团中包括了大量出自六镇的鲜卑化汉人,而已经迁洛并汉化的鲜卑人则被当作汉人看待。儒士杜弼鼓吹治国当用汉人,鄙视鲜卑为“车马客”,齐文宣帝以为讥己,怒而诛之。出自弘农杨氏的高门士族杨愔在文宣帝晚年得到重用,文宣帝死后即被鲜卑集团杀掉,大批士族受到牵连。与魏孝文帝汉化政策相反,鲜卑语言、习俗在东魏北齐重新流行,汉族士人为求进用,也不得不学习鲜卑语。相对十六国北朝民族融合、进步的大趋势而言,东魏北齐的“鲜卑化”风气是一股为时短暂的回潮。在政治上,高欢父子纵容鲜卑勋贵贪赃苛敛,腐败之风迅速蔓延。北齐建国初期,国力尚强,在与西魏北周的争战中具有优势。但文宣帝晚年荒淫酗酒,暴虐嗜杀,政局已显动荡。以后数君亦多昏庸残暴,朝政黑暗,剥削苛重,统治日益衰落。
西魏的情况与东魏有所不同。与高欢集团相比,宇文泰集团力量较弱,不得不团结内部、整顿政治以求自强。虽以六镇军人、尤其是出身武川镇者为统治核心,但对关陇地区的汉族豪强、士人也十分倚重,没有出现明显的民族或文化冲突。宇文泰任西魏大丞相,整顿吏治,精简机构,兴办屯田,治效显著。为强化基层管理,设立计帐,即地方预计次年赋役概数上报朝廷,并制定了较为严密的户籍制度。西魏文帝大统七年(541),颁布由汉族士人苏绰归纳的六条行政原则:先治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称为“六条诏书”,要求官吏对照执行。不通此六条及不能造计帐者,不准任地方官。上述措施大大强化了各级官僚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军事方面,以六镇鲜卑人为骨干,收编关陇豪强的乡兵部曲,建立起一套称为“府兵”的军队系统,共设八柱国为长官,以下分设十二大将军,再下为二十四开府。府兵的管理采取了早期鲜卑部落兵制的形式,军官皆恢复或赐予鲜卑姓,军士一律以主将之姓为自己的姓氏。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六镇军人的反汉化情绪,也加强了军队内部的凝聚力。政治制度方面,又采取复古之法,按照《周礼》官名更改官制,发布文告模仿《尚书》文体,以此标榜承袭汉族正统,吸引儒家士大夫。在宇文泰的统治下,西魏社会比较安定,国力日渐强盛。废帝二年(553),从南方梁朝手中夺得蜀地,次年又占领长江中游的江陵(荆州),渐呈后来居上之势。
北周建立之初,与北齐作战尚无优势。周武帝宇文邕(泰第四子)即位后,北周进入鼎盛时期。武帝扩大府兵的征发范围,冲淡其民族和部落兵制色彩,强化了中央集权。又禁断佛、道二教,没收寺院的土地、财产,使其役属人口归为国家编户,加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此时北齐后主高纬在位,荒淫怠政,臣民离心。建德四年(575),周武帝向北齐发起进攻。六年(577),攻下邺城,灭北齐。北齐共传六主,28年。次年,武帝病卒,子宣帝继位,不久又传位于幼子静帝,自任太上皇,称天元皇帝。宣帝骄纵残暴,北周国势稍衰。大象二年(580),宣帝死,外戚杨坚秉政。次年杨坚逼静帝禅位,建立隋朝,北周亡,共五帝,25年。其历时虽短,但已初步奠定了全国统一的基础。
北齐帝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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