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 汉武帝在位时的政治、经济等重大变革及功绩

汉武帝在位时的政治、经济等重大变革及功绩

时间:2023-12-06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汉武帝刘彻在位时,西汉王朝的统治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无为转向有为。汉武帝本人富有政治才略和抱负,好大喜功,积极推动政策转变,在内务、外事、政治、经济诸方面都建立了显赫的功业。汉武帝大力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武帝在位后期,丞相动辄因故免职、下狱乃至被杀,自保不暇,已失去了汉初的显赫威风。汉初匈奴强盛,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被其征服,被迫缴纳赋税。

汉武帝在位时的政治、经济等重大变革及功绩

武帝刘彻在位时(前141—87),西汉王朝的统治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由无为转向有为。文、景以来,社会在复苏、繁荣的同时也趋于复杂化,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原来以不变应万变的无为方针已渐不适用,同时国家经济实力的积聚也为有为提供了可能。汉武帝本人富有政治才略和抱负,好大喜功,积极推动政策转变,在内务、外事、政治、经济诸方面都建立了显赫的功业。这一时期,汉政权开始以一个高度文明、富强的国家闻名于世,其主体居民也由此在很久以后确立了汉人汉族的固定名称。

汉武帝大力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首先是进一步强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具体有以下措施:

削弱诸侯势力——针对部分诸侯王国辖地仍然较广的现实,汉武帝用主父偃之策,于元朔二年(前127)颁布推恩令,允许并鼓励诸侯王推私恩将王国土地再行分封给子弟为列侯。此举没有像削藩那样招致反抗,效果则异曲同工,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7此后又颁行左官律附益法,规定王国官为左官以示歧视,又限制士人与诸王附益交游。汉制:每年八月祭祀宗庙,王侯皆须献黄金助祭,称为酎金。元鼎五年(前112),武帝以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由,一次即夺去106名列侯的爵位。在一系列分化、打击措施下,诸侯惟得衣食租税,不能参与政事,对中央政权的威胁基本解除。

打击地方豪侠——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贫富分化愈益明显,地方上出现了一批倚仗财力、结党营私、武断乡曲、欺压平民的豪强。同时任侠风气流行,游侠活跃,以义气信用相标榜,横行郡县,蔑视法律,擅生杀之柄。豪强和游侠在很多场合下属于同一类势力,其不法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威胁到统治秩序的稳定。武帝一方面对地方豪侠采取强制迁徙的措施,迫使他们离开本土势力范围,同时又起用一批酷吏任地方官,对犯法的豪侠实施严厉镇压。很多豪强游侠遭到夷灭之祸,其势力大为削弱,但也有不少无辜平民牵连受害。

设刺史监察地方——汉初以来郡国数目不断增加,至武帝时已达百余,中央控制有一定难度。元封五年(前106),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称为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分别监察若干郡国。刺史定期在辖区内巡行,年终赴京奏事。其监察工作以诏书规定的六条问事为加强中央军力——西汉前期地方有郡国兵,中央有南、北二军,兵士大多来自各地轮流征发服兵役的平民。且南北军人数不多,相对于地方并无优势。武帝先设置中垒、屯骑等八校尉,每校尉统兵数百或千余,皆为常备兵,隶属于北军。后来又增设期门军、羽林军,作为隶属于南军的常备兵。这样就建立起一支人数相当可观的中央常备部队,居重驭轻,对地方的控制更有保障。

此外,在经济、文化方面也有一系列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措施,下文将分别述及。

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汉武帝还尽可能将中央权力集中到皇帝个人手中。汉初以来,丞相作为三公之首、百官之长,位高权重,对皇帝形成一定约束。武帝改变了以前专用功臣列侯及其子弟为相的传统,开始擢用没有政治背景的一般士人为相,拜相后始封侯。这样就加强了丞相对皇帝的依赖性,使其渐渐完全为皇帝所控制。武帝在位后期,丞相动辄因故免职、下狱乃至被杀,自保不暇,已失去了汉初的显赫威风。另外,武帝还从中央各机构中选拔了一批资历较浅但有才能的官员,入宫侍从左右,参与决策,形成一个称为中朝内朝的小团体,丞相为首的原有政务机关则相对称为外朝。皇帝通过中朝更方便地实施统治,中朝则恃皇帝之宠凌驾外朝,君主的权力因而也明显地加强了。

在对外政策方面,汉武帝不再像此前数帝那样专取守势,而是变为主动地开拓进取,并且获得了显著的成就,疆域拓展,国威远播,在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史上作出了积极贡献。

北伐匈奴——当时匈奴依然是汉朝边疆上最强劲的对手。元光二年(前133),武帝用诈降计,设伏于马邑,企图诱匈奴主力至而歼之,未遂。元朔二年(前127),汉将卫青秦朝蒙恬之后又一次夺回河套地区,汉于此置朔方郡(治今内蒙古杭锦旗北),徙民10万口居之。元狩二年(前121),霍去病率军出陇西,进攻匈奴右翼,匈奴浑邪王杀休屠王降汉,汉朝在河西走廊先后设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元狩四年,卫青、霍去病分兵大举北伐,击败匈奴主力,前锋直抵瀚海(今贝加尔湖)。经过这一战役,匈奴被迫向北远徙,很长时期内不能再对西汉边境构成威胁。汉军损失虽也很惨重,但夺得了朔方向西直至河西走廊的大片土地,开渠屯田,修亭障烽燧以驻守。武帝在位后期,汉与匈奴之间还发生过一些小的战争,互有胜负。

西域——汉时将玉门关、阳关以西之地称为西域,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的部分地区。当时在天山以南、塔里木盆地南北边缘的绿洲上,分布着几十个小国,较重要的有楼兰、焉耆、龟兹、疏勒、且末、于阗、莎车等。天山以北有乌孙人建立的游牧政权。汉初匈奴强盛,天山南北的大部分地区被其征服,被迫缴纳赋税。由帕米尔高原向西,则有大宛、大月氏、大夏等国。大月氏早先居于祁连山,被匈奴击破而西迁。汉武帝欲伐匈奴,计划联络大月氏自西夹击,遂于建元二年(前139)派遣张骞出使西域。张骞西行途中被匈奴俘虏,羁留十余年始寻隙逃脱,到达大月氏。但大月氏已放弃向匈奴复仇并还居故地的打算,张骞不得要领而归,历经艰险,终于在元朔三年(前126)回到长安。此行虽未实现初衷,但在西域传播了汉朝声威,并获得了前所未闻的当地资料,故被誉为凿空之举。元狩四年(前119),张骞奉命第二次出使西域。这时匈奴已被击败,故第二次西行比较顺利。此后汉朝与西域来往更加频繁,并与匈奴展开争夺西域诸国的斗争,包括与乌孙建立和亲关系,以钳制匈奴。张骞通西域使天山南北地区在历史上第一次与中原连为一体,中原与西域乃至更西地区的交通路线逐步开辟,这就是著名的丝绸之路。中西经济、文化联系日益密切,意义十分重大。

南平百越——东南沿海的百越地区原已被秦朝平定,但在秦末动乱当中相继形成东瓯(在今浙江)、闽越(在福建)、南越(在广东)几个半独立政权,为汉藩属。武帝建元三年(前138),东瓯为闽越所攻,举国内徙。元鼎五年(前112),南越相吕嘉杀其王反汉,武帝遣将讨伐,于次年灭南越,以其地置九郡。闽越亦与南越同反,汉军分水、陆进击,至元封元年(前110),闽越诸将杀其王降。至此百越地区全部纳入汉朝的直接统治。

通西南夷——在四川南部、西南部和云、贵地区,分布着许多语言、习俗不同的民族,汉时统称为西南夷。武帝即位之初,相继派唐蒙、司马相如前往招抚。张骞第一次从西域返回后,曾建议经西南夷开辟道路以通身毒(即印度),受阻未遂。但汉廷仍以征伐、招抚相结合的手段,迫使大批西南部族内属,设置郡县,同时亦授当地酋长以王、侯等衔,进行双重统治。(www.daowen.com)

东定朝鲜——朝鲜为汉初形成的政权,由燕人卫满所建,据有朝鲜半岛北部,都于王险城(今平壤)。元封三年(前108),汉将杨仆、荀彘击破朝鲜,陷其都,以其地设乐浪等四郡。

在财政经济领域,汉武帝改变了汉初以来偏于放任自流的经济政策,大力加强专制政权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和控制,并通过有关措施聚敛了大笔财富,为其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诸多举措进一步创造了经济条件。

统一货币——西汉前期,币制十分混乱。钱币袭秦形制,文曰半两,法定重量当为十二铢。但铸造时通常实重不及其额,前后铸造的钱币大小、轻重亦不一致。诸侯、达官、豪富多私造牟利,私铸钱低劣者薄如榆荚,号为荚钱。不同时期、来源、质量的货币同时流通于市场,折算困难,交易非常不便。武帝元狩五年(前118),改铸五铢钱,使重如其文,同时严禁私人盗铸。元鼎四年(前113),取消郡国铸钱的权力,五铢钱统一由朝廷铸造。各种旧币一律销毁,将铜料输至中央铸新币。新币铸造较精,选料严格,式样规范,重量、成色皆有保证,私人铸造难度较大且无利可图,故盗铸之风一时衰息,币制得以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此后五铢钱大量铸造并长期行用,流通于世700余年。

盐铁官营与酒类专卖——盐、铁、酒是西汉时期重要的手工业产品和销售量极大的商品,并称三业。起初皆可私营,武帝始由朝廷加以垄断。盐铁官营的工作由大农(中央财政机构,九卿之一,原名治粟内史)丞东郭咸阳和孔仅主持,此二人一为大盐商、一为大铁商,他们与出身商人家庭的桑弘羊同受武帝重用,是当时财政经济新措施的主要策划者。元狩四年(前119),在各盐铁产区设立盐官、铁官,隶属于大农。盐官负责组织盐业生产,备置煮盐用的牢盆,募民制盐,然后将产品统一收购发卖,未经盐官组织而私煮盐者有罪,更不得私售。铁官主管铁矿开采冶炼、铁器铸造及其销售,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比制盐更加严密。西汉盐官设置遍及28郡国,共35处,铁官设置遍及40郡国,共49处。盐铁官营使朝廷获得重利,打击了富商大贾和大手工业者,但也有产品质次价高之弊,损及百姓。天汉三年(前98),又实行酒类专卖,郡国设榷酤官垄断酒类销售,其生产或出自官府作坊,或由私人向官府承包。

均输与平准——均输、平准是国家运用其经济力量,干预乃至经营商业贸易的措施。均输的本义,是指政府在征收地方贡输物品时,按照距离远近增减所贡物品数量,以均劳费。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在桑弘羊主持下普遍推行均输法,郡国设均输官掌其事,受大农节制。均输官负责将各郡国应缴贡物统一折价征收当地土特产品,一部分运往京师,一部分运至价贵地区出售,有时还在出售地将出售所得继续收购特产,易地辗转贩卖。此举在保证朝廷得到所需贡纳物品的基础上,节省了某些不必要的贡品远程运往京师的耗费,又从贩运贸易中获取大量利润,加强了各地经济联系以及与边疆民族的贸易,可谓一举多得。同时又实施平准法,在京师设平准官,集中管理各地运至均输货物和大农所掌握其余物资,根据市场价格涨落卖出或买进,达到调剂供需、平抑物价的目的。西汉朝廷通过均输、平准控制了许多商品的购销,增加了财政收入,并大夺商人之利。

算缗与告缗——算缗是主要针对商人征收的财产(动产)税,汉初即曾征收,但未严格执行。元狩四年(前119),武帝下诏算缗,规定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必须向朝廷申报现金财产,每2000纳税一算(120钱),车、船等亦相应纳税。有产不报或少报,罚戍边一年,财产没收。元鼎三年(前114)又实行告缗,即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告发者可得到没收财产的一半作为奖赏。其时告缗遍天下,没收资产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8

此外,汉武帝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旨在增加收入的财政措施,如募民缴纳钱、粟、羊、奴婢以拜官赎罪,设置武功爵”11级用于出卖等。

汉武帝在位50余年间,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但鼎盛之中也孕育着严重的危机。除去连年的边疆征伐外,武帝自奉奢侈,大兴土木,屡修宫室池苑,都使大批农民困于兵役、徭役,破产流亡,社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武帝还沉溺于迷信活动,信用方士求仙及炼制不死之药,并频繁外出巡行祀神、封禅,耗费了大量财物。为求千里马,两次发兵远征帕米尔高原以西的大宛,所得不偿所费。至其在位后期,社会矛盾的激化已相当严重,百姓不堪重负,多次掀起暴动,局势动荡。武帝被迫颁行沉命法,规定郡太守以下地方官如不能及时发觉并镇压暴动,处以死罪,结果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9

上层统治集团中对时局也逐渐出现不同看法,以皇太子刘据为核心形成了一派主张守文的势力,而不少官员仍然拥护武帝开边、兴利的既定国策。两派力量冲突的结果,导致在征和二年(前91)爆发了一起巫蛊之狱。当时谣传宫中有人用巫蛊的迷信手段诅咒武帝,武帝的亲信江充奉命穷治其案,连及太子。太子不得辩白,遂矫诏发兵杀江充,自己也走投无路而自尽。此事对晚年的武帝打击很大,经过深刻反思,他作出了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的检讨,宣布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征和四年,大臣奏请在西域轮台(今新疆轮台东南)屯田,武帝否决其提议,并因而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指出当今务在止苛暴,禁擅赋,力本农10他将丞相田千秋封为富民侯,表明要改弦易辙,实行富民政策。又拜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代田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粮食产量。

武帝晚年的政策转变,使当时已比较尖锐的社会矛盾又趋于缓和,史家评论他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11后元二年(前87),武帝卒。临终立年仅8岁的幼子弗陵为太子(昭帝),拜内朝官首领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令其辅政。霍光辅佐昭帝,继续执行武帝晚年与民休息的政策,屡次减免赋役,流民渐归乡里,生产重新恢复。元平元年(前74),昭帝卒,无子,霍光与群臣迎立武帝之孙昌邑王贺。刘贺即位后荒淫不理朝政,霍光又定策将其废黜,拥立武帝曾孙(太子据之孙)询,是为宣帝。霍光在昭、宣之世以内朝官身份秉政20年,权力大大超出丞相等三公。因奢僭过甚,死后其家族被宣帝诛灭。

宣帝少时受巫蛊之狱牵连,生活于民间,习知百姓疾苦、吏治得失。亲政后继续招抚流亡,发展生产,连年丰收,谷价降低至每石五钱。综核名实,整顿吏治,据称汉世良吏,于是为盛12时匈奴发生内乱,五单于争立,呼韩邪单于款塞降汉,亲至长安入朝。汉朝势力在西域亦获得优势,置西域都护于乌垒(今新疆轮台东北),总领诸国。边疆局势比武帝时更为稳定。史籍称颂昭帝、宣帝的统治为昭宣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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