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戴礼记》中之《大学》、《中庸》二篇,在中国以后哲学中,有甚大势力。《大学》,朱熹以为系曾子所作,王柏以为系子思所作,盖皆以意度之,以前未有其说也。《大学》曰: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礼记》卷十九页七至八)
此段所说,为《大学》之主要意思,所谓《大学》之三纲领(明德,亲民,止至善)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此段所说之意思,大致虽甚明白,无须解释;惟所谓致知格物,下文未详细论及,致后来学者,解释纷纭。宋明时代程朱、陆王二派之一主要争点,亦在其对于致知格物解释之不同。此四字对于以后哲学,甚为重要,不容不解释。但如欲解释之,则以后诸家之“格物说”,何者为合于《大学》之原意乎?荀子为战国末年之儒家大师。后来儒者,多出其门。荀子又多言礼,故大小戴《礼记》中诸篇,大半皆从荀学之观点以言礼。观本章上数节所论,亦可见矣。其言教育者,《大戴礼记》中直录荀子《劝学篇》。《小戴礼记》中之《学记》,亦自荀子之观点以言教育。盖当时荀学之势力,固比较汉以后人所想像者大多多也。《学记》云: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礼记》卷十一页一至二)
“强立而不反”即《荀子·不苟篇》所谓“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之意。其义上文已详(见第十二章第五节)《学记》以“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为“大学之道”;《大学》以“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大学之道”,二者主要意思相同。《大学》中所说“大学之道”,当亦用荀学之观点以解释之。
《荀子·解蔽篇》曰: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俞云:“疑训定一。”)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与愚者若一。学,老身长子,而与愚者若一,犹不知错,夫是之谓妄人。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荀子》卷十五页十六)
《大学》亦教人“学止之”。“恶乎止之”?荀子曰:“止诸至足。”《大学》曰:“止于至善。”其义一也。《大学》曰: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礼记》卷十九页九)
荀子以圣为“至足”。又曰:“圣也者,尽伦者也。”《大学》所说“为人君止于仁”等,即尽伦之义也。
人苟知止,则向一定之目的以进行,心不旁骛而定,定则能静,静则能安,安则能虑,虑则能得矣。
孟子曰:
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离娄上》,《孟子》卷七页五)
此以身为家、国、天下,之本之所在。《大学》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或亦本于孟子此言。然《荀子·君道篇》亦言:
请问为国?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民者,水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则臣决。楚庄王好细腰,故朝有饿人。故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荀子》卷八页四至五)
在上者为一国之仪表,故在上者能修身则国及天下之人皆修其身,而国治天下平矣。《大学》曰: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礼记》卷十九页十)
在上者足法,则民自法之;故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也。再则人之治国,乃“以人治人”;“以人治人”,“其则不远”,此《中庸》之言也。荀子亦曰:“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又曰:“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原文见第十二章第三节引)能修身者,自能“以人度人,以情度情”;“操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矣。《大学》曰: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礼记》卷十九页十一)(www.daowen.com)
絜矩之道,即“操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之道也。
欲修其身,先正其心者,盖圣必须“知道”;(见第十二章第四节)而心必“虚壹而静”,方能知道。《荀子·解蔽篇》曰:
故人心譬如槃水,正错而勿动,则湛浊在下,而清明在上,则足以见须眉而察理矣。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本(原作大,依王校改)形之正也。心亦如是矣。故导之以理,养之以清,物莫之倾,则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荀子》卷十五页十一)
《大学》曰:
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礼记》卷十九页九)
心有所好乐等,则如“微风过之,湛浊动乎下,清明乱于上,则不可以得本形之正也”。心不能“正错而勿动”,则不“足以定是非,决嫌疑矣”。
荀子续曰:
小物引之,则其正外易,其心内倾,则不足以决庶理矣。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壹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壹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壹也。倕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于射。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荀子》卷十五页十一至十二)
此谓心不专一,则乱而不正。《大学》谓“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皆心不专一之过也。欲无此过,须对于一事物真实求之。《大学》曰:
《康诰》曰:“如保赤子。”心诚求之,虽不中,不远矣。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礼记》卷十九页十)
慈母于赤子,真实保之,此即诚之具体的例也。《大学》曰:
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曾子曰:“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礼记》卷十九页八)
人之恶恶臭,皆真实恶之;其好好色,皆真实好之,此皆诚之具体的例也。《大学》此处言“诚于中,形于外”及“慎独”等语,均见《荀子》。不过荀子所谓“独”,乃专一之意。人若能对于一事物,真实求之,自能对于其事物,专一求之。(见第十二章第五节引)《大学》于此,似以“慎独”为使内外一致之意,与荀子小异。
吾人之心,必须有其所“诚求”,心方能不乱而正。即“知止而后有定”云云之义。此所以“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也。诚意系由“知止”得来。故“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也。“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致知即知此也。故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1]“知本”为“知之至”,知修身为本,而专一真实以修身,即“知至而意诚”矣。《大学》又曰:“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礼记》卷十九页十一)知德为本而即专一真实以“明明德于天下”,亦即“知至而意诚”矣。
然吾人如欲知物之本末,事之终始,则须对于事物,先有若干正确之知识。否则所谓本者或非本,所谓末者或非末。若此一错误,则以后皆错误矣。《荀子·解蔽篇》曰:
凡观物有疑,中心不定,则外物不清。吾虑不清,则未可定然否也。冥冥而行者,见寝石以为伏虎也,见植林以为后(俞樾云:“疑本作立。”)人也;冥冥蔽其明也。醉者越百步之沟,以为跬步之浍也;俯而出城门,以为小之闺也;酒乱其神也。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掩耳而听者,听漠漠而以为胸胸;势乱其官也。故从山上望牛者若羊,而求羊者不下牵也;远蔽其大也。从山下望木者,十仞之木若箸,而求箸者不上折也;高蔽其长也。水动而景摇,人不以定美恶;水势玄也。瞽者仰视而不见星,人不以定有无;用精惑也。有人焉,以此时定物,则世之愚者也。彼愚者之定物,以疑决疑,决必不当。夫苟不当,安能无过乎?(《荀子》卷十五页十四至十五)
观物时为物之现象所蔽,则不能对之有真知识;故致知在格物。格者,至也。(《尔雅·释诂》)必看穿物之现象,而至其本来面目,方可得其真象,此所以“致知在格物”也。[2]否则“以疑决疑,决必不当”。然如此须先不使“心中不定”;盖致知格物,仍皆心之事,故与正心互为因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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