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视广告音乐设计的创作原则

电视广告音乐设计的创作原则

时间:2023-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电视广告的音乐设计大多是根据具体的广告片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各有其个性和独特性,但是在创作上还是有本可循的。在广告音乐的创作中,有新颖、奇特的音响才能在众多广告信息中脱颖而出,才能出奇制胜。广告音乐要与当地文化结合,做到“入乡随俗”。歌词创作上还应该注意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如“倒字”现象。“倒字”是音乐学中的术语,即唱出来的歌词使听众产生歧义。

电视广告音乐设计的创作原则

虽然电视广告音乐设计大多是根据具体的广告片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各有其个性和独特性,但是在创作上还是有本可循的。其创作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通俗化的作品是最容易被广大普通观众接受的,不管他们文化程度的高低、年龄的长幼,绝大多数人对通俗的艺术都是喜闻乐见的。通俗音乐通常是浅显易懂、轻松活泼、流行时尚的,有的观众觉得通俗音乐离他们的生活很近,有亲切感;有的平时工作压力很大,在广告中获得轻松娱乐也能接受;有的觉得通俗音乐便于模仿,可以自娱自乐等。此外,由于社会对广告的“俗”有一定的宽容度,对它的限制相对较少,这样有利于广告音乐“通俗化”传播。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众所周知,司空见惯的东西不易被人注意,只有新奇、独特的事物才会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在广告音乐的创作中,有新颖、奇特的音响才能在众多广告信息中脱颖而出,才能出奇制胜。

广告音乐要与当地文化结合,做到“入乡随俗”。这个“乡”可能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也可能是一个城市;这个“俗”可能是一种价值观、一个时尚潮流或民风民俗等。在传播中与其逆水行舟,不如顺水推舟省时省力,“就熟说生”比“另起炉灶”要高明得多,否则就会“水土不服”,给广告大打折扣。(www.daowen.com)

有的广告歌曲,常常配有歌词,广告歌词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因此,只有浅显才能易懂。广告歌曲可以说是“时间短,任务重”,没有铺垫的机会,在表达上避免“俗”而不雅。

歌词创作上还应该注意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如“倒字”现象。“倒字”是音乐学中的术语,即唱出来的歌词使听众产生歧义。如“相聚在彩屏前”,而听众容易误解为“相聚在太平间”等。为了避免这类问题的出现,还可以用字幕的形式来显示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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