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古典音乐的美学思想简析

中国古典音乐的美学思想简析

时间:2023-05-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情本论”是《乐记》继承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提出的一条关于音乐基本问题的重要理论。又指出了孔儒“乐和”的音乐美学观与先秦“和”的思想的不一致性。又一部集中论音乐的阮籍《乐论》,提出“自然之道”,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体现天地的精神、万物的本性,音乐符合天地万物,音乐就和谐、和顺,《乐论》与儒、道家思想音乐美学思想达到了高度的融合。

中国古典音乐的美学思想简析

中国古代尽管春秋有诸子百家,但影响中国两千余年的却是儒、道两家。儒家贵刚尊阳,认为万物“成形之大者为天”,天为“乾”,天为主宰,儒家崇“有”,重人事,轻自然。道家贵柔尊阴,认为万物归藏于地,地为“坤”,以地为阴为柔,道家崇“无”,尚无为,主隐退,重自然,轻人事。

儒教孔子的“乐”是尚有原始歌舞的痕迹并被赋予新的文化阐释的“人籁”,孔子重“礼、乐”,认为音乐的最高形式是“尽善尽美”,美,指音乐的形式;善,指音乐的思想。

道教庄子的“乐”是宇宙自然自我创制的“天籁”。道家重自然,既追求音乐与自然的和谐一致、人与宇宙的和谐一致,又强调“法天贵真”,要求音乐抒发人的“天”、“真”自然的性情,反对束缚人性、束缚音乐。

图6-1 孔子像

图6-2 庄子像

(图片来自:http://www.baidu.com)

儒、道两家的音乐思想既对立、并立,而又汇流、融合,它们阴阳相和,互济互补,对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思想有深远的影响。

“情本论”是《乐记》(作者和时间尚无定论)继承儒家的音乐美学思想,提出的一条关于音乐基本问题的重要理论。它肯定了人为的有声之乐,肯定了“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也肯定了“礼乐”,认为音乐是表达情感艺术。《乐记》认为音乐的产生在于人心感物,“乐者,音之所由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这里提出了物—人心—音乐的三段论。乐是人的内心感情的抒发表露,“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人心由于受物所感而动;感情有所激动所致的乐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M].北京:<a href=人民文学出版社,1995:323-329.">。蒋孔阳指出,乐以情为本,就是在于表现人的情感。不过,儒家把情感纳入理性的规范,把个人纳入社会的规范,在儒家看来,情理适中的“礼乐”才是音乐的真正本质。所以儒家常以礼乐并举、礼乐互释。蒋孔阳.先秦音乐美学思想论稿[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儒家的这种“情”在《乐记》中是指乐情。即便是乐情,仍要被“礼”所规范。儒家对乐情确实有像“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等的一系列清规戒律。(www.daowen.com)

道家庄子以自由为美,音乐可自由表达感情的思想又被嵇康、李贽等人发展,提倡音乐要成为人类抒发心声的艺术,而不是封建统治的工具。道家的“无情论”由嵇康发展,“嵇康以‘声无哀乐’的无情境界来超越现实的有情(悲哀与疾愤),以求得内心的平和。”贾奋然.嵇康音乐美学思想渊源论[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3(5).养生论》、《声无哀乐论》都认为音乐的本质不在表现情感道德,而在平和而无哀乐,但“音乐本身虽不表现情感,却可以诱发和导引某种情感”。陈祥明.中国美学史上最早的“自律论”——嵇康美学思想再探索[J].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93(3).

显然,我国古代音乐美学中的儒、道,一方面从创作主体的角度指出情借乐宣,另一方面是站在接受者主体角度来讲乐可导情。虽然音乐表现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但无论从哪种角度立论,都可以说乐是以“情”为本的。因为有情,就有感情宣泄,就会有乐,就有音乐欣赏,就有音乐功用,也就能形成音乐思想。再就是要求音乐审美必须以快乐的情感体验为特征,以“乐”为情,“情”仿佛是贯通音乐机体的脉搏,维系着音乐的灵魂生命。由于自然界和生活现实中有音响、动态和光色,音乐中也有音响、动态和色彩,音乐能描绘一定的情景,如百鸟齐鸣、万众欢腾、泉水叮咚、波澜壮阔等,虽然乐音在音波形状上与生活和自然界的音响会有一些相似,但此情景仅能做到意念中的声形相似,而不可能达到具体事物上的形似。

音乐所描写的音乐形象实际上是音乐意象,音乐写景、往往有神态和意境。但自然本身,除了有些动物有时有某种神态之外,其他的景是有态而无神,有境而无意,这“神”和“意”,是人加上去的,因为对景有感,触景生情,便自然而然地融情入景,情化自然,成为人化自然。例如,著名琴师郭沔的代表性佳作《潇湘水云》,表现的是南宋抗金失败后,他隐居衡山附近,常常泛舟于潇、湘二水汇合之处,遥望远处云雾所遮蔽的山水,引发出对国破家亡、时势飘零、愁云忧思的一种情化自然的感伤情绪。该乐曲后由于经过五六百年一代又一代古琴家们的不断发展,艺术上更臻完美,成为近代最受欢迎的古琴曲目之一。乐曲通过自然景物的描绘来抒发感情,表现出云水奔腾、波澜蒗蒗的磅礴气势。《潇湘水云》达到了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的艺术境界。又例如古琴曲《流水》,沉稳的旋律,清澈的泛音,堆出层峦叠翠、幽涧滴泉的奇景,乐曲不仅表达了洋洋洒洒似流水的形态气势,将外物收纳于琴声,又将琴声还复自然,使流水神气激昂、情境真实本然毕现,让人赏心悦目、心潮澎湃,细腻地表现了人们在诗情画意中内心的美感。

图6-3 古琴演奏女

(图片来自:http://www.baidu.com)

“音由心生”、“乐与政通”、“乐通伦理”,这就是儒家的政治型、教化型、伦理型音乐美学模式。这一模式下的孔、孟、荀诸家都把“和”作为音乐最根本的作用和最高的审美理想。蒋孔阳详细地分析了《乐记》中乐“和”的作用在个人、国家、宇宙中的表现:就个人来说,“和民性”;就社会来说,“上下和”;就宇宙来说,“天地和”。礼乐的作用,就在于协调个人以至宇宙的生命,以达到“和”。又指出了孔儒“乐和”的音乐美学观与先秦“和”的思想的不一致性。孔子重视强调“和”的平衡、安稳、静止;而先秦诸家重视的是变化、对比、发展。蒋孔阳.先秦音乐美学思想论稿[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乐记》中所说“乐”的协和、和顺、和畅等就与孔儒“和”论的典型相似。庄子把“和”作为天地、万物、道的本质,其义是自然、和谐与统一。儒、道音乐美学思想的合流,到嵇康是有分有合,到明清时期《溪山琴况》为徐上瀛古琴演奏美学方面的论著,他对前人的琴论加以深入的研讨和阐发,结合演奏实践,总结为弹琴的“二十四况”,和、静、清、远等,古琴演奏达到空前的艺术高度,其中以“和”为首,包括糅合儒、道两家精神为一体的美学、伦理观念的“中和”。因此琴论构成了这个时期美学理论的宏大阵容,对艺术的实践起着实际的指导或解释作用,《溪山琴况》是古琴音乐文化美学思想之集大成者。又一部集中论音乐的阮籍《乐论》,提出“自然之道”,认为音乐的本质在于体现天地的精神、万物的本性,音乐符合天地万物,音乐就和谐、和顺,《乐论》与儒、道家思想音乐美学思想达到了高度的融合。阮籍音乐美学思想的主要来源是承袭了儒家学派“中和”的音乐美学思想,阮籍根据儒家音乐思想中关于“乐者乐也”的审美准则和要求,批评了“以悲为乐”的审美态度和倾向,以“和”作为乐的顺乎自然的本质属性。《乐论》视“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为行乐的目的,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1:466-467.周畅在分析阮籍《乐论》时指出:阮籍将儒家推崇的“和乐”与道家的“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联系起来;将儒家的“男女不易其所,君臣不犯其位”与道家的“自然之道”联系起来;将儒家推崇的雅乐与道家的“道德平淡”联系起来;将儒家推崇的“先王”与道家设想的“达道之化者”联系起来周畅.中国学术名著提要[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22.。《乐论》提出了较成熟的“天人合一”音乐美学思想,是为求得音乐与天地自然乃至人心的谐和,“乐和”为美。

以上是儒、道等对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基础性问题的回答,已大致形成了以“音乐是什么”为原点和回归,以“物感”,“情本”,“乐和”为通达回归路径的理论框架,进一步证明了中国古代“和”、“中和”、“谐和”等音乐美学思想的深刻内涵。对音乐审美意象、音乐审美范畴、音乐审美形态、音乐美风格等问题的研究,为这一框架填补上了丰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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