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广西凭祥市职业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合作协议书

广西凭祥市职业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3-04-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合作协议书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校际联系,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一致同意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以促进两校各方面的发展。越方负责保证中方学生在校内人身安全。

广西凭祥市职业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合作协议书

广西中越边境作为先行先试区的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事业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中,规划建立中国凭祥越南同登、中国东兴—越南芒街和中国龙邦 (靖西)—越南茶岭三大跨境经济合作区,把 “边缘化”的边境地区打造成国际化 “经济中心”。同时,中越两国还积极探索建立跨境旅游合作区,建构无障碍的边境跨国旅游景区,打造一景两国的游览圣地。广西边境地区处于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区,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广西边境县级职业学校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地缘优势,整合两国的职业教育资源、人才资源和就业市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跨国合作,开拓创新职业教育的招生、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就业新渠道。合作的项目可以是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劳务输出输入培训等。广西凭祥职业学校在这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尝试。以下是凭祥职业学校的几款合作协议,权作为抛砖引玉。

一、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合作协议书

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校际联系,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一致同意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以促进两校各方面的发展。双方本着友好对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展开各个领域的交流合作。

(2)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同意接收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派来进修学习越南语的学员和学习英语、俄语、日语、德语等语种的本科生 (收费标准另行商定)。

(3)两校领导和教师经常进行互访以增进相互了解和加强多方面的合作。国际旅费自理,在对方校内的食宿等费用由邀请方承担。

(4)在条件许可时,在对等的条件下,双方可配合本国旅游机构组织团队到对方国家考察、学习、参观。

(5)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如需提前终止协议或有效期结束后延续合作关系,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6)本合作协议书以中越两种文字形成,两种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广西凭祥市

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副校长

黄谊城

签字日期2000年9月26日

签字日期2000年9月26日

二、中国广西凭祥市中等职业学校与越南胡志明国家大学社会与人文科学大学合作协议书

两校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建立校际关系,就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越方同意接收中方派来学习越南语的学生,并负责在越南的各种入学手续 (发给中方学生入学通知书,并申报越方有关部门备案)。

(2)中方负责办理学生入境的各种手续,费用由中方负责。

(3)中方学生必须遵守越南国家法律和越方各种规章制度,否则后果由中方学生自负。越方负责保证中方学生在校内人身安全。

(4)越方同意与2003年9月×日至2004年1月×日接收中方首批学生40人到校学习越南语,主要学习越南语基础课程。具体学习内容、方式、学时由越方根据教学计划开展。

(5)越方负责提供中方学生在校内住宿的便利。

(6)经中、越双方协商,收费标准如下:

A.学费×××$/月/人,四个月学费共计×××$/人。

B.资料费:××$/人

C.住宿费,伙食费,车费等由中方学生自理。

以上费用中方学生入学时一次性付清给越方,在学习期间内,越方不再另行收取中方学生的其他费用。

(7)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越方发给中方学生结业证书。

(8)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有效期3年 (自2003年4月至2006年3月)。希望中越双方遵守合作协议,如需更动,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中国广西

越南胡志明市国家大学

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社会与人文科技大学(www.daowen.com)

负责人黄谊城

负责人

签字日期:2003年4月8日

签字日期:2003年4月8日

三、广西凭祥市东南亚外语学校与越南谅山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为中国、越南学生提供十二个月以内的短期实习,包括如下的内容:

1.甲、乙双方为双方的学生提供中文和越语专业的实习章程。

2.制订中文和越语的教学计划。

3.为了提高双方教师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双方互相交换教师来对方学校工作。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关于在本国的出入境规定并管理外国人来工作、学习的规定 (包括:签证保险、留居登记等)。

2.甲、乙双方要各自安排好对方学生的食宿和学习场所等。

3.甲、乙双方有义务教育本国学生遵守他国的法律和学校的校规。按照两国已签订的协约以及他国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校规和他国法律的学生。

4.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学生的基本情况;拒绝有犯罪记录和不良问题的 (如吸毒、赌博等)学生入学。

5.甲、乙双方根据对方的要求制订好学生的教学计划 (包括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考核内容、发证等问题),并根据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和开展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使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

6.甲、乙双方根据本国的国情制定学生的学习、休息时间,并得对方允许。

7.甲、乙双方应保证每个教学班人数在15~40人。

8.甲、乙双方要给学生购买国内、国外保险。

三、费用的收取

1.甲、乙双方各自按双方已制定的费用协议负责收取学生的各项费用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星期内支付对方。

2.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学生出国的相关手续和产生的费用;出国后由对方全权负责学生的一切问题。

3.甲方的收费标准:(只适用短期非学历班)

学杂费:¥×××/星期 (含住宿费、资料费、实习费、中国境内交通费等)

免费提供床上用品

4.乙方的收费标准:与甲方商议后另立协议

四、本协议自2007年元月01日执行,有效期叁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在执行协议中如果有什么问题要更改,要及时通知对方,所有改变要以文本为证据,任何一方要提出解除协议要及时通知对方并把包括在地方学校的学生继续培训至全部结业为止。要求解除协议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害。

五、本协议在执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由中越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凭祥市东南亚外语学校 乙方:越南谅山省高等师范学校

校长:黄谊城

校长:

日期:2007年3月17日

日期:200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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