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改革的思考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改革的思考

时间:2023-04-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对法学专业教学活动全过程的分析,法学专业教材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法学专业教材中载明的具体内容与划定的学科知识的范围, 通常都是读者必须掌握的基本专业知识。[2]为此,应从法学专业教材具有的功能出发, 探究现有法学专业教材存在的问题与产生的原因。(一)教材内容与实践相脱离法学专业的社会实践性很强, 然而理论脱离实际是法学专业教材长期存在的弊病。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改革的思考

王小明

摘 要: 我国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存在诸多问题, 难以适应已经发展的法学教育。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以及不同教学形式的需求, 能够满足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 具备指导学生分析研讨案例等功能, 应采用图片、 视频等多媒体手段, 并能够实现网络化的教学。

关键词: 本科法学教育, 法学专业教材, 教材改革

Abstract:There are many problems of teaching undergraduate law major, has been diffi-cult to adapt to the development of legal education.Undergraduate Postgraduate professional training materials shall conform to the objectives and needs of the different forms of teaching to meet the students' self-learning requirements, with the guidance of students to analyze cases seminars and other functions, pictures, video and other multimedia tools should be used, and can realize the network of teaching.

Keywords: undergraduate legal education, postgraduate teaching, textbook reform

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教材是传授学科所涉及的基本知识, 讲解学科领域内的主要原理与基本规则的体系, 是教师指导学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基本教学材料。 法学专业有着较强的社会实践性, 在学习中必须尝试运用法律设定的规则分析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例, 法学专业教育的这个实质性特征, 决定了法学专业教材的基本功能, 为此, 应当合理地设计大学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体例与内容, 同时采用教学材料多元化的方式, 实现法学专业教学的基本目的。

一、 法学专业教材的功能

法学专业教材划定了教师实施教学活动的方向与基本内容, 是引导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基础, 法学教育培养目标决定了教学的形式与教材的内容, 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质量则会影响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

法学专业教材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上教材仅指课堂面授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材料, 通常又可称其为 “教科书”。 广义上, 教材还应当包括案例分析、 模拟审判、 法律诊所等多样化的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各种材料。 依据对法学专业教学活动全过程的分析,法学专业教材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一)传授法学专业知识

通观我国现有大学本科法学专业课堂面授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一般是由两大部分内容所构成: 一是学科涉及的基本知识, 包括基本概念、 特征、 原则、 渊源等;二是学科领域中的主要法律规则, 包括规则的构成、 条件等。 这类教材大多采用解说式的编写体例, 通常按照相关立法的结构与框架, 逐一阐明有关知识与规则。 法学专业教材中载明的具体内容与划定的学科知识的范围, 通常都是读者必须掌握的基本专业知识。

(二)引导理论研讨方向

法学专业课堂面授教材内容的繁简、 学科专业知识的取舍, 能够使读者明显地感觉到教材中传递出来的专业知识的侧重点, 现有的一些法学专业教材, 在讲解常见、重要的法律规则时, 常常会分别介绍不同的理论观点, 并从理论上简要分析、 论证各种观点, 或者在教材中提供不同的理论观点的出处等信息, 能够引发读者对某个法律规则探究的兴趣, 对读者有着较强烈的理论探讨的导向性, 从而引领学科理论研讨的方向。

(三)指导分析研讨实例

法律规则的适用是法学专业知识传授中的重点内容, 引导学生解读法律规则、 尝试分析适用中的各种具体状况, 是法学专业教材的一个主要功能。 在法学专业教材中,除了解读相关的法律规则外, 应以实例说明规则适用的场合, 既能够加深读者对专业知识的理解, 又能够提供分析实际案例的思路与方式, 得以引导学生实际应用法律规则, 更加深刻地掌握专业知识。

(四)组织项目试验与作业

掌握法学专业知识与技能, 除了听取教师的课堂面授之外, 完成各种形式的书面作业, 参与实际案例的分析、 研讨, 模拟或实际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 也是获取法学专业知识的主要形式。 法学专业教材应当注重为读者提供作业、 从事开展研讨或实验的素材, 以及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的方法与步骤。

(五)增进法律文化修养

法学专业教材在传授法律知识、 解读法律规则的过程中, 往往能够传递法律正义、公平、 公正的内涵, 对读者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因此, 法学专业教材还具有提高、增进读者法律文化修养的功能。

二、 法学专业教材存有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有630余所高校设置有法学本科专业, 现在已经形成四种教材格局:一是教育部主持编写的法学教材系列; 二是司法部主持编写的法学教材系列; 三是有关法学院校组织编写的法学教材系列;四是出版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系列。[1]法学教材的使用非常普遍, 各高校、 多家出版社就同一课程出版的教材多达十几、 几十种, 总体上看,教材内容难以满足当前教学的需求,教材实际使用效果极不明显。[2]为此,应从法学专业教材具有的功能出发, 探究现有法学专业教材存在的问题与产生的原因。

(一)教材内容与实践相脱离

法学专业的社会实践性很强, 然而理论脱离实际是法学专业教材长期存在的弊病。多数教材一般只关注理论问题,理论性的内容占绝大部分,实际操作的内容非常少,[3]缺乏与司法实践相近的法律方法论的内容, 不太关注专业知识向实际操作能力的转化,忽略教材提升学生的理解、操作能力方面的作用与功能。[4]

目前, 我国已经实行司法职业准入制度, 通过国家组织的司法考试是获得司法执业资格的唯一途径。 司法考试历来注重法律实务, 试题主要针对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法学专业教材理应偏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适应司法考试所显现的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要求。

(二)教材难分教育层次

我国法学教育包括中专、 大专, 以及本科层次, 法学教育的形式有着全日制、 自学考试、 夜大学等。 虽然教育培养的目标、 教育形式有所不同, 然而许多学校各自采用的教材内容往往区别不大, 有些中专、 大专院校, 一律使用本科法学专业统编教材。其实, 有些教材并不一定能够适应不同层次的专业教学活动。

(三)教材缺乏系统性(www.daowen.com)

法学专业知识涉及概念、 法律规则与法学基本原理, 相互联系, 构成完整统一体系。 现有的许多教材缺乏系统性与严谨的逻辑性, 普遍采用注释的方法, 甚至直接解释法条, 没能形成一个良好的学科体系。 另外, 现有的法学教材多是为适应课堂教学活动而编写, 即便配合编写有教学辅导材料, 但两者之间少有对应联系, 未形成课堂面授、 理论研讨、 案例分析, 以及模拟审判等法学教学全过程的教材体系。 因此, 应当考虑编写出以课堂面授为教学活动的起点, 涵盖其他教学活动的统一体系的综合性教材。

(四)教材内容陈旧重复

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到更加深刻的层面, 随着社会、 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一些重大立法随之调整、 完善, 正式施行中的法律常有修订。 在这样特定的历史时期, 以法条解释为体例而编写的教材, 必须经常改动, 否则, 一些内容则因法律的修订而过时。 有些法学教材在编写时为了避免出现争议, 很少提出新的见解与观点,在学科知识传授中常采用学界通行的说法与观点, 形成多部教材内容重复 “千人一面”的现象,这些教材难以长期存在,生命力十分脆弱。[5]

三、 法学教材改革的思考

(一)美国、德国法学教材的借鉴

美国、 德国的法学教育较之我国相对发达, 借鉴这两个国家法学教育、 教材的成功经验, 有着积极的意义。

美国和德国的法律制度属于不同的法系, 美国法律制度实行判例法, 法学专业教材的内容以案例为主, 偏重于案例的介绍和分析, 教材的实践性非常突出。 美国的法学教育大多采苏格拉底的问答式教学法, 与该教学方法相适应, 美国法学教学中使用的教材大体上分两种: 一种是任课教师给学生开列的一组阅读书目, 另一种是任课教师自己编写的反映最新研究成果的临时讲义。 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 在法学专业教材中编入了大量要求师生交流和共同讨论的内容。

美、 德两国高校使用的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与出版完全市场化, 受读者欢迎的教材才有可能再版, 高校中以教学为主、 富有教学经验的教授则是出版商实现其商业价值的重要基础。[6]

由此可见, 美、 德两国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体例完全取决于教学方法, 教材的出版发行则取决于读者的接受与受欢迎的程度, 这些拓展了我国法学专业教材编写的思路、 值得借鉴。

(二)教材编写理念的转变

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需要转变观念, 应当在了解专业设置的目的与社会实际需求的基础上, 将学生的学习作为教材编写的基本出发点, 以理论联系实际为落脚点, 突出教材的实践性、 应用性, 注重教材对教学全过程的覆盖, 以及各个教学环节之间的对应与衔接。[7]

(三)教材的编写体例

法学专业教材的编写应当注重各项功能的实现, 在讲解学科专业知识、 法律规则的同时, 应当围绕着具体的教学内容选录较具代表性的实际案例, 供师生开展教学活动使用。 而且, 应当配合教学内容预留作业, 使得学生通过完成作业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与记忆。 如果这样的处理使得教材篇幅过大, 内容过多, 可以将实际案例、 作业的内容另行编写, 作为辅助教学材料使用。 总之, 教材的编写应当覆盖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四)教材的系统建设

法学专业教材应当注重配套性建设, 除编写阐述学科知识与规则的课堂面授使用的教材外, 应当配合教学内容编写以素材为主的、 适合课堂讨论的材料。 同时, 必须围绕着教学内容编制相当数量的习题集、 实验手册等材料, 方便、 督促学生完成必要的书面作业, 强化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巩固。

(五)教材的适用性与多样化

目前, 我国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过去那种教师主宰课堂面对学生宣讲式的教学法, 已经为多数教师所摒弃, 师生之间的互动、 研讨与交流的授课方式为广大师生所接受。 因此, 法学专业的教材应当适应这种教学法的需求, 为师生研讨、 分析有关问题留有较大的空间, 并为课程的网络化教学做出必要的准备。

现在, 利用互联网实施高等教育的教学活动, 因受众广泛、 信息传递快捷、 不受时空限制、 得以反复重播而呈现出极快的发展势头。 为此, 法学专业教材有必要采用多种形式, 充分利用现有传播媒体的优势, 通过图片、 视频等辅助工具, 向学生展示实物, 传递信息, 组织学生完成案例分析等实验。 同时, 可以要求学生在网上完成作业、 模拟进行司法考试训练, 以及结课考试。

法学专业教材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是法学专业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法学教育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 我国的法学教育形式已经出现了重大的变化, 法学专业教材建设必须紧跟教学改革形势发展的步伐, 在我国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认真研讨的基础上, 注意改进原有教材存在的问题, 大胆采纳来自教学活动中的创新, 合理借鉴发达国家法学教材的有益之处, 一定能够大幅度提升法学专业教材的科学性、实践性与适用性, 不断提高我国法学专业的教学水平, 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 [3] 吕英花. 我国高等法学教育中的教材建设若干问题研究 [D]. 首都师范大学,2005.

[2] 肖全民. 关于大学教材的几点认识[J]. 中国大学教学,2011 (4):86-87.

[4] 刘金钊. 问题与对策: 对法学教材编写热潮的感言 [J]. 杭州师范学院学报, 2007 (2):85-92.

[5] 刘渝峡. 教材生命力提升视角下法学类大学教材建设研究 [J].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 (9):55-57.

[6] 高等教育教材考察团. 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促进我国教材建设 [J]. 中国大学教学,2003 (2).

[7] 李仕春. 大学教改与大学教材: 以中文专业几部教材为例 [J]. 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24 (9):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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